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文 通讯员 沈茜 晨报讯 10月29日,孙先生突然发现他银行账户里的3.8万元不翼而飞。这张借记卡一直带在身上,也没有告诉过别人密码,怎么会平白无故少钱呢?孙先生当即向长宁警方报案。 通过银行监控,一个撑着雨伞的男子引起了警察注意。在他前后取款的人都没有带雨具,该男子却时不时用伞挡住面部。 同时,孙先生想起,他最后一次使用银行卡是在一家连锁酒店。 警察立即前往这家酒店,确认取钱男子就是酒店的员工王某。 原来,10月27日,孙先生办理退房手续时,将银行卡交给王某刷卡结账。王某乘他不注意,用事先准备的专用“盗码器”,盗取了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同时偷窥记录了孙先生的密码。 之后,王某使用特定的软件,将盗取的信息克隆到了废弃的银行卡中。28日至29日凌晨,王某持这张“克隆卡”,在ATM机上分19次取走了3.8万元。 长宁警方提醒市民,如果刷卡结账,最好看着操作人员在POS机上完成拉卡动作;输入确认密码时,可以通过用手遮挡等方式防止密码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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