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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制度有隐忧 公务员考试:不能撕开廉政的缺口

 3gzylon 2010-10-26

  10月25日,从国家公务员局传出消息,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网上报名于24日24时结束,共有130.5万人通过资格审查,还有16.8万人招录机关正在进行资格审查,整个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6日18时结束。这次,137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计划招考1.6万余人。

  这次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与招录人员相比,依然是“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局面。考试过程和最终结果的公平与否,是所有考生最为关心的问题。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

  报名人数逐年上升

  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二条的规定,“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考试是我国选拔公务员的主要方式,参加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已经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择业首选。仅就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而言,报名人数逐年上升,从2003年的8.7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146万人,上涨了16.8倍。

  杨小军认为,面对如此庞大的考试大军,如何确保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开、公平、公正,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国考”制度中有隐忧

  记者调查发现,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制度相对健全些,考生的疑问和争议主要集中在“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比例提高到85%”,“博士报考年龄放宽”,“考录对象扩大到一线工人、农民”等报考人员的资质问题上。

  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则存在“对普通报考者在面试环节的歧视性待遇”,“考试过程中的人情关系大量存在”,“在统一考试之外,另有选调、内部考试等公务员选拔方式,考试双轨制造成不公平竞争”等质疑。

  “这些疑问和争议,归根结底是公务员选拔方式中既存的制度性隐忧。”杨小军指出,两年基层工作经验以及特殊的报名条件,会促使一些报考者伪造工作经验和虚报资质,如果缺乏监管,就会造成不公平。而面试环节的透明度不够高,且标准模糊,最终会导致缺乏公信力。考生与招考单位的争议无法律解决途径,以及人情关系请托等现象,都有可能撕开廉政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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