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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是让穷人帮助富人

 simayan 2010-11-15
 公积金政策,是让穷人帮助富人
2010年11月
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好事?对这个问题,有很多人认为肯定是,因为“我缴存了一定的公积金,将来我买房的时候,有一定的储蓄不说,也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享受低利息,从而减少购房成本。”
  实际不然,在住房商品化程度极高的今天,公积金制度已经演变为一个让穷人帮助富人的工具:穷人的钱集资为富人盖了房子;富人先享受贷款;而最重要的,我们的钱在被特定机构管理的过程中,“内部人控制”和“寻租”现象严重。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人真的吃饭没掏钱,也一定是因为别人替他掏了。【我来说两句】
缴存 用大家的钱为富人盖房子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确定了28个城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计划为13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3亿元。旨在期待住房公积金能够成为破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瓶颈”的一把钥匙,同时又可以很好的解决住房公积金“睡大觉”增值乏力的现状。
  这在实际上,还是在用穷人的钱为富人盖房子,因为,名义上都说“保障房”是盖给穷人住的,但是,住在保障房里面的,可未必是真正的穷人。因为保障房已经实施多年了,我们回头看看,真正有多少保障房在穷人手里呢?我们看到的报道是,某保障房小区里停放着大量豪车。
  同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曾表示,公积金建保障房政策相当于全民花钱买彩票,因为两万亿公积金用来盖保障房,能盖出的房子没有几套,每个人得到这样的保障房的几率微乎其微,相当于全民花钱买彩票抽奖,还不是公平抽奖,而是一帮有规则的自肥式的抽奖。
使用 是穷人在帮富人集资买房  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必然来自其他人被强制缴存却未曾使用的资金。对于只缴存却从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贫困家庭来说,他们事实上只有强制缴存的义务,从未享受过低廉利率的福利。
  一般来说,人们只要在一个比较正规的单位上班、工作,就得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并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人人都具备购房能力。
  这是因为,无论人们要买的是什么房子,都得支付一定的首付款,这首付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而能首先掏钱支付首付买房的,无疑是相对富有的人。这些较富有的人,先买房能得到公积金贷款、能尽早把自己缴存的公积金提取出来。而那些家境贫穷,支付不起购房首付的人,则只能白白缴纳公积金,让自己的钱在帐户里睡大觉了。客观效果,就是穷人帮富人集资买房了。
管理 养着一些富人 安居钱沦为“唐僧肉”  我们的公积金在被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管理,而这个机构,是由大家的钱来养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并且这个管理费用标准,按照此条例是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
  另一方面,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于被定义成一个“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从而无法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对其进行控制,只是自我约束而已。
  正是这种定位,造成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管理运用上出现“行政化”倾向,把广大储户的储蓄资金当作“准政府资金”进行运用。实践中,许多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正扮演着一个“金融机构”的角色;而受托银行则变成了“中心”的出纳。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致使“内部人控制”和“寻租”现象严重。被称为“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原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公款案便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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