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甲引丁与劈甲灭丁 (2009-1-14 22:52:02) 读胡师之《命理精论1上》,有明暗两例(《官旺无夫之命》和《食伤与官杀不能并用之例3》)谈到“劈甲引丁”。本文将对胡师“劈甲引丁”例做一注脚。为述理清晰,现先回顾胡师所批二例: 1、《官旺无夫之命》:坤造,民国36年7月26日酉时。 大运:甲寅。流年:庚辰。流月:庚辰。购得一漂亮新居。 原局日干在地支根深而旺,故喜克泄而用财官。甲寅之甲为大木,虽生丁火,然因阴阳之隔而不能顺畅。庚辰年庚辰月,天干庚金引出,劈甲成柴,遂畅生丁火而通全局。此劈甲引丁之功也。 2、《食伤与官杀不能并用之例3》:乾造,民国27年2月22日卯时。 大运:庚申,辛酉之时,泛论谓凶而胡师独断大吉,何也?此例释文虽未点明而实在“劈甲引丁”四字,我且稍作续貂之论。 一曰:格局之辨。 二曰:用神之辨。 三曰:生克之辨。 以上二例即所谓“劈甲引丁”,其相理在:斧钺之金劈甲成柴,引生丁火活通全局。 又问:妙哉“劈甲引丁”,然可否固执此理?答曰不可。又问:不可固执此理,可有“劈甲不能引丁”者?可有“劈甲灭丁”者?答曰有。且看如下乾造。 杀 日 印 杀 此造系我一朋友托我给此人看看。我断大运庚申,流年庚寅,流月甲申,出疾厄(虽然时空未到)。以下看法请诸同学斧正。 一曰:格局之辨。 二曰:用神之辨。 三曰:流年生克之辨。 运 年 月 日 查地支:年支寅木气现于癸未月,及至甲申月寅木气衰,而月日引出申金兼秉运支之力,可谓斧钺齐来。此时寅木可有生路?局中子水似可一用,然丑土绊之,寅木终失保护。全局地支遂呈:“群金伐木(申酉冲克寅卯)之势”,寅木何能不败? 再问,此例“劈甲灭丁”,在何相应凶?答曰不能尽知矣。理在劈甲,然其相纷纭,有:肝胆疾患、家慈病故、职场遭陷等等,因时空未到,故不可尽知。此即所谓“虽一理融贯,却众相纷纭”。或曰命家能断一理,而不能尽知全相,此相理之道也。故凡大家之境界,当求十六字,即所谓“以理释相,以相择理,相理相合,相理融通”。 最后问,有“劈甲引丁”者,有“劈甲灭丁”者,天壤之别也,其准绳在何?或曰何时引丁,何时灭丁?答曰在水。 注:明辨上述三例,再读胡师《命理精论1上》之《官旺无夫之命》,其中“劈甲引丁”之释文或能知之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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