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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平台真的能够跨越“信息孤岛”吗

 江南飞雪 2010-10-17

共享平台真的能够跨越“信息孤岛”吗?(上)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9-28 23:07:21 / 天气: 阴雨 / 心情: 平静 / 精华(2) / 置顶(2) / 个人分类:业界评论

——对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的再思考

“本文是我对于最近两年以来一直搞的轰轰烈烈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一些想法和观点。这个观点在今年esri华北区用户大会分论坛的报告中提了出来,被有些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朋友所认可。在返回实验室后,我也将该报告ppt与几位老师进行讨论,经过争论与融合,最后形成本文”

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的争论期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许多城市已经不早踌躇,而是逐步在开始进行自己的“共享平台”建设,这俨然是风潮和运动。但是我们知道,凡事一旦成为人力推动的一场运动,其结果就往往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而在运动中,许多隐藏的矛盾、缺陷和不足也将被运动所掩盖,直到它们被积累到爆发为止。因此,我们在“共享平台”建设之初,有必要考虑两个基本的问题:一是我们为什么要建设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第二是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真的能够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吗?

对于为什么的这种问题,我们每一个参与GIS项目的人员都能列举一堆的理由,其主要的理由可以归结为如下几点:一是数据的完整性和现势性无法得到保障,在传统的GIS系统中,地理数据的获得是定期向数据管理部门去购买或申请的,这个申请时间长短不一,无法与数据管理部门的最新数据保持一致;第二是许多部门没有专门的GIS人员和技术设备,在80%以上的委办局中,都没有专门的GIS技术人员和信息化设施,这造成了对GIS系统应用的隔膜;而第三,则是GIS系统的成本高,而在高成本中,数据的价格又要占据60%-70%左右,往往一举就能掏干别人好几年的信息化费用。鉴于这种种原因,我们才开始进行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而建设的目的,也大致有四:其一,为了提高数据的现势性;其二,为了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其三,为了提升电子政务的水平,加强各委办局之间的写作;最后,是为了提升地理数据管理部门在整个电子政务系统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一句话,我们搞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是为了解决经过20多年电子政务进程后,大量系统之间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

电子政务领域存在的“信息孤岛”,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数据孤岛”、“系统孤岛”和“业务孤岛”。数据孤岛是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不能共享造成的,这也是我们目前的共享平台建设主要要解决的问题;“系统孤岛”是不同系统之间的信息不能共享造成的,我们知道,信息是拥有了语义的数据,而信息对于系统的重要性较数据重要得多,而在不同系统之间如何共享信息,其难度要比数据共享高得多,这是因为不同部门数据的语义整理、收集和交流工作极其困难;而“业务孤岛”则是部门的业务流不能共享造成的,对于业务部门而言,比信息更重要的是业务,而所谓业务,可以概括为“信息”加上“信息处理过程”,如果业务也能够在不同部门之间成功地导入、解析和输出,那么我们一直梦寐以求的“网络一站式办公”将成为现实,而由于业务孤岛的难度最大,使得大量的城市都存在所谓的“办事大厅”这样的“一站式窗口”,这些窗口的每一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办公系统,但是作为公民,你只能拿着申请材料从第一个窗口排到最后一个窗口,这就是业务不能共享的结果。

我们今天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层次,只是为了解决“数据孤岛”的问题,还根本没有涉及到“系统孤岛”或“业务孤岛”这个层面。这样,我们现在必须回答第二个问题,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真能成为解决我们问题的“银弹”吗?对此我们需要再回过头来认真审视一下所谓的“共享”这个概念。什么是“共享”?在广义上,如果别人的东西能够给你来使用,那就是共享!也许你获取数据管理部门的地理数据时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书,或者缴纳不菲的费用,但是,如果你最终能够拿到所需要的数据,这个过程都可以被称之为“共享”,只不过它是非实时的,在数据的现势性方面有很大的不足,同时是通过硬拷贝等介质实现的。这种“低级”的共享带来了两个问题:

1.         地理数据应用的广度问题:由于“共享”的数据是昂贵的和现势性很差的,因此,对于大部分弱GIS部门而言,它们根本没有兴趣和能力来使用GIS系统;而对于强GIS部门而言,他们已经习惯了从数据管理部门那儿拿走全套的数据。这样直接导致了GIS应用的不广泛性。虽然我们的数据的数据80%都与空间位置相关,可以,管理这些数据的部门是否一定有能力、实力和人力来应用GIS呢?答案恐怕要打个引号。

2.         地理数据应用的深度问题:GIS引入中国快30个年头了,在电子政务建设中使用GIS技术的时间也不算短。但我们是否真正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测绘部门花大力气获得的4D数据,20年前被当作底图使用,20年后的今天,仍然在被当作底图的“花瓶”角色。为什么几十年间,我们的应用深度没有一丁点的进度?即便是今天火热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在大部分应用单位,也无非是张底图嘛?再高深一点,也仅仅是个地址匹配。主流GIS平台软件早已不再把地图制作作为软件改进的主要目标,它们大力发展的是“地理模型”。而我们的现实应用呢?有多少人用过这些模型?我们大部分人使用的仍然是最经典和古老的“缓冲区分析”与“叠加分析”。深度问题可以归咎到我们的眼光只是在地理数据的表面,而从未想过如何在电子政务中对其进行数据的挖掘和提取。

那么,基于网络的“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能够解决这两个我们头痛的问题吗?我们正是因为遇到了这两个问题,才开始搞所谓的“共享服务平台”,但它真的是良药吗?答案怕是未必!我们基于Web共享相比基于硬拷贝介质的共享,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进步,它只是数据传播的手段变化了而已。如果我们的眼光仍然盯着解决“数据孤岛”这个层次的共享平台建设,那么在建设完成之后,仍然必须回过头来面对这两位“老朋友”?在广度上,你真有办法改变强、弱GIS部门的应用现状?在深度上,你是否已经想到了更好的应用模式?

如果我们在建设之处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些,那么,今天的“共享平台”建设,不过像一架被弹射器弹上天的“滑翔机”,在享受了短暂的美景和快感后,仍然将无可奈何地返回到地面。如果它真的被证明是一场“低水平的闹剧”,两三年过后,当人们来审视这场“共享平台”建设的成果时,我们将情何以堪?那时,我们是不是得想出新名称来进行下一轮的忽悠呢?

难道这将是今天轰轰烈烈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最后的命运吗?我无意一语成谶。但事情也未必会糟糕到那样的程度,其解决的总体思路,大概可以称之为“立足于数据共享,着眼于业务共享”吧。

“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更加的层次上来观察“地理信息服务”的使命,我们会发现“业务共享”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当然,它离我们看起来似乎还很遥远,做好“数据共享”的确是迈向“业务共享”的第一步,但这一步迈出的时间不能太长,不要大家都过河了,还有人装着在摸石头。那样就真杯具了!”

 

我们的“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是“数字城市”的重要载体,也就是说,它最终将成为城市中各行各业的信息化的一个基础平台,在我们看到的许多建设方案中,也看到了无数“为规划、为国土、为城管、为公安、为交通等等服务”的豪言壮语。但是且慢,我们真的去过这些单位调研过吗?真的了解别人对数据和信息的需求吗?与其吹嘘这些不切实际的豪言壮语,不如沉下心来,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进行挖掘。想要面面顾到,还不如抓住关键击破。

经过长时间的调研、讨论和分析,我们最终意识到,在一个城市级别尺度上,城市建设管理所需要的空间数据是最为重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不仅对空间数据的依赖最大,而且对数据的生产贡献也最多。因此,它们对于空间数据的共享服务需求最迫切,并且具有最高的相互依赖度。此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中的诸多单位,都是传统上的“强GIS”部门。

城市建设与发展是一个有机的动态过程,它牵扯到发改委、规划、国土、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在过去的城市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实践中,不同部门对规划数据、建设数据、基础地理数据、验收数据的管理和获取方式不尽相同,影响的数据的现势性,同时使得不同部门的系统处于“系统孤岛”状态。 但是,这些针对城市建设而出现的部门,却有着一个共同的处理对象,即“宗地”。城市建设部门的工作内容,包含了对某一块宗地的收储、转让、建设、维护和管理,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够以“宗地”来作为一条主线,考察其生命周期的不同状态及建设情况,就有可能组织一条“宗地全生命周期管理(Parcel Lifecycle ManagementPLM)”的工作流。当然,这并不是一件新鲜事,许多强GIS部门的日常工作,已经涉及到了在自己所在阶段的宗地部分生命周期的管理。但如果将其推广至整个生命周期段,就能够为“共享”找出一条存在的必要性证据和可行性方案。

所谓PLM,是指通过信息工具,将一块宗地作为一个项目,监管其从总规——控规——改造启动——征地——拆迁——出让/划拨/安置——建设——市政管理”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但是,这个监管并非是某一个部门来实现,而是通过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来让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同的阶段,而任何一家单位,都拥有获得上一阶段用户所产生的信息而不仅仅是数据的可能性。参与这个流程的部门越多,信息的可利用度就越高,大家的互相依赖度也就越高。

 

但有一个问题是,既然PLM业务链中存在如此之多的强势部门和“强GIS”部门,我们该从哪一个环节入手呢?在不同的城市中,一个部门是否属于强势并非固定的,但选择的原则是挑最容易的部门下手——最好是根本没有信息化基础,但又对信息化有着迫切需求的部门。

相较这些强势的部门,城中村管理部门是相对弱势的,但它们的管理工作内容却非常丰富并且非常重要。当“城市经营”成为许多城市的主题时,对于土地性质属于集体的城中村土地进行收储和转让,就成为一件非常重要的业务,并且需要大量的上游和同步数据:

  • 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启动——发改委资料、规划局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 征地——需要城中村目前的人口、土地和建筑物资料以估算征地成本
  •  拆迁及拆迁补偿资料——需要拆迁部门提供
  •  土地的转让、划拨和留用
  • 村民安置房建设与安置

由于城中村管理部门通常是直属于市或区政府,对城中村改造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它也通常不会有太大的建制和太多的技术人员,同时,它们需要的数据往往在其它部门手中。以对规划部门的要求为例,它们需要知道改造的范围是否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致,改造后的地块用途是否与土地规划保持一致,保留的村集体留用地范围和建设情况。同时,它们的业务数据也为其它部门所感兴趣。

为了借助“共享平台”的技术力量实现“信息”甚至是“业务”的共享,我们已经进行了一系列原型实验和项目开发。虽然这个项目只是城中村一个部门的业务平台,但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整个架构是分布式的,城中村管理部门所需要的数据,既可以是自己来输入,也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让其它单位在线输入。如果其它单位希望参与这个平台,获得城中村的信息,它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我们发布的API来实现。通过并不复杂的开发,完全可以很快地建立其它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即我们做了一个统一的业务流总线,不同的参与部门通过API完全可以像插件一样参与进来。

尽管这个尝试是刚刚起步,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实践初步证明,借助于PLM这一概念开发的一些系统,能够有效地吸引一些参与于城建工作的单位或部门的兴趣,从而为推进工作流共享的延伸打下良好的基础。

 

基于GIS的电子政务工作由于所处的地方不同,承担单位的角色和权力大小的差别,使得不同地方的建设经验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开展,不可能将一地的经验完全照搬到另一地去。但对于空间信息共享平台这种电子政务的建设,仍然具有一般化的经验,可以供大家来参考:

  • l对数据管理部门而言,先把自身的基础地理数据和规划数据以在线服务的方式提供其他部门共享,是推进区域空间数据共享服务的重要和关键性举措。
  •  在思路上的转变:数据管理部门的思路不应该是集中,也不是试图去管理别人的数据,而应该是真心实意的共享,是基于分布式架构的共享。
  • 技术的转变,从C/S模式向GeoWeb2.0技术的改变。
  • 应用与推广的转变,最先引导毫无使用经验和缺乏技术力量的单位使用。逐步从共享走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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