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朱明勇:一案审了十一年 原是延安检察院

 沈默 2010-11-12

朱明勇:一案审了十一年 原是延安检察院

延安市检察院 一案审了十一年

 

一个20岁的年轻人,按照目前的家庭社会关系也许还被叫做孩子。23年前被延安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该院将此案一审查就 审了11年。小伙子在不停的申诉中变成了中年,无罪还不给个名分,就以不起诉释放。但是释放至今又过了12年,小伙子,现在应该叫老伙子至今未得到一分钱 赔偿。原因竟然是被11年的羁押搞得胆战心惊,怕回去那个叫做延安的地方。的确要是那11年中的任何一天他被起诉,都可能成为不是活着的赵作海,因为死者 不再复活。

那么,法律人经常谈到的两个错误就出现了:死者23年阴魂不散,冤者23年惊魂不断!

该案的赔偿何其艰难,目前正研究此案的解决方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