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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秀《思旧赋》并序

 上官不酩 2010-11-22
 
向秀《思旧赋》并序
                                
      余与嵇康、吕安居至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嵇博综技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余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音寥亮。追思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云:
  
     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而北徂。
     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
     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予驾乎城隅。
     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
     叹《黍离》之悯周兮,悲《麦秀》于殷墟。
     惟古昔以怀今兮,心徘徊以踌躇。
     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
     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
     悼嵇生之永辞兮,寄余命于寸阴。
     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
     停驾言其将迈兮,遂援翰而写心!

 
一 《思旧赋》的核心内容是哀悼嵇康之死
  《思旧赋》的核心内容,是哀悼嵇康之死,首先是揭示嵇康之死的真相。在司马昭集团的血腥统治下,为避免触及时忌,向秀自不能明言,而不能不采用微言。
  《思旧赋》揭示嵇康之死的真相,是采用了用典暨比喻这一微言手法。这即是:“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
梁刘勰《文心雕龙·指瑕》篇批评《思旧赋》此四句,云:“君子拟人,必于其伦,……向秀之赋嵇生,方罪于李斯,……不类甚矣。”刘彦和认为《思旧赋》以李斯之死比嵇康之死,是拟人不伦。
   近人黄侃曰:“此言叔夜胜于李相,所谓志远。非以叹黄犬,偶顾影弹琴。刘舍人《指瑕》之篇,讥其不类,殆未详绎其旨。”黄季刚先生认为《思旧赋》以李斯之死比嵇康之死,是言叔夜志远,胜于李斯,并批评刘勰未能了解《思旧赋》此四句的意旨。
    按《史记·李斯列传》:“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复按《晋书》卷四十九《嵇康传》:“康将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康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时年四十。海内之士,莫不痛之。”嵇康临终,顾视日影,索琴弹之,足见其视死如归,志趣高洁。嵇康之死,可说是魏晋风度的最高体现。《思旧赋》“昔李斯”四句,实以对比修辞手法,以李斯之贪生怕死、趣味低下,对比嵇康之视死如归、志趣高洁。由此可见,黄侃对《思旧赋》此四句的见解是符合作品实际的,对《文心雕龙》的批评亦是对的。
 
    但是黄侃只解释了《思旧赋》此四句的一半意义,而未及另一半意义。
   《思旧赋》此四句的另一半意义,含藏于李斯的典故之中。按《史记·李斯列传》:“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由此可见,第一,李斯之死故事的实质,是李斯被诬谋反、以谋反定罪、蒙冤而死。第二,《思旧赋》“昔李斯之受罪兮”,“受罪”二字,实际是言李斯被诬谋反、以谋反定罪、蒙冤而死。第三,由此至少可以得出一个判断,“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四句,以李斯古典与嵇康今典相提并论,乃是构成一比喻,用李斯被诬谋反、以谋反定罪、蒙冤而死,喻示嵇康之死的情况,与李斯相似。
    《文选》卷十六《思旧赋》唐李善注于“昔李斯”二句下,详引《史记·李斯列传》,自李斯少年事叙述至斯死后之事,其中大体引出李斯之死的故事,但是李善注并没有引出 “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这一关键的原文,而且引文枝蔓颇多,遂使此一故事淹没于枝蔓过多的叙事之中。这表明,李善并没有了解《思旧赋》此四句微言的深意。
     由此当提出两个问题:嵇康为什么被害?罪名又是什么?

1.嵇康为什么被害?
      《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王粲传》刘宋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锺会为大将军[司马昭]所昵,闻康名而造之。……康方箕踞而锻,会至,不为之礼。康问会曰:‘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会曰:‘有所闻而来,有所见而去。’会深衔之。大将军尝欲辟康,……及山涛为选曹郎,举康自代,康答书拒绝,因自说不堪流俗,而非薄汤、武。大将军闻而怒焉。初,康与东平吕昭子巽及巽弟安亲善。会巽淫安妻徐氏,而诬安不孝,囚之。安引康为证,康义不负心,保明其事。安亦至烈,有济世志力。锺会劝大将军因此除之,遂杀安及康。”
    《晋书·嵇康传》:“安为兄所枉诉,以事系狱,辞相证引,遂复收康。……及是,[锺会]言于文帝[司马昭]曰: ‘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因谮:‘康欲助毌丘俭,赖山涛不听。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教,故圣贤去之。康、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帝既昵听信会,遂并害之。”
   
    按:由以上文献可知,
   
    第一,嵇康被司马昭集团杀害的主因,是嵇康作《与山巨源绝交书》,拒绝与司马昭合作,尤其是“非汤、武而薄周、孔”等语揭露、反对司马昭阴谋篡魏,触犯了司马昭的忌讳。其次因,则是嵇康曾得罪锺会、会进谮言。至于吕安一案的牵连,仅是嵇康被害的契机而已。
   嵇康作《与山巨源绝交书》,是在魏元帝景元二年(261年);以吕安一案的牵连而被害,是在景元四年。司马昭之子炎篡魏,在咸熙二年(265年)。
   第二,由《魏氏春秋》载“康答书非薄汤、武,大将军闻而怒焉”,可知司马昭忌讳触及其阴谋篡魏。职此之故,司马昭集团决不会以嵇康反对其阴谋篡魏,作为杀害嵇康的公开罪名。
   第三,由《三国志·王粲传》裴注引《魏氏春秋》所载“锺会劝大将军因此除之”,《晋书·嵇康传》所载锺会谮言“宜因衅除之”,可知司马昭集团是借嵇康与吕安一案的牵连为某种口实而杀害嵇康。
 
2.嵇康被害的罪名是什么?
 
    晋干宝《晋纪》云:“安妻美,巽使妇人醉而幸之,丑恶发露,巽病之,反告安谤己。巽善于太祖[司马昭],遂徙安边郡,安还书与康,其中[云]‘顾影中原……’,太祖恶之,追收下狱,康理之,俱死。”
南朝齐臧荣绪《晋书》云:“徙安远郡,即路,与康书,太祖见而恶之,收安付廷尉,与康俱死。”
  《文选》卷四十三旧题赵至《与嵇茂齐书》题下李善注:“《嵇绍集》曰:‘赵景真《与从兄茂齐书》,时人误谓吕仲悌与先君书,故具列本末。赵至,字景真,代郡人,州辟辽东从事。从兄太子舍人蕃,字茂齐,与至同年相亲。至始诣辽东时,作此书与茂齐。’干宝《晋纪》以为吕安《与嵇康书》。二说不同,故题云景真,而书曰安。”书曰安,指书起云“安白”。
 
      《与嵇茂齐书》:“若乃顾影中原,愤气云踊,哀物悼世,激情风烈,……思蹑云梯,横奋八极,披艰扫秽,荡海夷岳。蹴昆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平涤九区,恢维宇宙,斯亦吾之鄙愿也。时不我与,垂翼远逝,锋钜靡加,翅翮摧屈。自非知命,谁能不愤悒者哉!”
《六臣注文选》卷四十三《与嵇茂齐书》“斯亦吾之鄙愿也”句下,唐张铣注:“昆仑、太山,喻权臣也。”
    《文选钞》:“寻其至实,则干宝说吕安书为是。何者?嵇康之死,实为吕安事相连,吕安不为此书言太极,何为至死?当死之时,人即称为此书而死。嵇绍晚始成人,恶其父与吕安为党,故作此说以拒之。若说是景真为书,……景真为辽东从事,于理何苦,而云‘愤气云踊,哀物悼世’乎?实是吕安见枉,非理徙边之言也。但为此言,与康相知,所以得使锺会构成其罪。若真为杀安遣妻,引康为证,未足以加刑也。干宝见绍说之非,故于修史,陈其正义。今《文选》所撰,以为亲不过子,故从绍言以尽之,其实非也。”
    唐李周翰注:“且《晋纪》国史,实有所凭,绍之家集,未足可据。何者?时绍以太祖恶安之书,又父与安同诛,惧时所疾,故移此书于景真。考其始末,是安所作,故以安为定也。”
    戴明扬《嵇康集校注》附录《与嵇茂齐书之作者》:“当日之情,安被告后,即以不孝之罪而死,嵇康为证,即以不孝之党而死,虽曰奸人玩法,恐亦不至如此奇横。吕安纵可诛,嵇康正不必判死,此则《文选钞》固已论之矣。意者,司马奸党,初唯诬以不孝,投诸四裔,后得见吕安此书,觉二人终为可虑,乃追收下狱。此番讯词,直是谋为不轨,而非不孝之罪矣。”
   又云:“《与山巨源绝交书》为嵇康得祸之远因,吕安此书,始速其死者也。”
   又云:“[嵇康]《幽愤诗》‘实耻讼免’之言,亦正可疑吕安既非不孝非谤兄,嵇康更属旁证之人,于情于理,自当讼免,何乃反云耻之,岂竟默认不孝谤兄等罪乎?盖嵇、吕原有声讨司马之心,唯尚未见于实行,今狱吏以此书词相讯,彼本可置辩,而又义不出此,故云‘实耻讼免,时不我与’,否则此言难于索解矣。”
    按:由干宝《晋纪》及臧荣绪《晋书》之记载,《文选钞》及戴明扬之考证可知,旧题赵至《与嵇茂齐书》,实为吕安徙边途中所作《与嵇叔夜书》;吕安《与嵇叔夜书》“若乃顾影中原,愤气云踊,哀物悼世,激情风烈,……思蹑云梯,横奋八极,披艰扫秽,荡海夷岳,蹴昆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平涤九区,恢维宇宙”之语,实指剪除权奸司马昭而言;吕安此书被司马昭集团发现,司马昭恶之,遂杀害吕安、嵇康。
    由此即应当进一步追问:司马昭杀害吕安、嵇康公开所定罪名是什么?戴明扬先生认为是“谋为不轨”,此言大致不差,只是不够精准。今按吕安《与嵇叔夜书》“蹴昆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等语,是指剪除权臣司马昭;复按《思旧赋》“昔李斯之受罪兮”、“悼嵇生之永辞兮”四句,以李斯被害与嵇康被害相提并论,而李斯是死于“谋反”罪名;由是可知,司马昭杀害嵇康、吕安的罪名,是所谓“谋反”。在当时,司马氏尚未篡魏,其诬陷嵇康的谋反罪名,当然是指谋反魏朝。
 
    李斯反对赵高,对秦朝“实无反心”。嵇康反对司马昭,自是忠于魏朝。被诬谋反、以谋反定罪、蒙冤而死,此是李斯、嵇康的唯一相似之处。《思旧赋》用李斯古典比喻嵇康今典,乃是用以确切地揭示嵇康忠于魏朝、被诬谋反魏朝、以谋反定罪、蒙冤而死的真相。
 
   嵇康忠于魏朝、反对司马昭,而被司马昭集团诬陷为谋反魏朝。司马昭集团所谓审判,无异贼喊捉贼,嵇康无从与之讲理;嵇康一身傲骨,亦不屑与之讲理。故《幽愤诗》自言“实耻讼免”。
   完整地说,《思旧赋》“昔李斯”四句,表达了两层意微意,
   第一,嵇康如同李斯,同是被诬谋反、蒙冤而死。并潜在地将司马昭比作权奸赵高。
   第二,李斯贪生怕死,趣味低下;嵇康视死如归,志趣高尚。

二 《思旧赋》充分地表达了向秀的真实思想情感
   《思旧赋》的内容藏量究竟如何?是否充分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感情?
 
   清代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十五《文选·向子期思旧赋》:“不容太露,故为词止此。晋人文尤不易及也。”
   鲁迅《为了忘却的纪念》:“年青时期读向子期《思旧赋》,很奇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按鲁迅此言或另有寓意,但却被后人当作对《思旧赋》的一种定论,似乎《思旧赋》欲言又止,未能充分表达所欲表达的思想情感。)
     马积高《赋史》:“从此赋对嵇康的死因并无评论,而只用‘黍离’、‘麦秀’两个象征殷、周衰亡的典故暗示历史环境来看,鲁迅的分析是很正确的。”
    王晓毅《嵇康评传》:“自东晋到现代,纪念嵇康的赞美诗文多得不胜枚举,但是……写得最好的,还是最早的那篇写得模模糊糊的文章,即向秀所著《思旧赋》。”
    陈庆元、林女超《龙性难驯―嵇康传》亦说:“《思旧赋》就这么寥寥几行,刚开头又煞了尾。”
    由上所述可见,历来论者认为向秀《思旧赋》“不容太露”,“刚开头却又煞了尾”,“对嵇康的死因并无评论”,“写得模模糊糊”,未能充分表达作者的真实思想情感。今人著述,此类说法甚多,不必备举。
   但是,细读《思旧赋》,可知作者实际已经全面、深刻地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思想情感。
   《思旧赋》云:“叹《黍离》之悯周兮,悲《麦秀》于殷墟。”
 
    按上文言“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而北徂”,则此二句是写洛阳之行, 抒发亡国之悲。
    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年),司马昭进九锡,篡魏已迫在眉睫;《思旧赋》作于景元五年即咸熙元年;咸熙二年,司马昭卒,其子司马炎篡魏立晋。向秀作《思旧赋》时,魏已名存实亡。
    上句典出《毛诗·王风·黍离·序》:“《黍离》,悯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悯宗周之倾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
    下句典出《史记·宋微子世家》:“箕子朝周,过故殷墟,感宫室毁坏,生禾黍,箕子伤之,欲哭,则不可,欲泣,为其近妇人,乃作《麦秀》之诗以歌咏之。……殷民闻之,皆为流涕。”
    作者借周大夫过至宗周作《黍离》以悯周之倾覆,箕子过故殷墟咏《麦秀》以悲殷之灭亡,反覆地隐喻自己至洛阳作此赋以伤曹魏名存实亡的悲慨。“悲《麦秀》于殷墟”之句,并含藏《史记·宋微子世家》“箕子伤之,欲哭,则不可”的上下文,实贴切自己面对司马氏恐怖统治,欲哭而不可的当下处境与心情。
    唐代杜甫《哀江头》诗“少陵野老吞声哭”之句,表示在占领长安的安史叛军的恐怖统治下,不敢为唐朝亡国放声恸哭,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吞,与向秀此情此境相似。
    同情曹魏,痛恨司马氏阴谋篡魏,是嵇康吕安向秀以及当时正直士人的共同心情。《思旧赋》抒写出此时代之真实心声,遂使此赋具有极重要的历史价值。
 
   《思旧赋》揭示嵇康是蒙冤而死,嵇康视死如归、志趣高尚,已详上文。
 
   《思旧赋》序云:“嵇博综技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余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声寥亮。追思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云。”
赋云:“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托运遇于领会兮,寄馀命于寸阴。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
   此两写琴声、笛声“妙声绝而复寻”,实象喻嵇康虽死犹生,其精神不死,永远活在人们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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