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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种业发展有关问题的思考

 ddDAD 2010-11-06

关于加快我省种业发展有关问题的思考


省种子管理站 孙宏侠 2010-07-13 【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的进程中,必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扶持,转变监管和服务方式,推动种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一、当前种业发展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市场主体发展不够,对种业发展的带动能力不强。目前,全省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两杂”种子生产企业有近80家,但真正具有品种自主研发能力的不到10家。乡镇种子经销商和经营门店达到1.4万多个。种子企业“多、小、散”,难以形成技术、资金和经营优势,加剧了市场无序竞争,加大了市场监管难度,不利于种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国已有9个上市种子企业,我省作为农业科研大省和用种大省,至今还没有一家上市种子公司。2009年,只有荆楚种业、省种子集团公司和襄樊正大公司三家的经营额过亿元,80%以上的企业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绝大多数种子公司都是营销式的企业,缺少科技创新能力,没有自己的品种和品牌,不仅走不出去,而且省内市场空间越来越小。

二是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成为制约我省种业发展的瓶颈。除油菜、棉花具有较大优势以外,我省其他作物的品种研发优势还不明显。特别是在中稻和小麦育种方面,滞后于生产需要。全省杂交中稻种植面积近2000万亩,生产上使用的品种目前仍以外省品种为主,2009年面积排名前10位的品种当中,外省品种有8个,本省自育品种仅有两个。1300万亩左右的小麦中,郑麦9023一个品种就达到700多万亩,不利于生产安全。

三是良种繁育体系不健全,供种安全隐患大。近年来,我省企业纷纷到省外开展种子生产。三系水稻制种主要在四川,两系水稻制种主要在江苏;杂交棉花制种主要在江苏、河南;杂交玉米制种主要在甘肃。从绝对数量看,全省常年需要杂交水稻种子3200万公斤,其中近60%需要从外省调进,特别是优质杂交中稻种子调进数量很大。省内杂交稻制种基地从上世纪最高的25万亩萎缩到目前的3万多亩,生产基地外迁,本省种子企业依靠外省公司代制,增加了生产成本,也加大了种子质量监控的难度,给供种数量和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常规水稻和小麦种子、马铃薯种薯生产等,良种繁育基地少、基础设施落后,原种生产和提纯复壮工作停滞不前。目前,我省常规水稻常年需种2800万公斤,省内年制种面积2万亩左右,产种800万公斤,种子商品率在30%左右,大田用种以农民自繁自用为主。小麦常年需种1.3亿公斤省内常年制种面积11万亩,年生产种子3500万公斤左右,不到商品需求量的30%;马铃薯常年需种4亿公斤,种薯生产面积只有8万亩,生产种薯8000万公斤,种薯商品率只有20%左右。农民长期自繁自用种子,必然导致种性退化,影响产量和品质。

四是配套保障体系不健全,种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滞后。在品种区域试验体系方面,全省申报试验品种由以前的每年200个左右增加至1000个以上,规模扩大五倍,但是区试网点不足、网络不全,试验的代表性、系统性存在不足。长此以往,最终可能降低试验质量,危及农业生产安全。在种子质量检验体系方面,目前我省70%的县市没有种子检验室,已有的种子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落后,大部分不能通过 “双认证”,不具备开展种子质量检测的法定资格。在种子救灾储备体系方面,投入少、规模小。我省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繁。每年因灾造成农作物死苗、毁种、补种面积少则200300万亩,多则1000多万亩。我省目前每年的救灾种子储备资金仅有500万元,储备数量只有200万公斤,以水稻为主,其它作物很少,一旦遇到大面积的灾害,很难满足救灾备荒需要。在种子市场监管体系方面,市县一级普遍装备落后、经费短缺,监管不及时、执法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市县的农业部门由于工作经费缺乏保障,在种子执法过程中以收代罚,以罚代管,忽视品种管理、放松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主要作物品种“多、乱、散”现象在一些地方有加重的趋势。

五是对种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种业是风险较高的产业,不仅有市场风险,还有气候、病虫害等自然风险。目前,种子企业生产成本逐年增加,但还缺乏相应的信贷、保险等行业支持与保护,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加快湖北种业发展的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要立足于保障种子数量、质量和品种“三个安全”,促进我省种业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建设。

(一)转变企业发展方式,突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提升湖北种业竞争能力。种子企业既是种子市场供给的主体,又是种业发展的主体,未来还将是种业科技创新的主体。要引导和促进种子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加快实现联合、重组,加快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形成5-6家集团化的公司,打造2-3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种业品牌。从今年开始,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严格加强种子企业的资质清理和发证后的跟踪管理,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坚决淘汰一批不合格的种子企业。

种业是具有一定公益性的产业,必须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和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对种业发展的支持保护体系。逐步在杂交水稻、小麦等作物上探索建立种子生产补贴和保险制度,减少因自然和病虫灾害造成的种子生产损失,增强种子企业和农户抗御风险的能力。将种子收购资金纳入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的范畴,解决种子收购资金筹贷难、成本高的问题。改进科技投入方式,重大科研项目要向已实现“育、繁、推、销”一体化的龙头种子企业倾斜,增强种子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逐步使企业成为品种创新的主体,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二)转变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模式,以推进“四化”为方向,增强种子生产和保障能力。改变以往良种繁育基地投入、生产和管理方式,按照“科学规划、项目聚集、政策支持、机制创新”的基本思路,加强我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种子生产的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进一步提高杂交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自给率。制定实施我省新一轮的“种子工程”规划,对于规划建设的良种繁育基地,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子工程、商品粮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省、市、县要配套安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由企业向农民租赁或流转土地,新建长期稳定、集中连片、标准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在基地建立种子生产专业合作社,依托种植大户进行生产,提高种子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当前,要抓紧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研究采取制种补贴等激励措施,调动省内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对本省选育、推广前景好的品种,扩大生产规模,力争省内制种面积恢复并稳定到10万亩,近三年内建立基地5万亩,新增1000万公斤的生产能力。二是做好常规水稻、优质专用小麦的原种生产和提纯复壮工作,增加商品种子量,提高种子质量。选择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原种场和种子企业,加强高档优质稻种子扩繁。近年内,在荆州、黄冈、孝感等地建设5万亩的优质常规水稻繁殖基地,在襄樊、随州、荆门建立2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繁育基地。

(三)转变种子监管和服务方式,以现代技术运用为重点,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根据我省不同地域生态和生产条件,完善区试网络体系,将品种区域试验网点增加到50个左右,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审定品种的安全性。在每个市、县建立100-200亩的展示示范基地,集中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示范,科学确定适宜当地推广的主导品种。以粮食主产县市为重点,用3-5年时间在每个县市建立完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室,更新仪器设备,培训检验人员,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控,确保农业用种质量安全。

加强现代生物技术运用,开展审定品种的真实性鉴定工作,力争5年内大部分市级种子质检机构普遍能够开展种子纯度分子快速检测工作。逐步推行审定品种有效期管理、品种淘汰、缺陷种子召回、种子质量认证等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品种“多、乱、散”问题。

(四)转变种子管理机制,提升农业系统的种子监管效能。理顺市县农业部门内部种子管理和执法机构的关系,减少种子执法内部“打架”现象,防止弱化种子管理工作倾向。系统加强全省种子管理队伍建设,更新人员知识结构,培养一批管理和技术骨干人才。建立全省种子管理技术交流机制,加强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的研究。增强种子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减少乱作为、不作为行为,纠正以罚代管、以罚代法问题。

(五)转变组织领导方式,加强种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湖北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系统研究和实施品种研发、品种区试审定、质量和市场监管、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协调种子生产、经营、市场、价格、基地建设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种业健康有序发展。(作者系省种子管理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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