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系列专业资格评审政策和办事程序政工实务类 2010-05-19 17:14:51 阅读9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文件依据:
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关于《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津政职办〔2003〕10号),以及与该文件相关的其他文件。 备注:该文件可登录“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网(www.)查阅。 一、参评范围 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包括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的组、宣、办、研究、统战、纪委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以及在保卫、信访、人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老干部、人民调解、人民武装、行政监察工作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副职)。 二、申报职称的学历与资历 (一)政工员 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二)助理政工师 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取得双学位、研究生毕业者,可直接确认为助理政工师资格。 (三)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2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均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3.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四)高级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7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分以上;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8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分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研究生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6年; 3.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3年; 5.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6.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三、代表作品 (一)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必须有1篇取得政工师职务后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的水平较高、字数在2500字左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二)申报政工师的人员,必须有1篇取得助理政工师职务后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的有一定水平、字数在2000字左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四、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优秀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30分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担任政工师专业职务期间获得国家级个人或集体政工荣誉称号;创造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或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国被推广并产生重要影响;因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或集体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二)破格申报政工师,必须取得申报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优秀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分以上。 五、英语培训 凡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除符合政策规定免培训免考条件的),均须参加市政工职评办组织举办的英语培训和考试。拟申报(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参加中级班培训和考试;拟申报高级政工师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的参加高级班培训和考试。 免于外语培训和考试的范围: 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二合一证书)者。 2.持有外语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和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EPT)合格证书者。 3.经国家教育部为出国人员举办的外语培训考试(简称FPT)和经国家外国专家局举办的工商企业出国备选人员外语培训考试(简称BFT),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4.取得全国高等自学考试英语单科合格证书者。 六、计算机培训 凡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拟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除符合政策规定免培训免考条件的),均须参加市政工职评办组织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和考试。拟申报(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参加中级班培训和考试;拟申报高级政工师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的参加高级班培训和考试。已经达到相应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可不经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参加培训与考试。 七、初、中、高级政工专业理论评前培训班 凡拟确认为政工员和拟申报(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确认(申报)前须参加由市委各工委,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政工职评部门组织举办的初级政工专业理论培训班。以《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为基本教材;以《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优秀成果文集(2007)》为辅助学习教材。 凡拟申报(确认)政工师和拟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确认)前须分别参加中、高级政工专业理论培训班。 中级培训班以《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为基本教材,以《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优秀成果文集(2007)》为辅助学习教材;必须具备《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的学习培训经历。 高级培训班以《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基本教材,以《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优秀成果文集(2007)》为辅助学习教材。必须具备《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和《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培训经历。缺失的课程,须参加相应的补训。 八、办事程序 (一)各单位要在每年年底认真填报次年度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计划表”,包括政工系列的参评、继续教育培训、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等内容,区人社局专技科根据该计划表予以安排。 (二)召开全区政工职评工作会,各有关部门报送“参评政工专业职务(资格)拟报花名册”。愈期不报视为当年无参评对象。花名册经过审核认可后,再进行报卷准备工作。由于受指标控制,花名册的顺序视为被推荐人先后的顺序考虑。 (三)专技科负责对所有申报人员和单位人事(党务)干部进行职评政策学习和组卷报卷培训。 (四)申报高级的单位应在报卷前做好申报人的述职工作和公示。根据市评审工作要求,凡是申报高级政工师区人事局参加本人述职,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领导。具体述职时间提前三天报区人事局,以便时间,避免冲突。 (五)组织高级卷的申报、审卷、修改并向市政工职评办报卷。 (六)政工中、初级人员参评卷的组卷、审卷、报卷以及中级评委会的筹备等工作。 (七)根据市政工职评办召开高级评委会时间之前召开区中级评委会。 (八)发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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