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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县官成巨贪折射基层监管真空

 3gzylon 2010-11-02

2007年以来河南省副处级以上官员“落马”百余人

有县级官员竟挪用公款1.06亿余元

太康县原县委书记陈金旺贪污公款570余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06亿余元;商水县原县委书记张绍军先后11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0余万元……

长期以来,县级部门常常是监管的末梢和盲点,制度建设薄弱,使得县级部门和下属的企业不分家,会计出纳一肩挑,账、钱、权一人掌管、收支随意,财务账目也很少向群众公开,甚至人为更改账目,以图“浑水摸鱼”

周口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辖八县一市一区,是河南人口第一大市,也是有名的贫困地区。然而,近日,周口市却因为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再次成为街头巷议的焦点。

前不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期宣判的6起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有5起案件涉及县区委书记,周口市3个县的主要领导“榜”上有名。

据河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透露,2007年至2010年9月底,河南全省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5135件,渎职犯罪案件1700件。其中,共判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90余件100余人。

最短命 一个月的县委书记贪污570万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11月17日,刚刚到任的周口市太康县委书记陈金旺,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二是加快步伐,确保稳定;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四是转变作风,树立形象。

可就在2008年12月,陈金旺却因贪污受贿而落马,距离其发表讲话仅一个月。

和陈金旺同时受审的,还有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柳鹏飞、周口市委调研室原副主任李亚。

近日,河南省高院对太康县委书记陈金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经查,陈金旺在担任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太康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指使他人虚增预算、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人民币570余万元;于2007年1月至6月,伙同柳鹏飞或单独向他人索贿共计人民币201万元;2008年5月至8月,伙同柳鹏飞挪用公款人民币1.06亿余元,用于营利活动;2005年至2008年,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伙同柳鹏飞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8000余万元的重大损失。

而与陈金旺狼狈为奸的柳鹏飞则因贪污公款1700余万元;受贿24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12亿余元,用于营利活动: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人民币8200余万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外,时任太康县县长的范文明也没有逃过这次“劫难”。

经查,范文明于2000年至2009年分别在担任新蔡县委副书记、太康县代县长、县长期间,先后31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10余万元;2008年5月至7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上海陈成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张金额为1.58万元的发票在县委办公室报销。经调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上海陈成实业有限公司的档案信息。

据此,鉴于被告人范文明有自首情节,法院判处范文明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宣判后,范文明表示服判不上诉。

“悲哀啊!滑稽可笑:短命的太康县委书记、县长,半年内因贪污腐败相继落马。”一时间,陈金旺和范文明成为坊间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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