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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树木遇上 “拆迁”咋办?

 走马网上 2010-10-20

当树木遇上 “拆迁”咋办?

字体大小: | | 2010-05-27 11:37 - 阅读:22 - 评论:0

       近日,“北大5学者就拆迁条例上书全国人大”的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把公众的目光聚焦到了与“拆迁”有关的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面上,各种与之相关的后续报道和讨论也随之而来。“拆迁”,这个敏感的词,也成为了当下最敏感的话题之一。

       在人民群众碰到拆迁的时候,可以通过各种行政的、法律的渠道来解决自己的“拆迁”问题。可是当树木遇上“拆迁”这档子事时,它们的命运又会是怎样呢?它们可能只是成为了某些人手里的“摇钱树”。当遇到要拆迁时,它们被城郊村民急匆匆地,成捆地临时集中栽植在一块不大的“自留田地”里,成为人们要求补偿和获得补偿的依据。城市居民家庭院落里自种的那些并不名贵的乔木,以及单位、部门里的这些树木,在帮助居民完成了进行讨价还价,获得补偿的“筹码”使命后,它们的命运和去向依然还是那么的不明朗。这些树木并不属于《城市绿化条例》上所述的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的树木,也并非古树名木,且品种杂乱,规格不统一。单个拆迁项目上所涉及到的树木数量也不大。这些树木又是以乡土树种为主,市场经济价值自然也就不高。分散于各单位和居民家中院落,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又无法及时掌握所有拆迁项目中涉及到树木的情况。所以更多的是当征用单位交完树木的补偿费用后,就任由买主处置了,期间不乏有毁绿的情况发生。在我们国家专门设有植树节,鼓励人们尽到植树义务,同时还存在这样的较为半公开毁绿现象,实在应该值得各级部门重视。

       同时,笔者发现在不少地方都已陆续建立了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和集中义务植树点。政府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尝试,将拆迁单位所弃置的可用树木,集中进行安排。是否可以尝试将这些不会说话的“拆迁户”安置于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和城市的义务植树点。这样既节约了资源也能让这些“拆迁户”在改善城市环境和保存当地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方面,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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