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台湾农业考察报告

 ddDAD 2010-11-06

台湾农业考察报告


厅赴台考察团 丁炳辉 耿显连 刘恩勇等 2010-07-14 【

台湾农业考察报告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以丁炳辉同志为团长的湖北省农业厅赴台考察团一行十人,于2009715日至23日,对台湾的农业进行了为期9天的环岛考察。期间,拜会了台北市和花莲县农会,参观了宜兰县兰花园区、花莲县无毒蔬菜栽培基地和兆丰休闲农场,走访了花莲县养花专业户和嘉义市阿里山高山有机茶种植大户,考察了台东县农特产品直销中心、汉光果菜运销合作社、台一教育休闲农园、台中县三久农机公司,现场观摩了台北农产运销公司果菜拍卖作业。通过九天的考察,代表团对台湾农业的发展情况有所了解,现将考察了解的情况及意见报告如下:

一、台湾农业发展概况

台湾是我国最大的岛屿,版图面积2.6万平方公里。台湾地区地狭人稠,境内三分之二为山地丘陵,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台湾现代农业生产发达,现有耕地面积1290万亩,农户78万户,农业人口400多万,占台湾总人口的19%农业劳动力74万个,专业农户年纯收入约100万台币(合22万元人民币),人均纯收入19.5万台币(合4.2万元人民币)。目前台湾农业总产值为4000亿元新台币,相当于870亿元人民币,占台湾经济生产总值的3.3%,但在台湾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台湾农业资源丰富,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与林业四大部分。近五十年来,台湾农业生产结构已逐渐由以种植业为主的单一传统农业,逐步转变为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多元化农业与商业性农业。种植业的产值比重由上世纪80年代的45%左右下降为现今的30%左右,渔业产值由过去的不足20%,上升到现今的30%左右,畜牧业产值比重持续上升,现今达到35%左右,林业产值比重很小,一直维持在1%以内。种植业分为粮食作物(农艺作物)、经济作物(特用作物)与园艺作物三大类别。台湾是我国著名的产稻区,素有“海上粮仓”的美称。水稻一年两熟,种植面积540万亩,产量200多万吨,主要品种为蓬莱米。经济作物主要有水果、蔬菜。水果面积345万亩,产量260万吨,主要品种有柑桔、芒果、荔枝等,特产有槟榔、莲雾。蔬菜种植面积255万亩,产量300万吨,主要种类超过90种。畜牧业中生猪年饲养量超过1700万头,年产猪肉约150万吨;牛饲养量16万头,其中以乳牛占75%;鸡饲养量1亿多万羽,鸭1000多万只。台湾渔业非常发达,远洋渔船作业范围遍及世界三大洋海域。渔业年产量130多万吨,其中养殖渔业占22%,近海渔业占19%,远洋渔业占55%。从我们考察的情况看,台湾农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城乡一体化水平都大大超前我省。

六十多年来,台湾的农业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恢复阶段(1945年至1952)

战后由于许多农业设施遭受战争破坏,大陆来台人数剧增,促进经济发展与提供充足的粮食成为当时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为了迅速增加粮食产量,施政重点放在三个方面:(1)实行土地改革,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致力于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增加化学肥料供应、提供改良品种、改进耕作技术。(3)进行农、渔会改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渔会具有推广、供销及信用等业务。上述措施使农业生产达到战前最高水准,稻米、甘薯、花生、小麦等粮食作物产量都有显著增长。
  
(二)发展阶段(1953年至1968年)

这个时期被称为台湾农业发展的“黄金时期”。1953年开始,台湾当局确定了“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带动农业的”经济发展战略。19531月,台湾实行“耕者有其田”农地改革,连续实施了四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其中,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开发农业资源,增加农业生产,拓展农产品外销、向工业提供廉价的劳动力与原料。在增加粮食生产方面,采取了“肥料换谷”、“田赋征实”(以粮食实物上缴农业税)、随赋收购(以较市场价格为低的官定价格,按田赋赋额另外再加征部分稻米)等方式掌握粮源,维持低廉米价。这一期间,农业生产产值从1953年的103.9亿新台币增加到1968年的488.8亿新台币,增长3.7倍;最重要的谷物稻米产量从164.2万吨增到251.8万吨;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率达5.5%。

(三)停滞阶段(1969年至1980年)

1969年是台湾农业发展的一个分水岭,此后台湾农业进入了停滞阶段,经济结构开始转型,逐渐由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形态向以工商业为主的经济形态转变,农业自此开始走向衰落,农村劳动力开始大量流入城市与工商业。农业就业人口比例不仅继续下降(1969年第一次降至40%以下),而且农村劳动力的绝对数也于1970年开始下降,耕地废耕现象日趋明显,土地利用走向粗放经营,农作物复种指数下降,传统出口农产品因工资成本上涨逐渐失去海外市场。农业生产于1969年出现战后以来的第一次负增长。农村专业户减少,专业农户占总农户的比例从1970年的30.2%降为1980年的8.9%,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下降,农家所得来自农业净收入的比重从48.7%降至26.4%。期间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率为4.1%,有3年为负增长。

(四)转型阶段(1981年至1990)

1980年起,台湾当局对农业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其重要政策措施包括:1980年修正公布《农业发展条例》;1982年公布“第二阶段农业改革方案”与“第三期提高农民所得,加强农村建设方案”,召开第一次“农业会议”;1983年提出“培养农业八万大军”口号;1984年制订“加速基层建设,增进农民福利方案”,提出发展“精致农业”构想,并实行“稻田转作六年计划方案”;1985年提出“加速农业升级重要措施,改善农业结构,提高农民所得方案”;1988年召开第二次“农业会议”;1990年提出“农业零成长”口号及制订“农业综合调整方案”等。这些方案与措施都是台湾农业从“量”的发展转向“质”的提高。因此,1980年以来,台湾农业生产增长速度虽迅速下降,但农业专业化程度有所提高。在耕种农户中,专业农户比例从1980年的9%回升至1990年的12%;在非耕种农户中,专业农户的比例从7.4%上升为1990年的27.5%;农民收入中农业净收入比重也开始回升,从1980年的29.6%上升为1990年的35.2%。

(五)提升阶段(1991年迄今)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台湾当局大幅调整农业政策,改变过去重视“量”的增加,而转向“质”的提升,将农业发展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环境的改善相结合,试图实现“生产、生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一是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质。1990年,台湾提出“农业零成长”口号,农业发展重点转向发展新的优良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如开发与推广优质米,开发多产与高价值水果等。二是推动农业生产企业化、自动化与科技化,以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升级。三是发展森林、海洋游乐与休闲农业。四是培养核心农民,增加农民福利。五是将部分不具竞争力或污染性的农牧业生产移向海外与祖国大陆。

二、台湾农业的主要特色

(一)严格的农产品质量管理

追求农产品的多样化和高品质是台湾现代农业的一大特色。为了台湾现代农业的精致化和可持续发展,台湾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尤为重视。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标准。目前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规有:《食品卫生管理法》、《农药使用管理办法》、《农药残留检测要点》、《蔬菜安全管理办法》等等。根据农业生产、流通和检验工作的需要,针对20种不同作物、289种农药,制定了1149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二是农产品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检测体系健全。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别由农业委员会、卫生署、标准检验局三个部门负责,分别承担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的检验、市场销售农产品的检验、进口农产品的检验。同时健全了药物残留监测体系,严格把好农产品的生产和入场质量安全关。台湾各市县设有18个农药检测中心、14个农药检测站,各镇市农会、合作农场、农产品贸易市场均有农药残留生化检验站。三是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在农产品的包装方面实行分级制,各等级中其形状、大小、颜色、成熟度等各种指标几乎是一模一样。在果蔬方面推行GAP(吉园圃)、CAS(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有机蔬菜的认证,并规定要求在每一个产品包装袋上注明“绿灯”(表明是每日必须选用的养生保健食物)、“黄灯”(表示是高速营养、需酌量食用的食物)和“蓝灯”(表示有品牌、经安全认证的生鲜及优良加工食品)。近年来台湾的有机蔬菜业发展较快,主要实行无农药、无化肥无污染的全天然栽培措施,生产的蔬菜新鲜、优质、卫生,目前台湾有机蔬菜面积达588公顷,全台湾设有200多家有机蔬菜专卖店。我们考察的汉光果菜运销合作社推动“环保蔬菜.三减一省计划”,即减、减、较药用“天罗地网”(上搭网棚、下盖薄膜以减少虫害)两阶堵栽培及箱形栽培,完全不使用农药,大宗蔬菜农药80%。他们以“安全、追溯、方便、即食”为今后发展目标,推出健康三好菜:e化的时代—蔬菜生产记录马上查,便利的时代—生鲜截切蔬菜马上炒,轻食的时代—即食康蒸蔬菜马上吃。四是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我们所到之处所有蔬果批发市场均设有农药残留超标快速检验室,对进场交易的果菜进行抽样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台北农产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员告诉我们,他们的农药残留超标快速检验室每天抽取近200个样品检测农药,如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将送当地卫生局进一步检测,确认具体超标数,若经确认检出农药残留超标者,供应人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重者可被判刑。进入市场的产品均依据标准进行分级包装,注明了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编号)、产品等级、供应市场,这样在产品检测发现有质量问题后,就很容易追溯到产品的生产者,因而能准确地追查责任人。畜产品药物残留检验检测在屠宰场内进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入市。五是农业从业人员素质较高,质量意识较强,考察发现,台湾的农业生产者及其经营者质量意识普遍较强,他们都知道不注重产品质量就会失去市场,就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因而大多能自觉主动地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和规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健全的农产品运销体系

台湾农产品的运销体系十分发达健全,且运行高效快捷,主要形式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销店、产销班(设在农会、合作社等之下的产销组织)。批发市场是最主要的形式,花卉、蔬果、肉品、鱼货等鲜活农产品主要通过批发市场来交易。目前台湾各镇区域均设有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可谓品种齐全、网络健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各农会下设有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产销班,专职负责农产品的收购、分级、包装、运销等各类产后业务,他们都是以区域内的骨干农户牵头,以合伙或股份制形式组建而成,使区域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完全实现产业化运作,支撑和推动了区域农业的发展。台湾当局对农产品的运销组织体系十分支持,在健全相关法规制度的同时,从规划、建设、运行、资金、税费等各方面都大力予以鼓励和扶持。台湾的农产品运销组织体系具有明显的公用事业的特征,但其资本都以民资为主,其运行都为民营性质。因而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管之下,台湾的农产品运销组织运行较为规范、高效,完全实现了货畅其流的目标,农业生产者无任何的市场方面的后顾之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的顺利发展。我们参观的台北农产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果菜批发市场,是台湾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天有2000吨果菜汇集到这里拍卖、批发、运输到台湾各地量贩零售,公司年交易额占全台湾的33%。该公司总资本2亿元(台币,下同),其中公股占45.52%(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和台北市政府各占22.76%)、民股占54.48%(省市各级农会占24.85%,青果运销合作社占9.58%,果菜贩运商占20.05%)。

台湾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上,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1、健全的法律法规。台湾关于农产品营销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涉及到批发市场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批发市场的性质、主管机关和运作方式。2、统一的建设规划。台湾明确规定了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条件,使市场建设能够做到科学规划。3、积极推动拍卖交易。台湾的花卉、果菜、生猪、水产品批发大多已经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4、切实有力的支持。基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公用事业这一基本认识,台湾各级“政府”和农政部门对批发市场的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切实有效的支持。在市场土地上通常由“政府”低价租让给批发商场的经营者,并给予财政补贴。财政对批发市场“地上物”建设的支持比例大体在50%左右。此外,台湾对产品的交易实行免税。农产品进场交易的费用也很低。市场建成运营后,明确由独立的市场法人统一进行市场管理,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入场干预,避免了多头管理。此外,台湾执行严格的商品和客户管理。

(三)先进的农产品加工业

食品工业是台湾的传统产业,在带动农业发展方面仍然有着很大的作用。目前台湾共有各类食品企业5800多家,每年创造的工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台湾很多高等院校都设有食品科学院或食品工业系,科研实力强厚。顺应岛内饮食习惯变化,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严格的品质管理和检疫制度,以本地原料加工安全卫生的高品质食品。同时,与高校联手,发展高层次加工技术密集型产品,如调理产品、保健食品、无菌包装食品,以及低脂、低盐、低糖和高纤维的营养强化食品、功能食品等。一些传统食品工业企业正在实施改造,结合土地私有政策,逐步扩大农业经营和加工企业规模,推行共同作业及专业化经营;也有的与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结合改造。随着经济的发展,台湾提出了农业发展的新思路,即:打破农业经营仅为一级产业的观点,以食品加工带动农业工业化、农业企业化、农业商业化等,以获取较大的利润;同时建立二级产业、三级产业的发展策略,使产、加、销一元化。在农产品收获后,要求进行分级包装,以便利运销,适应市场需求。对于不合格品,予以加工利用。通过发展食品加工,缓解产销失衡的压力,增加附加值,维持农业的持续经营。

(四)完善的农业合作组织

台湾的农业合作组织有三类,一是农会组织,二是农业合作社,三是九十年代初期发展的产销班。农会组织是我们这次考察的重点,我们发现台湾的农会组织网络健全,在农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都有农会人的身影和足迹,深受台湾农民的欢迎。农会是台湾分布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完善、功能最为齐全、运行十分规范的农民组织。根据台湾农会法,农会实际上是社区性农民合作组织,一般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农会,每个农户都可以参加,实际上户户都参加了,一户只能有一个会员代表,外地人或企业也可参加农会,只能算赞助会员无选举权。农会作为社团组织,农民象征性地交一点会费,就成为农会会员。农会对外招聘管理人员,其基本要求是大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能为农民提供金融、科技方面的服务。农会分为乡镇农会、县(市)农会和省、市农会三级,分别接受同级相应农政部门的指导。各级农会既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地开展各项业务,又与上级及其他农会之间互相配合,下级农会接受上级农会的指导,各级农会共同组成一个系统的网络。农会的主要功能:1、农业推广。推广业务主要包括:协助政府执行农业政策措施,推广优质品种、肥料和先进农业技术,办理农民教育培训,办理文化福利事业;2、供销经营。办理农产品运销及批发市场业务、办理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用品经营、政府委托的业务经营;设立加工企业,主要利用农会的团体优势,投资兴办会员个人能力所不及的设施设备,如仓库、碾米厂、榨油厂、加工厂、农机具等,有偿提供农民使用。3、金融业务。在台湾有句话:“有钱存农会,没钱找农会”。在农会几项业务中,金融业务算是一个最大的盈利项目,近10年来都占农会总盈余的98%以上。台湾基层农会设有信用部,信用部下又设多个分支机构,农会信用机构遍及台湾农村的各个角落。信用部主要业务包括存款、放款、农贷,以及一些附属的代理业务,采取“广存专贷”的办法来满足农会会员资金需求,存款可来自农会会员、选助会员和其他团体、机关,放款则仅仅限于农会会员。而且都是小额放款。4、保险业务。包括:家畜保险、农业健康保险和全民健康保险。家禽保险承保的种类有:猪、牛、羊。农民健康保险,投保对象除农会会员外,非会员农民也包括在内。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范围不仅包括农民,还包括其眷属。

台湾的农业合作社一般由几百个农户组成,合作社社员仍然是一家一个单位进行生产,只不过在农产品的销售、农产品的运输、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一些大型的农业机具的使用方面发挥着作用。我们参观的汉光果菜运销合作社,是台湾影响力较大的一个合作社,社员户数259户,耕地面190公倾,非社员约800,下设产销4个,全部实行计划性生产,统一销售,合作社和社员的经济效益都很好。

(五)新兴的休闲农业

台湾的休闲农业是为了解决传统农业经营困境与转型而发展起来的,能提供休闲服务、满足人们的休闲需求、兼之有农产品生产经营和三产服务业于一体的新兴产业。目前,台湾休闲农业正处于发展阶段,主要有观光农园、野生动植物的观赏与研究、品尝野味的休闲旅游、综合性的休闲农场、居民民宿、旅游胜地等几种类型。按规模大小有休闲农场、休闲农业区、休闲农渔园区等三个等级。台湾农委会专门颁布了休闲农业的管理办法,并配套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办各种类型的休闲观光农业,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台湾当局对休闲农业的展望目标是:整合政府相关计划为主轴,以团队辅导、永续经营为方针,创造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三级产业,创造生命价值与尊严的农村社会,以此再造农村希望,促进农业产业高效化、国际化。经过近十多年的发展,台湾的休闲农业初具规模特色,已逐步为社会广泛认知认同。我们参观的南投县埔里镇的台一生态教育休闲农场有各类蔬菜、花卉种苗的培育、蝴蝶生态馆及甲虫生态馆等,该农场不但利用区内的多种密源植物,培养各种蝴蝶,并能用香菇废弃物营造出甲虫的生态空间,是一座兼具农业休闲和教育学习的观光景点。

三、考察台湾农业的启示及建议

(一)更新发展农业的理念

我们感到台湾当局是真正按照市场化原则谋划农业发展,在台湾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政府发挥的作用主要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产品安全监管、农业保险与金融支持等方面,通过税收、价格、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我们发展农业也强调按照市场化、工业化发展理念谋划农业发展,但我们做的还很不够,我们现在的许多作法还离不开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定式,习惯于“催耕、催种、催收”的工作方式。注重发展指标、产品数量,而很少顾及产品的质量、产品的收益。在台湾,生产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会干涉,而我们生产多少粮食、养多少头猪好象是政府的责任与任务,但是,面对猪多养猪户亏损、果多烂在地里时,政府又变得无能为力。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怎样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个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台湾的做法是把大量精力放在抓产后、抓市场、抓效益。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多年来,台湾重视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工业,不断完善集产地、批发、零售为一条龙的农产品三级运销系统。近年又提出农业经营既要重视一级产业,又要重视农产品生产后的二级产业、三级产业,产、加、销一体化,这与大陆提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可谓异曲同工。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慢,收效甚微,尤其农产品加工业落后,生产与市场联系不紧,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与农民利益连接不紧。对此,一要集中力量重点培植和扶持具有带动辐射能力、有使农产品加工增值、有品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加工和贸易龙头企业。二是加强农产品营销。综合运用多种营销策略,加强农产品市场宏观指导,努力实现农产品产需基本平衡。加强产地农产品市场建设,积极鼓励发展农产品配送、营销中心。优化公共营销服务,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民主角、市场运作的原则,为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市场之间搭建多种形式的对接平台。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台湾的农会、农业合作社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的组织为农民说话,为农民办事,使得分散的农民在市场经济中处于主动地位。我们参观的汉光果菜运销合作社实际上就是一个产销班,农民只管种,有人帮助销售,有人帮助跑市场,这就消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大陆往往只管生产,不顾市场终端,种出来的东西卖到了哪里都不知道,卖给了谁也不知道。我们应当借鉴台湾的做法,大力培育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从组织、网络、资金、税费、服务、功能、法规等各方面予以扶持和完善提高,实现农业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从而使其成为名符其实的农业生产经营中介和支撑的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有效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四)健全农产品质量体系

台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曾面临与大陆相似的问题。在上一世纪80年代后期,其不合格产品的比例一度高达30%以上。此后台湾采取的一系列质量安全和管理办法,对我们很有启发。目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上半年蔬菜农药检出率相当高,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借鉴台湾农业的做法,首先要完善相关质量标准体系。特别是加快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的修订和施行。其次要加强检测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检验检测的工作水平。三是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要从生产基地和市场入手,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生产,突出规模种养。加强质量认证和标志管理,树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和形象,扩大其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五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生产经营知识,使其变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为。

(五)积极发展休闲农业

发展休闲农业是我们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新方向。休闲农业一般具有提供休闲场所、教育市民、认识农业、体验农村生活、维护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增加就业、提高农业收益等多种功能,可以说,发展精致休闲农业与我国目前推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目标相一致,在武汉城市圈发展休闲农业更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对此,应统筹规划,加大休闲观光农业资源、田园生态资源景观、农场(农村)人文资源的开发力度,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特色产品、农场(农村)空间出让等与旅游观光融为一体,让旅游者实现体验农耕、休憩健身、回归自然、休生养性。

(六)加强两岸的农业合作

随着祖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台湾与大陆的经贸合作亦是愈加宽泛和深化。我们应该抓住机遇,扩大我省与台湾农业交往与合作。台湾与我省有很多投资合作的发展机会,比如发展精致农业、有机农业和休闲农业;组建农产品深度加工企业、组建农产品贸易流通企业、发挥各自所长,搞农业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还可共同发展水产养殖和畜禽产业。我们应该把台湾先进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部门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把台湾先进的生物农药、绿色农药、有机肥料及配套设备生产引入我省,提高我省农业的整体竞争力。

              湖北省农业厅赴台考察团

(成员:丁炳辉、耿显连、刘恩勇、张运林、江木生、张纯军、

曹小燕、胡亚波、李显峰、贺红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