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在在近日表示,两三个月以后将是一个关键期,如果到时候仍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补偿机制,补偿资金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会出现问题。显然,在制度推行的硬性指标完成阶段性目标之后,相关配套补偿机制的“备考”之路依然艰险。
自2009年8月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是各地新成立的药政部门的负责人却并未感到轻松。“基层医疗单位普遍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政策能否落实,我存在顾虑。”河北省卫生厅药政处的相关人士坦言。这种顾虑在基层颇具代表性。
事实上,卫生部也并不讳言这一顾虑的存在。在2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郑宏坦率地表示,两三个月以后将是一个关键期,如果到时候仍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补偿机制,补偿资金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会出现问题。
显然,在制度推行的硬性指标完成阶段性目标之后,相关配套补偿机制的“备考”之路依然艰险。
各地摸索补偿模式
“基层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为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改变‘以药养医’机制,相应的补偿机制必须要建立起来。”郑宏说。
记者了解到,各地已开始自行探索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模式。云南按照服务人口和区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综合改革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给予补助。辽宁建立4种渠道的补偿机制,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湖南省的财政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
在一些财政基础较为雄厚的地区,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畴的扩大,补偿范围也开始扩展。江苏开始探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以后,村卫生室如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该省对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1万元,保证了村卫生室正常运行。还有些地方给乡村医生每个月定额补助,同时通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通过调整门诊支出、支付方式,使村医也能得到相应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