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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内容

 上向天天 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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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协调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期,石门镇小制订了教师“家访制度(试行)”办法。此办法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于11月份开始试行。

    石小教师“家访制度(试行)”办法,主要分“家访内容”、“家访原则”、“家访要求”、“家访考核奖励措施”等几个方面。其中,“家访内容”分为,1、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2、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3、指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4、协调学生与家长、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学校的关系;5、做好学校的宣传解释工作,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家访原则”为家访有计划、分层次进行,不得只进行后进生的家访,应包括中上等学生的家访。重点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学困生,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心理和情绪不稳定的学生,有潜力的学生和特长生等。“家访要求”是,1、班主任每两年达到全员家访,每学期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4,班主任家访时请带至少一位主要科任老师前往,主要科目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少于5人;2、学生因病、事假或有突出成绩,或发生问题,应及时家访;3、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4、家访时,谈话的态度要诚恳,注意交流方式方法,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心情、学生在场与否,切忌告状式家访,以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要抱着热诚欢迎的态度与家长交换意见,尊重家长,切忌与家长“斗气”;5、家访后,做好家访记录,并建议撰写家访日记,做好访后分析。“家访考核奖励措施”是,1、每学期将家访记录表上报德育分管校长,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家访记录进行检查考评并通报,作为完成任务的一部分纳入班主任考核;2、学校把教师家访情况作为教师师德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任、职评的依据之一;3、对家访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家访经验进行推广;4、对达到考核要求的教师适当给予经济补助。

    石小教师“家访制度(试行)”办法,是新时期教师与学生家长联系方式多样化以来,对教师上门家访所作出的新规定。它将对改善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优化育人方式,推进石小优雅学校的构建进程,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石门镇中心小学/朱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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