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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命名台风

 龙溪二十 2010-10-21
的一种。气象学上,台风专指北太平洋西部洋面上发生,近中心最大持续风速达到12级及以上(即每秒32.6米以上)的热带气旋。在大西洋或北太平洋东部发生,达到同样强度的热带气旋,则称为飓风。

  自2000年起,台风的命名由亚太经社会和世界气象组织联合主持的政府间组织“台风委员会”负责。台风的名字由台风委员会的14个成员(中国、朝鲜、韩国、日本、柬埔寨、越南等)各提供10个,共有l40个名字,按列表顺序依次选用。

  为台风命名的实际工作由日本气象厅进行。每当日本气象厅将西北太平洋或南海上的热带气旋确定为热带风暴强度时,即根据列表给予名字,并同时给予一个四位数字的编号。为避免一名多译造成混乱,中国中央气象台和香港天文台、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台经过协商,确定了一套统一的中文译名。

  (来源:中国天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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