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并提出减少这些影响的对策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可明确开发建设者的环境责任及规定应采取的行动,可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可为环境管理者提供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的科学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可分为环境质量评价(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环境影响后评估。 环境质量评价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用调查、监测和分析的方法,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定量判断,并说明其与人体健康、生态系统的相关关系。 环境质量评价根据不同时间域,可分为环境质量回顾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在空间域上,分为局地环境质量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全球环境质量评价等。建设项目环境质量评价主要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影响后评估是指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落实程度和实施效果,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判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对一些评价时尚未认识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以达到改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管理水平,并采取补救措施,达到消除不利影响的作用。 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的条件: ①基本上适用于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作出识别和评估; ②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部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 ③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的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④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 ⑤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功能包括以下4点: 1、判断功能:以人的需求为尺度,对已有的客体作出价值判断。通过这一判断,可以了解客体的当前状态,并揭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满足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存在。 2、预测功能:以人的需求为尺度,对将形成的客体作出价值判断。即在思维中构建未来的客体,并对这一客体与人的需要的关系作出判断,从而预测未来客体的价值。人类通过这种预测而确定自己的实践目标,哪些是应当争取的,哪些是应当避免的。 3、选择功能:将同样都具有价值的课题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其中哪一个是更具有价值,更值得争取的,这是对价值序列(价值程度)的判断。 4、导向功能:人类活动的理想是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其中目的的确立要以评价所判定的价值为基础和前提,而对价值的判断是通过对价值的认识、预测和选择这些评价形式才得以实现的。所以说人类活动的目的的确立应基于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确立合理的合乎规律的目的,才能对实践活动进行导向和调控。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非常明显:可以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强化环境管理、为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多应用在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工业、农业、林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中。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评价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科学、客观、公正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科学、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早期介入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尽可能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 整体性原则:一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把与该规划相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的项目联系起来,做整体性考虑。 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 一致性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深度应当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 可操作性原则:应当尽可能选择简单、实用、经过实践检验可行的评价方法,评价结论应具有可操作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 1规划分析,包括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2环境现状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拟议规划的主要因素。 3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包括识别规划目标、指标、方案(包括替代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 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预测和评价不同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 5针对各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 6开展公众参与。 7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 8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篇章或说明) 其中,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目标包括规划涉及的区域和/或行业的环境保护目标,以及规划设定的环境目标。评价指标是环境目标的具体化描述。评价指标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化的,是可以进行监测、检查的。规划的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需要根据规划类型、规划层次,以及涉及的区域和/或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环境状况来确定。 下面是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目标和指标体系的推荐规范(如图表 1和图表 2): 与城市建设规划有关的环境主题包括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物、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近海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图表 1城市建设规划的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表述示范
图表 2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表述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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