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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教学法

 yaund 2010-10-07

 

概念项目教学法基于工作任务需要,将岗位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跨专业课程(知识)有机组合,通过“项目”的形式进行教学,使学生在解决问题中体验一个完整工作过程的一种教学模式,也称为跨专业课程。

历史发展项目教学法萌芽于欧洲的劳动教育思想,最早的雏形是18 世纪欧洲的工读教育和19世纪美国的合作教育,经过发展到20世纪中后期逐渐趋于完善,并成为一种重要的理论思潮。项目教育模式是建立在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基础上的现代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以大生产和社会性的统一为内容,以将受教育者社会化,以使受教育者适应现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社会现实与发展为目的,即为社会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直接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课程改革都把学习方式的转变视为重要内容。欧美诸国纷纷倡导“主题探究”与“设计学习”活动。日本在新课程体系中专设“综合学习时间”。我国台湾推行新课程体系中“十大能力”的第九条规定“激发主动探究和研究的精神”,第十条规定“培养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国内陆当前课程改革强调学习方式的转变,设置研究性学习,改变学生单纯、被动地接受教师知识传输的学习方式,构建开放的学习环节,为学生提供获取知识的多种渠道以及将所学知识加以综合应用的机会。

20037月德国联邦职教所制定以行动为导向的项目教学法,它具有的特点:把整个学习过程分解为一个个具体的工程或事件,设计出一个个项目教学方案,按行动回路设计教学思路,不仅传授给学生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职业能力,这里的能力已不仅是知识能力或者是专业能力,而是涵盖了如何解决问题的能力:方法能力、接纳新知识的学习能力以及与人协作和进行项目动作(包括项目洽谈、报价、合同拟定、合同签署、生产组织、售后服务)的社会能力等几个方面。

一般流程1确定项目任务:通常由教师提出一个或几个项目任务同学员一起讨论,最终确定项目的目标和任务。 2)计划:由学员制订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3)实施:学员确定各自的分工以及合作的形式并按照已确立的工作步骤和程序工作。4)检查评估:先由学员自己,再由教师对项目工作成绩进行检查评分,师生共同讨论、评判工作中问题的解决方法、学习行为特征等。

 核心:不再把教师掌握的现成知识技能传递给学生作为追求的目标,或者说不是简单的让学生按照教师的安排和讲授去得到一个结果,而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去寻找得到这个结果的途径,最终得到这个结果,并进行展示和自我评价,学习的重点在学习过程而非学习结果,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锻炼各种能力。教师已经不是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而是成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引导者、指导者和监督者,学生具有90%的积极性。

作用:是使学习过程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实践活动,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以模具设计与制造课程教学为例,可以通过一定的项目让学生完成模具设计、加工生产、产品质量检验等生产流程,从中学习和掌握机械原理、材料处理、制造工艺以及各种机床的使用与操作。还可以进一步组织不同专业与工种,甚至不同职业领域的学生参加项目教学小组,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其在实际工作中与不同专业、不同部门的同事协调、合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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