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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nsa 2010-10-18
江苏省地矿局关于加强地勘单位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2-20 12:46:13   阅 读:847 次 


2006年11月13日发布


  年目前,我局地勘单位普遍存在应收账款数额大,挂账时间长,坏账机率高,到账率低,资金周转慢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地勘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成果。因此,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尽快降低和减少呆、坏账已成为当前地勘单位经济管理中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根据局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对加强全局地勘单位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勘单位要增强债权人风险意识。法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并不是让债权人高枕无忧,"欠债还钱"的概念在日趋复杂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已被打破,债权人在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风险。如:诉讼时效风险,《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了各种情形的诉讼时效,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债权人的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又如,债务人解体、破产风险、债务人犯罪风险等都将给债权人的利益带来风险。因此地勘单位要正视这些风险的存在,努力降低和化解这些风险,维护自身的债权利益。
  二、加强对应收账款成本的控制,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和防范坏账、呆账。目前地勘单位管理应收账款的成本可分为三类:一是管理成本,主要是指从应收账款发生到收回期间的管理费用。如制定信用政策的费用,对客户信用调查和信息收集的费用,应收账款的监管费用,应收账款的催收费用,以及其他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费用。二是机会成本,指地勘单位应收账款一经发生,即意味着有一笔资金被相关债务人无偿占用,使单位丧失了投资于其他项目赚取收益的机会,从而产生了机会成本。三是坏账损失,是指应收账款因发生欠款无法收回而导致的坏账损失。与上两种成本比较而言,坏账损失是应收账款的最大成本,是我们应予以重点控制的成本,也是各地勘单位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的最主要任务。各地勘单位要强化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收账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相应措施。
  1.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地勘单位在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前,要做好对债务人进行必要的事前资信调查和准确评估客户资信程度的工作。具体可以从信用品质、偿付能力、资本、经济状况等方面来进行评估,在事前对应收账款的形成以及将来发生坏账的概率大小予以控制。
  2.建立应收账款管理档案。各地勘单位应收账款清欠小组要按客户、责任人、成因、金额、拖欠时间、到账比率、历史催款情况、客户资信等级等项目建立应收账款明细档案管理,对应收账款予以追踪分析。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中的信用品质低的客户,金额大的欠款,要将其作为单位追踪考察的重点,列入应收账款一类管理项目。对已完工,但尚未形成决算的项目款,要建立辅助卡片,视同应收账款进行管理。
  3.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收款的难易程度和发生坏账概率的大小。因此,地勘单位要进行账龄分析,对不同拖欠时间的账款及不同信用品质的客户,要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不同的收账策略和收账方案,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坏账损失。
  4.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确认坏账损失的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二是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均可视为坏账损失处理。地勘单位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制度,故提取坏账准备就显得极为必要。现阶段可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以体现谨慎和稳健原则。
  5.完善合同管理。地勘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送财务部门备案。50万元以上的合同的签订,要有财务人员参加,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对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
  6.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做好日常项目核算的同时,每季末要将各项目合同款、决算金额、预收账款、尚欠款、账龄、清欠责任人等情况提交单位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小组。
  7.做好应收账款的函证工作。经营部门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应收账款的债权函证确认工作,财务部门要在法律规定的债权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索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款凭据。对金额大的应收款要确保每年函证一次,对没有取得函证、债权得不到对方确认的要及时报告单位清欠工作小组,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领导。
  1.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领导重视是搞好各项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各地勘单位要切实转变重经营、重生产、轻管理的观念,尤其是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清欠管理工作。不能把清理应收账款简单的视为债权结算,而是要把它与地勘单位的经营成果挂起钩来。地勘单位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其经营成果的优劣,甚至影响到地勘单位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地勘单位领导特别是行政一把手要从一定的战略高度和深层次上来认识和看待应收账款清欠管理工作。
  2.各地勘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财务、项目经管人员为核心成员的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全面领导和负责地勘单位的应收账款的日常清欠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于9月10日前向局清欠领导小组报送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小组组建情况及目标任务分解情况等材料。
  3.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各地勘单位清欠工作小组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对承接项目的有关人员要视其为应收账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账龄长,催款难度大款项要在政策上予以宽松、灵活,尽可能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对收款情况完成好、成绩突出人员的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局每年对各地勘单位应收账款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减少应收账款数额目标任务的单位行政一把手或清欠工作小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予以批评或处罚。
  应收账款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地勘单位要集思广益,广泛发动群众想办法、出主意,上下努力。要结合局下达的年度经济目标,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减少和防范坏账,切实提高地勘单位的经济运行质量。局将于九月份就各单位对局年中工作座谈会关于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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