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是缴纳营业税还是缴纳增值税_

 无孔不入 2010-11-09
是缴纳营业税还是缴纳增值税

无忧会计网 www.51kj.com
时间:2005-5-3 8:52:00   作者:宣宁宁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个体户王某在某市石英商场租赁场地和桌椅,以两台雪泥机、两台鲜榨果汁机制作冷饮和鲜果汁为来往过客提供服务。2001年1月~12月,营业收入14.5万元。王某认为他属于零售行为,并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上述资料,说明王某的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并计算其应纳税额。     

        案例辨析: 
        王某的业务属于营业税税目中服务业-饮食业的征税范围,应当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服务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饮食业,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个体户王某在休闲区摆放了桌椅,为来往的顾客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服务,完全符合两个同时提供的充分条件,因此,应当征收营业税。 
        第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不包括既销售又提供场所服务的业务。如果仅仅销售货物不提供场所服务,则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如果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场所服务,则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饮料生产厂家之所以缴纳增值税而不缴营业税,是因为其经营范围即是生产制造,并不提供饮食场所服务。饭店之所以征营业税而不征增值税,是因为饭店不仅仅是将大米和各种荤菜、蔬菜加工制作成另一种与其性质不同的商品(米饭和各类菜肴),而且提供了饮食场所服务。 
        第三,对少数顾客直接将饮料买走而不在现场消费的业务也应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国税函发[1996]261号文件明确: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当征收营业税;而对专门生产或销售食品的工厂、商场等单位销售烧卤熟制食品,应当征收增值税。 
        第四,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划分标准应以现行税收政策为依据,与商场的大小无关。王某加工制作饮料和果汁,并在商场销售。这种既加工,又销售的行为属于同一项经济行为。在这里,销售行为实质上属于提供劳务。 
        所以,王某2001年度应纳营业税=145000×5%=7250(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