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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壮族,了解壮族:从丧葬文化看壮族

 昵称3833144 2010-10-14
摘要:二次葬是一种古老的葬式,最早发现于新石器时代早期,至今仍在壮族及其周边民众中流行。本文运用考古学及民族学资料,从地理、政治、民俗等方面对二次葬及其在壮族地区留存原因进行梳理 

 关键词:壮族;二次葬;丧葬制度

二次葬 是一种民间葬式。指人死后以棺木殓尸,若干年后,待死者肉体腐烂,再开棺捡骨,将骨骸用水或稻谷、树叶等擦洗干净,重新安葬,也称洗骨葬或捡骨葬.。

二次葬一般分三步:1、寄土。早期有把尸体置于树上自然腐烂或用火焚烧,现为装棺埋入土中。为了让肉腐烂得快,大多是浅葬。2、捡骨。捡骨在葬后三五年,通常选择“大寒”日。如果开棺时尸骨没有完全腐烂,仍葬回原处,一两年后再捡。3.埋骨,也称为“山葬”、“复葬”。将捡出的骨骸擦洗干净,请人把骨骸按一定的方式放入坛子,将脊椎骨串起来,头骨放在最上面,使整副骨骸显蹲势。目前为止所发现的二次葬形式有岩洞葬、悬棺葬、小棺葬、铜鼓葬和陶罐葬等。新石器时代时期,二次葬在我国范围内一度流行,东北地区、西北甘青地区、西南云贵高原、东南沿海诸省及台湾地区均有发现,其中仰韶文化时期二次葬出现最早,到龙山文化时期,在中原地区则已基本消失。直至今日,二次葬作为一种特殊葬式在客家人中间流行外,其它地区偶有见存,而在壮族聚居地——广西及云贵粤等地区与壮族杂居的民众中,仍是最常见的葬式。 

 二次葬产生原因 

丧葬文化是生死观、价值观的体现,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特定民族文化的发展演化过程。关于二次葬产生及发展的原因,各有探讨。

云南《马关县志》中记载当地猎人“父母死,以火焚尸,捡骨置瓦器,以便迁徙”[1] ;祖先崇拜意识[2];有认为是“人士为安”的观念[3] ;也有说二次葬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4]108;还有观点认为“处于氏族社会中的人们,实行不同形式的二次葬,除了有社会方面的因素外,主要是受当时宗教观念的支配……同样是二次葬,不同地方不同氏族或部落,其动机与目的并非一致……与社会性质的变化似乎并无必然和直接的联系。”[5]
 丧葬制度的产生是建立在氏族或血缘观念的形成,原始人定居点的出现以及灵魂观念萌芽的物质及观念基础上,二次葬亦不例外。人骨骸表面洒有红色赤铁矿粉末,这是旧石器时代常见的葬仪之一。红色象征着鲜血,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身之所,表示给死者以新鲜的血液,赋予新的生命,这一葬仪的出现说明原始人类已经产生了朦胧的事物有灵观念,有了生与死的区别。紧跟其后,随葬品的出现则完全可以证实人类已经形成灵魂不死,死后仍有彼岸世界的生死观。

桂林甑皮岩考古发现的二次葬是距今为止国内发现最早的二次葬。在随后的壮族地区考古中,陆续发现二次葬且形式趋于复杂及多样化,在时间上形成一个完整的序列。考古资料同时也显示百越地区原始人类的发展序列是完整的,百越民族皆为土著民族。两者说明岭南地区的二次葬是在本土文化中产生的。

文明的发展是具有明显区域性特征的,文化的演变受到地理、气候、生态资源以及政治经济等等诸多历史条件的制约。二次葬现象在壮族及其周边民族社会中得以流传至今,很大一部分原因,大概应归于壮族古代社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 .
二次葬在壮族地区留存原因 

1.地理环境的阻碍

壮族主要聚地广西及粤西地区旧属岭南西道,亦称岭西。其四周边缘多山,谷地平原散见其问。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古代社会,崇山峻岭严重限制了人的活动范围和视野,成为阻碍人类向外拓展、寻求交流的主要障碍。秦代,岭南纳入中原版图后修建的五条岭南新道,只有一条是进入广西地区,而且由于种种原因交通运输并未如常,中原文化与楚文化主要是通过北上的湘桂走廊输入。秦至隋朝,交通上依然“陆事寡而水事众”,水路是与外界相联的主要模式,这种情形直到唐朝才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交通的落后极大阻碍了岭西与外界的规模交流,加上壮族聚居区地处低纬,境内山林茂密,河流众多,温暖湿润的气候与丰富的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南方土著民族因而形成保守宽容的民族性格,缺乏往外扩张的迫力。 

 2.政治制度的抑制使汉文化渗透微弱地势偏远,山多险阻,再加上少数民族语言、宗教、习俗等与汉地大不相同,出于稳定边疆的目的,历代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都采用羁縻制度、土司制度,通过当地的酋长、民族首领进行间接统治,允许该地区保持原有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形态,壮族地区的土司制度直到民国时期才最后消失。这一政策使得壮族地区社会形态长久不变,发展非常缓慢。从汉朝开始,政府通过南迁汉人入越、传播汉文化等手段不断对壮族地区进行文化上的渗透,这种影响在很长时期内对普通民众来说是微小的。秦汉到南北朝时期,壮族地区已存在私学教育,但这种模式尚属发韧阶段,主要是上层社会的家学和南来文人的讲学教授。在俚僚人聚居区,官学的发展都是宋以后的事情。从现有材料上看,壮区地方学校在唐宋以后开始兴建,大量出现则在明清时期。穷家子弟很难有机会接受教育,特别是土司官吏不容土民读书应试的政策是除了语言外影响民众求学的主要原因。此外,土官利用权力或抑勒刁难土民参加考试或通过经济盘剥,使大部分壮人无法求学,经济社会地位一直没有得到改变。汉字并未在壮族地区普及,民间使用的“土俗字”主要流传在师公唱本里[4]749 。由此可见接受先进的汉文化的主要是上层人物和社会精英。羁縻制度带给壮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使得南北朝“五胡乱华”、唐“安史之乱”、宋“靖康之难”等时期引来几次汉人大规模南迁,但因地理及政治封闭性,南来汉人越化的比例远远大于越人汉化。直到南朝,整个岭南还是“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皆楼居山险,不肯宾服。”至隋代,广大俚僚人习俗还是“椎结骐踞,乃其旧风……巢居崖处,尽力农事,刻木以为符契。”生产力发展水平得以不同程度提高的情况下,原始民风民俗依然统治着普通民众的生活。 

3、宗教(包括民间宗教)的影响
 壮族民间文化的演进中,宗教(包括原始宗教)和统治阶级起了相当的推进作用。壮族地区自古以来巫文化思想便占统治地位,鸡卜、神判的现象解放前尚屡见不鲜,壮族上层统治者更是巫风甚胜。在二次葬的发展过程中,除了民众自发的传承,在原始巫教基础上结合道教而产生的师公教和汉族风水观念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将死者坟地位置与生者的吉凶祸福联系起来——在风水术及师公教的渗透下,这一点演化得甚为浓妆异彩。因而,《溪蛮丛笑。葬堂》中记载的尚是“五溪蛮,死者诸子照水内,一人背尸,以箭射地,箭落处定穴,穴中藉以木”,唐宋后丧葬仪式则发展成为程序繁杂的堪舆术和师公仪式。有些壮族地区大致实行一次葬,但若有家里亲人患病及遭遇其它重大不幸,师公往往归咎于墓地没选好,使得死者不安而出来扰乱现世人的生活,因而导致重新择吉壤安葬,以至于出现了三次葬、四次葬的现象。


4.民俗的功利性与稳定性
 壮族先民丧葬形成制度最早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它的出现说明壮族社会已形成具有稳定内涵和形式的文化体系。《易经。系辞》日: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此时的丧葬制度体现了一定的伦理观念和在原始鬼神观念上产生的祖先崇拜等集体意识,并非偶然或原始思维状态下的行为。当事物具有固定的形式同时,这种模式也就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民俗产生在一定社会经济文化基础上,自身又具有稳定性和独立性。民俗满足人们物质或精神的需要,它一旦形成便在民众中根深蒂固。古代社会,人们对于自然世界无法能动地利用改造,对天灾人祸束手无策,这种无奈和恐惧被转化为对某种神秘力量的崇拜,进而用原始思维的方式来取悦或不触犯它以期获得庇护或消灾解难。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慢慢形成一些约定俗成的行为和仪式,并通过遵循这些行为以获得心理上的慰藉。只要这种心理需求、意识形态基础存在,民俗事象就不会消失,反而在其传承过程中不断主动或被动吸收具有相近或类似的功能因素得以发展。如果社会模式、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不改变,没有外来触动和新鲜血液加入,民俗难以产生根本性变异。地理环境的封闭性和人文风俗的惰后性制约着壮族地区新的文化因素形成,因旧制宜的文化心理以及教育、文字民间使用缺位的情况,使该地区民间文化整体上呈现出俗文化态势——这种文化特征之一就是:“容易接受功利性强的俗文化进入,以及由于地理民族等因素。形成起点低的封闭状态,客观上阻碍了雅文化的渗入。”[6]在这种文化体制下,个人作为民俗的承担与传递者,更大程度上是一个被动而非能动的角色。 

四、结语
 现今壮族及周边地区民众的生活中,类似于二次葬这样残留的习俗并不少见:“不落夫家”、“产翁”等习俗可窥见母系社会遗风,“都老制”则起源于部落联盟时期,这些民俗现象印证着地理封闭性和统治政策的压制所造成的人文隋后性。这种社会进化情况在我国西南、西北地区交通落后、与外界接触少的族群中并不少见,如云南摩梭人的走婚制,西藏珞巴族至今仍用鸡子占卜。正是由于地理偏远、交通落后,这些民族和地区依然保存着完好的原生文化,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古代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进程,为研究该地区社会文化提供了大量鲜活的资料和良好的借鉴。但地理历史等诸条件同时又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制约人的发展。如何运用这些人文历史资源,重建该地区的民族文化,在保护的同时发展当地经济,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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