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您将了解有关联合国的基本知识,从而更好地理解联合国行动的范围和影响力。在新闻中再次听到联合国这个字眼时,您对这个国际组织一定会有更深的了解。 联合国成立于1945年10月24日,即二战结束(1945年8月15日正式结束)后不久。它的主要目标是维持世界和平,防止再次爆发世界大战。
联合国总共有191个会员国——几乎包括了地球上的每个国家(请参见联合国组织:会员国名单以了解完整名单)。所有会员国都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最初由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1945年共同签署。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包括六大“机构”。其中两个机构——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在新闻中出现的频率较高。而其他机构则不多见。
联合国大会 在联合国大会上,每个会员国都有一个投票权。
联合国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均需会员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根据美国国务院的分类,这些重要问题包括:
所有其他事宜都以简单多数通过为准。
联合国大会的很多会议记录都体现在决议中。 (单击此处可以看到《联合国宪章》中有关联合国大会的说明。) 在下一部分中,我们将了解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这一机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责任:
安全理事会由五个常任理事国(英国、中国、法国、俄罗斯和美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现任的比利时、意大利、南非、印尼、巴拿马、利比亚、布基纳法索、越南、克罗地亚和哥斯达黎加,于2008年选举产生)。从历史上看,设立这个组织是为了鼓励二战中的所有同盟国都加入新成立的联合国。 在安全理事会中,重要问题必须得到九个理事国的同意才能通过。不过:
与联合国大会不同,安全理事会有权主动强制执行其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中的规定,它可以实行经济制裁或部署军队:
安全理事会如认第四十一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此项行动得包括联合国会员国之空海陆军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 所使用的部队均由会员国提供,各国部队结成联盟后听从安全理事会选出的指挥官调遣。《联合国宪章》对此也规定如下:
从这里您可以看出,只有安全理事会的所有会员国都同意使用武力时,联合国才能把各国部队集中起来解决国际问题。1991年爆发的海湾战争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下一部分中,我们将讨论联合国的其他机构。
秘书处由秘书长(本文写作时由科菲·安南担任)率领,负责保证联合国的日常工作运转。
联合国秘书长在联合国中拥有很大权力。例如,他可以亲自调解争端,也可以将此类事宜交给安全理事会处理。秘书长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但只要有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他就必须退出选举。 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有54个成员,这些成员均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顾名思义,这个机构负责就与经济和社会有关的问题提出建议。 国际法院(又名“国际法庭”)由联合国大会选出(并经过安全理事会同意)的15名法官组成。在这个法庭上审理的是国与国之间的诉讼案件。 《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第六个机构是托管理事会,不过它在1994年就被取消了。
它的职责是托管那些诸如二战后战胜国从战败国割得的土地。1994年,最后一部分托管地区因自己独立或与其他国家合并而消失。
联合国的所有经费均由会员国承担。联合国大会负责审核联合国的预算,并决定各会员国应该承担的经费限额。经费可分为三大块:
根据美国国务院统计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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