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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林:市委办怎敢“教训”省委机关报?

 顾大律师 2010-11-13

徐林林 媒体人

《河南日报》9月29日刊登了一封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委办欠桃园酒店13万元饭钱没有支付,而原酒店承包人无力偿还供货商货款,从而导致供货商生活困难的情况。濮阳市委办10月9日致函报社,认为“刊发未经认真审核的文章,让于法无据的问题见诸报端,有损我单位的形象,也不利于党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强烈要求从河南日报电子版上删去该文章”。

有道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濮阳市委办也够牛的。明明欠了人家酒店10多万元饭钱,且有3张盖有公章的欠条为凭,却说党报将此问题公之于众,“于法无据”。更让人错愕的是,市委办非但不接受舆论监督,赶紧筹钱还债,反倒认为曝光其“官赖”形象,“不利于党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濮阳市委办之所以敢如此“教训”省委机关报,当然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年头,公款吃喝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连某些乡政府一年都可以吃垮几家饭庄,或欠下数十万元酒菜钱,对市委办这区区十几万元欠款,实在用不着大惊小怪嘛。此其一。

全国每年公款吃喝两三千个亿,谁见过哪个为官之人被“吃”掉了乌纱?这说明胡吃海喝也是“工作需要”,何必小题大做呢?此其二。

在公款招待方面虽说订有一大串制度,可那都是忽悠民众的,未必党报记者、老总连这点基本套路都不明白,非得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办弄得灰头土脸,让地方党委脸上无光不可?此其三。

按照这个逻辑,河南日报的“舆论导向”能不存在问题?在一些要害部门和权力人物看来,党报只有为他们遮丑护短、放大政绩,只有把民众当阿斗,才算“树立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否则,他们就会像那位遭省报批评的局座一样,说黑龙江日报是“一张小报,咋能信呢”。在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的大背景下,濮阳市委办欠债不还,没把省委机关报的批评放在眼里,甚至“强烈要求”删掉电子版上的见报稿,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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