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最近很苦恼,因她的好友杨某拿着张2万元的收条找她要钱,并声称不给钱就要在朋友圈里说王女士借钱赖账。但王女士称,那张收条是她收回杨某2万元借款时,写给杨某的收条。10月17日,感到无助的王女士在网上发帖寻求帮助。
10月19日,记者联系上王女士。王女士介绍,去年年底,杨某到她家要求借2万元做生意上的周转金。因杨某是她好友,王女士就爽快地借了2万元现金给杨某。杨某收到钱后,还主动给她出具了一张借条。 “9月1日,他打电话给我,说要把钱还给我,找我要了银行账户号,将2万块钱存进了我的户头。”王女士称,第二日,杨某拿着银行的打钱存根找到她,希望她将借条拿出来烧了并写一张收条。王女士按其要求写了一张字据为“今收到杨某2万元钱”的收条。 本月初,杨某突然拿着收条找到王女士,要王女士还2万块钱。“他还到处给我的朋友说他给了我2万块钱做生意,现在找我要钱我赖账不还。”王女士言语激动地说:“我怎么都没想到,居然交到这样一个‘好友’。” 事情是否真如王女士所说的?19日下午,记者从王女士处要来杨某手机号码。杨某接到记者电话后声称自己正在外地,他在电话中说:“我这里有她亲手写的收条,也有我当日打钱给她的银行存根。我绝对没找她借过钱。我好心借钱给她,她居然赖账。” 杨某还称,一般人还欠款,都是收走借条了事,不可能还要借款人开收条。“她手里无凭无据,凭什么说借过钱给我?一切以收条说话。”随即,杨某给了记者另外一个电话号码。“这是我们都认识的好友,她知道我借钱给王某的事。别的我不想多说了,大不了大家法庭见。”说完,杨某挂断了电话。 记者拨通杨某给的好友刘女士的电话,刘女士称,自己只是听杨某说过此事,但究竟谁找谁借过钱,自己确实不知道。她最后说:“两个人我都认识,多的不好再说。” 律师说法 如果闹上法庭 王女士可能败诉 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杨朝敏律师就此事分析认为,王女士应在收条上写明开具收条的缘由。如果当时没有写,则需要举证证明当时为何开具收条。杨某手里拥有打款存根与王女士开的收条,如果二人闹上法庭,若王女士找不到当时借给杨某钱款的物证与人证,又找不出是因收回借款才开具收条的证据,则很有可能败诉。 杨朝敏律师提醒,朋友之间借钱,不论关系再好,借出方都应索要借条。而借钱一方在还款时,要将借条收回销毁。若还钱时,借出方未带借条,借钱一方则应索要一张收条,但借出方在写收条时,一定要将因何原因收的钱注明在收条里。这样做才能避免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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