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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基础

 碧海云天是我家 2010-11-21

一、什么是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自身的纳税事宜所进行的策划,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合理地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
    纳税筹划不是筹划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不可以改变的,纳税筹划是根据税收政策来设计企业的业务发生过程。而企业的业务,如:原材料怎样采购、产品怎样生产与销售等是企业自己所决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到底应该怎样卖?是直销还是代销?是折扣还是折让?企业根据自己业务过程,自己可以选择,这是企业的一种权利。由于税收就是根据企业这些业务发生过程而产生的,如:产品折扣销售,按照折扣后的价格确立销售,交纳增值税。产品实行销售折扣,要全额做销售,交纳增值税。业务发生过程不同,所产生的税收结果不同。因此,纳税筹划就是根据税收政策,对企业的这些业务过程进行的策划。又如:我们想到海外进行投资,是办子公司好还是办分公司好?或者只搞灵活性的国际贸易?因为税收待遇各有不同。是去日本投资,还是去美国投资,或者干脆在国内投资,税负的差异也是很大的。投资需要资本,资本来自何方,是举债还是自己掏本钱,除了其他制约因素外,还应算一笔税收账,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股息只能在税后分配,两者的税收效应决然不同。因此作为一个投资者,有必要进行一番税收策划,策划业务过程应该怎样发生?并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
    正如:我们要从北京到上海,有飞机、有火车都可以乘坐。但费用不同,飞机费用1000元,火车费用200元。我们怎样选择路程?为了降低费用,我们选择乘坐火车。乘坐什么交通工具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企业就是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来选择自己的业务发生过程。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
                    飞机1000元
北京                                         上海
                    火车200元
    美国南加州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讲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纳税筹划。”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个人投资和纳税筹划》一书中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但是,目前很多企业认为:纳税筹划是钻国家政策的漏洞,打政策的擦边球,谈什么合理避税是纳税筹划的方法之一,教给纳税人怎样进行避税筹划?还有人认为:避税是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因此避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而是处在两者之间,称之为“非违法”。
    其实,企业有避税,国家就有反避税。正由于此,避税筹划也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由于避税筹划是以非违法的手段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目的。在相当程度上它与逃税一样危及国家税法,直接后果是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间接后果是税收制度有失公平和社会腐败,故避税需要通过反避税加以抑制。因此,避税筹划并不等于纳税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处处长苏晓鲁表示,“目前许多企业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全清楚,只想通过其他渠道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机构可以帮助企业理解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这方面的筹划空间是很大的;税收筹划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他告诫,税收筹划机构应该花大精力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运用,而不应仅仅停留在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上。” 由此可见,纳税筹划并不是目前大家所认为的钻政策的漏洞、什么合理避税,而是根据税收政策,策划和选择企业的业务发生过程。因此,纳税筹划是国家所提倡和鼓励的,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是合理、合法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行为。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1、 超前性
    超前性表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纳税人在进行投资、经营活动之前把税收作为影响最终成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企业业务发生之后,才产生了税收。如:产品销售之后,才计算交纳增值税;收益实现或有了所得,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业务发生之后,产生了税收结果再想少交税,那就会出现偷税。这就要求纳税人在业务发生之前对自身业务作出事先筹划或合理的安排。另外,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样纳税人可以针对税法及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投资、经营之前进行筹划和决策,以期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但是,很多企业目前缺乏的是在业务发生之前来考虑税收的问题。
    【案例分析】粮油公司仓库出租的案例分析
    ①案情:河北某粮油公司拥有仓库12幢,面积3000多平方米,原值200万,由于经营不善,准备将现有的仓库对外出租。经过公司的业务人员的努力,以每年60万的价格将仓库租给当地的运输公司做货物中转,并与运输公司签定了租赁合同。
    ②交税:根据营业税的规定,企业房屋对外出租收取的租赁费,应交纳5%的营业税,营业税额的7%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根据房产税的规定,对企业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应交12%的房产税。还有合同的印花税等,税负在租金的17%以上,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根据税法的规定,粮油公司应交纳营业税60万×5%=3万,城建税3万×7%=0.21万,教育费附加3万×3%=0.09万,房产税60万×12%=7.2万,合计:应交税10.5万。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就应该交纳10.5万的税金,因为其业务过程是租赁,并签定的合同为“租赁合同”。
    ③筹划:从以上业务分析,企业由于在签定合同之前没有考虑税收问题,按照通常业务来做,造成企业交纳10.5万的税收。纳税筹划就是企业来设计自身的业务过程,企业将房屋租赁给运输公司用于运输货物周转,企业签定“租赁合同”,就应按租赁业务来发生,帐务就应该按租赁业务来核算,就应交纳12%的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我们可以分析,如果自己的房屋自己用,就应该按房产的余值计算交纳1.2%的房产税,如果自己房屋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就应该按租金交纳12%的房产税,这里关键是看房屋的使用权谁在使用?怎样将房屋的使用权没有转移,就可以避免12%的房产税,按房产余值交1.2%的房产税?主要问题在于业务发生过程。
我们通过寻找客户可以发现,运输公司用于货物周转,如果我们签定的合同不是“租赁合同”,而是“仓储合同”,企业收取的不是租赁费,而是仓储费,同样达到最终目的,但是,业务过程则不同,仓储说明:仓库使用权没有转移,是针对货物来收费,而不是房屋,因此,交税方式也发生变化。只按原值扣除30%的余额交纳1.2%的房产税200万×70%×1.2%=1.68万,可以比租赁少交7.2万-1.68=5.52万的房产税。但是,我们所改变的业务过程没有违背税法的规定,是改变自己的业务发生过程,因此,是合法的行为。
    从中我们看出,企业在业务发生之前,按照以往的思路来操作,没有充分考虑税收问题,往往会造成税负的加重,也说明,纳税筹划的超前性对企业的税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2、 合法性
    合法性是纳税筹划最本质的特点,也是纳税筹划区别于逃避税款行为的基本标志。所谓合法性一方面是指纳税筹划不违反国家的税收法规,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没有改变税收政策,而是对企业的业务进行合理的选择和策划。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规范征纳关系的基本原则、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纳税人为少纳税或不纳税而置法律于不顾的行为是偷漏税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是指它不但不违法,而且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以合法合理地进行选择时,纳税人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知识选择低税负方案,这也正是税收政策引导经济,调节纳税人经营行为的重要作用之一。
    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在列支范围上做文章,怎样扩大列支范围来达到扩大税前扣除,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是纳税筹划还是偷税、逃税?
    【案例分析】某保险公司利用扩大工资开支偷逃所得税案
    ①案情:某市保险公司想减轻税收负担,利用工资列支范围进行调整,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该公司现有职工48人。1996年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算,发现损益表中营业额比上年增长25%,而费用额增长42%,经进一步审查发现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性支出增长过猛所致。经审查工资计算表、工资结算单等资料,查明该公司在工资中大量增列午餐补贴、公交补贴等项目,致使全年工资支出633,600元,而实际计税工资总额为288,000元。另外该公司根据实际工资支出提取三项工资附加费,因而多提职工费48,384元〔(633,600—288,000)×14%〕;职工工会经费6,912元[(633,600-288,000)×2%];职工教育经费5,184元[(633,600—288,000)×1.5%],共计多列支出406,080元。
    ②处理:该公司擅自扩大工资开支范围多列支出,同时费用超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和财政部有关文件,金融保险业计税工资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月,所以该公司须补缴所得税134,006.4元(406,080×33%)。另外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确定该公司行为为偷税行为,处以所偷税款2倍的罚款。
    这是偷税、逃税,采用伪造、编造等手段所进行的操作,严重地违背了税法的规定,应受到经济的处罚,并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因此,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根据税法的规定对自身业务的策划,而不是偷税、逃税。
    3、 实用性
    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对企业的业务发生过程进行的策划和合理选择,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税务机关是征税主体,而纳税人是纳税主体,企业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而交税,税务机关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而征税。企业的一切纳税事宜都要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可,纳税筹划也是如此。企业所做纳税筹划方案不是给自己看的,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检验和认可后,才能得以实施。因此,纳税筹划必须具备实用性的特点。
    【案例分析】销售收入划入运费不是纳税筹划而是偷税
    ①案情:某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7年4月,当地国税稽查大队在对其1996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时,发现该厂1996年度应税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了51%,而实现的增值税额却没有同步增长,税负降低了1.2个百分点。经查阅会计报表存货结存情况,发现期初与期末相比差别不太大,从而排除了该单位由于进货量大或积压产品而造成税负降低的可能。通过对该厂1996年度的账簿、凭证及相关纳税资料的审查,发现该厂销往外地的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其中可能存在隐瞒收入问题。经过进一步审查销售费用,发现该厂销售费用在1996年度曾一度出现贷方余额,其借方发生额是该厂销售面粉时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同时提取了进项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的是销售面粉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费用,原始单据为运费发票,企业财务负责人称该项运费为向购货方收取的代垫运费。但经检查人员对运输部门所开具的运费发票的审核,发现运费发票是开给机械厂的,并已按税法规定提取了进项税额。再查阅销售部门的销售合同,发现合同中只对到货价格作了规定,运费由销货方支付。调查至此,企业财务人员承认所谓“代垫运输费用”,其实是其自行分离出去的部分销售收入。经最终审核计算,该机械厂全年少计销售收入645,220元。
    ②处理:该厂采取利用运费分离销售收入的手法减少应税销售额.属于少列收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已构成偷税,应予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该厂能配合税务检查,且查出问题后能正视问题,承认错误,并表示积极补缴税款,愿接受相应处罚,审理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除责令限期补缴所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处以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纳税筹划不是企业自己想象的,也不是在帐面上能解决的,而应根据税法的规定来设计的业务过程,并应考虑是否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因此,不按税法规定的筹划有风险。
    三、纳税筹划对企业产生的作用
    1、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以前很多企业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完全依赖于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的同志怎样说,那我就怎样做,自己没有主张,那是一种被动交税。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对政策加深了解和学习,对自己的具体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和选择,来减轻税收负担,企业敢于面对税务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到主动交税。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可以推动税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的发展。纳税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第一,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只有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税收的权威才能得以体现。否则,如果对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只局限于补税罚款,没有严厉的惩处手段,无疑会助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在那种情况下,企业纳税意识淡薄,不用进行纳税筹划就能取得较大税收利益。第二,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纳税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增强的表现。第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健全、规范,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利用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将给企业带来的纳税筹划空间是很大的,也为以后提高纳税筹划效果提供依据。同时,依法建账也是企业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
    2、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纳税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效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纳税人税收成本,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还可以避免纳税风险。目前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除了经营风险外,还有一种风险就是纳税风险。纳税风险对每个企业来讲都可能存在,由于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复杂和变化,纳税人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往往纳税人会出现一些多多少少的多交税和少交税现象,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纳税风险,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纳税筹划可以让企业更多地了解税收政策,合理安排自身业务,不断可以减轻税收负担,还可以化解一定的纳税风险,为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由于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不了解税收政策,在管理的过程中缺乏税收意识,造成企业管理上去了,税收负担加重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企业管理与税收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在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要加强税收的管理。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逐步提高企业的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促使企业更好地发展。
    4、可以有效地控制税收风险
    由于纳税筹划是在业务过程中实施的,是根据税收政策对业务过程进行的筹划,可以防止在业务过程发生后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目前很多企业只是把税收放到财务部门来解决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财务处理任何问题都是事后处理,当业务发生后再想规避税收风险,那只能是偷税。要控制税收风险必须在业务过程中,通过纳税筹划对业务进行调节,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5、可以促使国家税法不断完善
    纳税筹划可以促使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同时也是对政府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有关税收政策和完善现行《税法》,从而促使国家税制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6、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纳税筹划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征管,依法征税,改善纳税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行使的一种权利,是严格地执行税收政策,这对于税务机关的执法来说是一种监督和约束。便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法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严格执法。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税务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的滥用职权行为是有发生,给国家和纳税人造成不少损失。如:前几年某地区税务机关为了改善办公条件,私自为企业减免税,用税收换取纳税人的钱财。还有的税务机关为了完成税收计划,向纳税人收过头税,让纳税人将下年的税提前交,纳税人面前造成了及坏的影响,同时给纳税人增添了不少的负担。但是,通过纳税筹划,纳税人加强了对税法的学习和了解,自己的税收自己交,该交的交,不该交的不交,避免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也可以逐步改善国家的纳税环境。
    从长远和整体看,纳税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步发展。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虽然降低了企业税负,但是随着产业布局的逐步合理,可以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上去了,收入和利润增加了,从整体和发展上看,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将同步增长。

    四、纳税筹划应具备的三个意识
    1、具备超前意识
要开展纳税筹划,纳税人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从事的这项业务都有哪些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有哪些税收优惠?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哪些可以利用的立法空间?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便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立法空间达到节税目的。由于纳税人的上述筹划行为是在具体的业务发生之前进行的,因而这些活动或行为就属于超前行为,需要具备超前意识才能进行。如果某项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结果也就产生了。当纳税结果产生后,纳税人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比较重,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改变结果,最终会演变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案例分析]企业的纳税方式不能盲目地效仿
    某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成本较低,主要销售给建筑单位。两年前该企业还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现行的增值税政策了解不多,这家企业只是一味地模仿其他企业的做法,通过种种方法把自己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转变成一般纳税人。由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而该企业外购原料少,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多,导致该企业增值税税负高达11.6%。此时,该企业才意识到转变身份带来了沉重的税负。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他们采取销售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逃税款,最后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因为该企业在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之前没有超前意识,也就没有认真测算两类纳税人身份对自身税负的影响。如果精通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并对税负加以测算的话,该企业就不会拼命选择一般纳税人了。
    2、具备法律意识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能盲目操作,不能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最终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减轻税收负担,但这个目标的实现只能是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而且要被征税机关所认可。如果纳税筹划超出了这个前提就很有可能演变成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不具备法律意识的“纳税筹划”是偷税
    某机电经销公司,于1996年成立,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经理在了解增值税是凭外购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后,就聘请某大企业的财务主管为其企业进行避税。该财务主管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入手。他找到一家经营机电的小规模纳税人(该小规模纳税人为定额征收户)协商,让这个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货时,向销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户头填写机电经销公司的名称,然后机电经销公司把发票拿来抵扣进项税,从而少缴增值税税款。几个月下来,该机电经销公司就少缴纳增值税税款达26万多元。在年度纳税检查中,税务机关通过检查该企业的库存商品及款项往来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因为进货没有库存,也不存在款项往来,因而被税务当局认定为故意偷税行为,企业负责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受到重罚。
    从此案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必须要依法进行,违背现行税法而少缴税款的行为违法。纳税人必须在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筹划,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3、具备自我保护意识
纳税人开展纳税筹划,需要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既然纳税筹划要在不违法或非违法的前提下进行,那么筹划行为离不合法的距离越远越好,这就是纳税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纳税人为了更好地实现自我保护,需要注意以下四点:(1)增强法治观念;(2)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3)熟练掌握有关的会计处理技巧;(4)熟练掌握有关纳税筹划技巧。所谓纳税筹划技巧,不仅仅是书本上讲的几种或多种纳税筹划方法,更重要的是纳税人应结合自己经营的实际业务,运用好所掌握的税收政策,通过恰当的会计处理技巧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①利用税收政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我国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权利:
(1)延期申报权;(2)延期纳税权;(3)依法申请减税、免税权;(4)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5)委托税务代理权;(6)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7)索取收据或清单权;(8)索取完税凭证权;(9)保密权;(10)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11)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权等。
    怎样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运用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才能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做为纳税人首先要了解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并适应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将税收政策运用到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中,有优惠政策的享受优惠政策,没有优惠政策的,怎样挂靠优惠政策,只有这样才能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可,才是合法的行为。
    [案例分析]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纳税筹划的重要方式
    某包装彩印厂,生产纸箱,经营者在该项目的筹建过程中发现,生产销售纸箱在增值税上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在整个生产流程中也难以找到政策漏洞进行避税。但在他们了解福利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后,就到民政部门以“为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为理由申请开办福利企业,招集了一批残疾人作为该公司的员工,并确保残疾人员工达到税法规定的比例。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企业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达到了节税目的。如果企业采取虚报残疾人员工人数的办法以获取税收优惠,就把企业置于风险当中。从根本上讲,纳税人只有确保自己的行为不违法,才能较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利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现代汉语中,人们通常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法律”二字,广义的法律指的是法律的整体,即法律规范的总和,或者通俗一点讲就是人们在生活中解决纠纷所适用的法条的总和;狭义的法律通常用来指专门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而政府机关制定的哪些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包括在内,比如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都不算做狭义的行政规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都不算做狭义的法律。广义上的法律又被叫做“法”,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一般将“法”与“法律”混用并不加以十分严格的区分,只是视具体的语境时而称为“法”,时而称为“法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及我国加入WTO而带来的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识愈来愈增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对外交往更需要遵循法治的原则等观念愈来愈深入人心。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当今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只有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才能健康地发展。
    [案例分析]企业发展要敢于面对任何问题
    两年前,美国苹果汁生产企业向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请,要求对中国输美浓缩苹果汁征收91.84%反倾销税,一场“洋官司”拉开大幕;两年后,以出口为支撑的国内浓缩苹果汁出现市场新格局,积极应诉的10家企业由于争取到低税率,取得了对美出口几乎全部的市场份额;没有应诉的30多家企业则丧失了苹果汁产业最为重要的国际市场美国市场,发展严重受挫。
中国浓缩果汁加工年产量达20万吨左右,出口占到85%以上,美国又是中国果汁最大的市场。1999年6月,力图将中国苹果汁挤出本国市场的美国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征收91.84%的反倾销税。
    国内40多家浓缩苹果汁企业中,10家聘请了有丰富反倾销办案经验的美国律师,积极应诉。2000年4月,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我国10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而未应诉企业高达51.74%.
    高、低税率使国内浓缩果汁行业出现“分水岭”。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的“洋官司”打得最为成功,终裁后的税率为0,短短的一年多内,其生产线不断扩建,规模翻了两番,对美出口份额由以前的5%左右,一跃占到30%左右。而未应诉的企业此前所占据的50%美国市场份额基本全部丧失,有的因此步入危机。
    经历了一次市场生死考验后,三峡湖滨果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反倾销应对小组”,并加入了国际专业果品市场网站,以便快捷地了解国际市场上的变化。其总经理说:“打洋官司”是入世后中国企业的一堂必修课。
    近几年,中国的彩电行业、家具行业等屡次遭到美国商务部的制裁,有很多企业勇敢地面对美国的制裁,与美国进行辩护,争取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得到了保护。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护,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谁懂法,谁就占有主动,学法、懂法以成为企业的必修课程,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的有利武器。

    五、纳税筹划工作流程
    税收筹划的过程可以用以下流程来表示:
    税收筹划=业务流程+税收政策+筹划方法+会计处理
    从上面的流程中可以看出,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需要抓住三个结合点。
    业务流程和现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结合起来;

    1、业务流程和现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结合起来;
业务流程与税收政策的结合。这里所指的业务流程是企业发生某项业务的全过程,如企业发生某项投资行为、增加某种产品等。在发生业务的全过程中,纳税人必须要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从始自终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征收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就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来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
    2、税收政策与其相适应的税收筹划方法结合起来;
    税收政策与筹划方法的结合。纳税人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利用一些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税收筹划的突破口。
    3、税收筹划方法与相应的会计处理技巧结合起来。
财务是服务于企业的业务过程,发生了不同的业务过程,产生不同的财务处理方式,税收也是如此,不同的税收也要用不同财务处理方式来处理好,否则就会产生税收风险。
筹划方法与会计处理的结合。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成本,规避税收风险。要达到此目的,只有税收政策和筹划方法还不够。因为企业的所有经营业务和过程最终要在会计科目中加以体现,因而纳税人还要利用好会计处理方法,把税收筹划的内容恰当地体现在会计处理上,才能最终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会计处理的方式不同,其税收结果也不同。但是怎样选择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应在了解会计制度的同时,加强税法的学习,将税收政策与会计处理紧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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