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富平先生:您好!
一般来说,财务软件是入无形资产科目,而非固定资产,然后根据使用年限按直线法摊销。具体要看你财务软件得价格。如果购买的价格较低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要计入无形资产,如果价格比较高那就必须计入无形资产资产。价值几百元的单机版没有做无形资产得必要。
企事业单位购进计算机软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购买计算机硬件时就附带软件,软件不单独计价。另一种是购买单独计价的计算机软件(如某些财务软件)。
上述两种购进计算机软件的情形,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式上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条规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年摊销;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软件作为无形资产如何摊销,税法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受让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报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二、为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进企业设备更新,1996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041号),该通知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对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单独购入的软件,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5年内平均摊销。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规定:下列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
1、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2、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
综上所述,根椐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工业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是属企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财务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故企业购买的财务软件应作无形资产管理;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贵公司所购买的财务软件应采用直线法计算且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分期摊入相关成本费用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