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工程
技术规范书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2004-3-23
目 录
目 录.................................................................................. 2
一、 总则 ...............................................................................3
1. 概述................................................................................. 3
2. 投标方的技术建议书要求............................................................... 4
3. 报价要求............................................................................. 6
二、 工程简述........................................................................... 7
1.重庆移动人和通讯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概况............................................... 7
2.总体技术要求......................................................................... 7
3.子系统技术规范与需求................................................................. 9
三、 供货和技术文件..................................................................... 17
1.供货................................................................................. 17
2.技术文件............................................................................. 17
四、 工程实施及其它..................................................................... 18
1.技术服务要求......................................................................... 18
2.设备出厂检验、培训................................................................... 19
3.工程施工............................................................................. 19
4.工程督导、现场调试及系统验收......................................................... 19
5、售后服务要求......................................................................... 20
6、质量保证体系......................................................................... 21
7、其它................................................................................. 21
一、总则
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人和通讯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内容:
1、 监控系统设备供货
2、 门禁系统设备供货
3、 可视对讲系统设备供货
4、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供货
5、 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供货
6、 周界防御系统设备供货
1.概述
1.1 本文件为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对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人和通讯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方)提出的工程技术规范书。本规范书将作为谈判的基础。
1.2 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和系统(包括软、硬件)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如下:
1.2.1 符合ISO、ITU-T、ETSI、IMTC、IEEE、IETF等有关标准。投标方应在其技术建议书中对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2.2 若投标方的设备和系统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其技术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2.3 本文件中未给出,但ISO、ITU-T、ETSI、IMTC、IEEE、IETF等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其最新建议要求。
1.2.4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系统应通过如下条件:
(1)必须有多个成功部署案例;
(2)满足招标方提供的有关参考文件、资料;
(3)工程技术人员实地勘察的有关图纸、资料、数据等。
1.2.5 待招标方新的标准或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制定的业务、技术规范等)制定出来后,投标方应免费修改其系统以满足要求。
1.3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竞投以上全部或部分子系统,但所投标的内容至少包含以下一个子系统。以上招标内容均为招标最小分项,投标方只能对所投分项的全部内容进行竞投,不得只竞投以上分项内的部分内容。
1.4 投标方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和详细的技术建议。投标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系统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招标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指出的要求。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有关设备性能,投标方应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
1.5 投标方应根据本文件的要求在 7 天内提供技术建议书和报价(即在公历2004年 3 月 30 日前交到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郑嘉琪 处,联系电话 13808304225 )。技术建议书和报价书应单独分册,其中:技术建议书要求提供 2 套,报价书 2 套,并提供技术建议书的电子文档。技术建议书要求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电子文档要求提供Word文档。
1.6 投标方应列出其建议书中所提供设备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情况,诸如最大网络规模、业务类型及开展方式、用户数量。
1.7 规范书有关内容的澄清
(1)投标方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与招标方联系。在规定的建议书提交最后期限以前,招标方将以书面材料给予答复,有关招标方答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递交所有得到技术规范书的投标方。
(2)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方对有关问题做进一步的技术澄清,投标方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合同附件。
1.8 招标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招标方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1.9 未经招标方许可,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投标方的技术建议书要求
2.1 技术建议书的内容格式要求
投标方所提供的建议书应按照以下内容格式进行编制:
(1)综述;
(2)工程技术规范书;
(3)工程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4)总体方案建议和详细设计;
(5)硬件设备配置清单、配置说明和设备目录报价;
(6)软件系统配置清单、配置说明和目录报价;
(7)所提供主要设备(包括线缆、机架/柜和配线模块等设备)的工作原理、功能以及物理和电气性能等技术指标及环境和安装要求和建议,包括设备的容量、尺寸、重量、进出线方式,以及温湿度、荷载、电源和接地等要求;
(8)系统连接图;
(9)场地及环境准备要求;
(10)技术承诺;
(11)技术服务、支持、保修;
(12)所提供设备(软、硬件)技术文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入网许可证(若无许可证,应给出可取得许可证的时间)。
2.2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
投标方的技术建议书中,要求对本规范书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程度,并作出总结性的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或页码。
2.3 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作出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详细设计,同时提供设备的详细配置,并说明相应的计算方法及依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建议书中,系统详细方案应包含但不仅仅包含下述内容:
(1)适合重庆移动人和通讯基地智能化系统的网络结构,以及功能实现方案;
(2)投标方提供的方案应包括各子系统组网方案、设备配置、配置的说明及计算方法;
(3)说明各子系统的版本和应用情况,以及对升级和二次开发的支持情况;
(4)对其他系统的支持策略;
(5)各子系统自身的管理方案;
(6)保证系统可靠性的措施;
(7)跨平台能力及推荐方案;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4 投标方在技术建议书中应说明对供货时间的具体安排。
2.5 投标方在技术建议书中应说明给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的范围和程度。
2.6 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供:
(1)设备原理、设备内部结构;
(2)设备能提供的端口种类及数量;
(3)设备性能;
(4)硬件设备的外形尺寸、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
(5)硬件设备的重量、安装方式和要求;
(6)设备所需的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等;
(7)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列出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3.报价要求
3.1 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所有设备的报价应为人民币到货价(安装施工现场),不得另行收取运输、保险及其它手续费用。
3.2 投标方应明细开列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和总价。
3.3 投标方应详尽开列可以为本工程提供的服务,并分别报价,免费提供的服务应明确注明免费。
3.4 投标方应在报价中开列所有其认为必要的费用。
3.5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网络正常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6 投标方应承诺当所购置设备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时,保证所提供的价格折扣水平、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条件不变。
3.7 投标方应承诺当所购置设备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时,保证所提供的价格折扣水平、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条件不变。
3.8 投标方应保证在至少15年的使用期内,用户可以得到所需备件。
3.9 投标方应承诺在工程移交后五年内,招标方在后续及备品备件的设备订货时,同一类型的软、硬件设备价格至少不高于本次合同的价格。
3.10交货时间:交货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到用户指定的交货地点)。
3.11付款方式:所有采购货物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后付合同总金额的60%,系统验收后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质保期后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工程简述
1. 重庆移动人和通讯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重庆移动通信枢纽楼智能化系统工程及重庆移动通信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组成,包括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周界防御系统、地阻系统等子系统。
重庆移动通信枢纽楼工程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批复的重庆移动通信枢纽网管楼、重庆移动通信枢纽无线数据楼、重庆移动通信枢纽交换楼、重庆移动通信枢纽客户服务中心楼(一部分)组成。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主体建筑包括地下2层,地上22层。智能化系统目的是将楼内部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功能集成化和智能化,提高移动通信枢纽楼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安全、节能的目标,并为将来楼内智能化系统的技术升级和扩容提供条件。其设计内容包括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等系统,为最终实现移动通信枢纽楼无人/少人值守提供保障。
移动住宅小区由2栋塔楼和1栋多层住宅楼组成,共179套住宅。通过智能化建设可以使住宅内部具备完善的、综合了安保防灾措施与生活服务的智能控制器及住宅小区与社会之间具有高度的信息交互能力等功能特征。
2. 总体技术要求
2.1 总体工程技术规范
以下总体技术规范与要求,是对投标商设计总体方案和施工的基本规范与要求,但不是唯一要求。各投标商可根据自身的经验予以优化,以便更好地满足该项目的需求。
2.2 采用标准
重庆移动人和通讯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选用设备、施工安装、系统调试、检验与验收,应符合我国先行的有关行业规范、标准和法规。总体设计应按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执行。
2.3 设计要求
重庆移动人和通讯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原则是以楼宇设备为基础,集中管理、分类监视、智能化控制。采用高科技手段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建立楼宇所有运行信息、控制操作信息、监控信息自动化管理集成系统。
弱电系统深化设计及设备配置,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实用性强,性价比高;弱电技术系统设计均应具有可扩展性、开发性和灵活性,要为未来的系统集成和系统的升级、增容留出充分的余地。
(1)先进与实用:系统设计强调先进性,具有先进的系统设备和系统软件以及开发工具,应符合当前的技术发展主流和今后发展趋势,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同时注重系统的实用性,方案在设计时注意系统设置的经济效益,达到综合平衡。
(2)安全与可靠:监控点要求布局合理,有效防范,提高大楼安全性。系统对数据的存储和访问,应有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破坏、窃取等事故发生。安全级别控制健全,防止截取操作,能有效审计用户操作,以便追查事故原因。重要部分冗余配置,采用双机和磁盘阵列。布线系统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防信息泄漏,防干扰。系统软、硬件设备运行稳定,故障率底,容错性强。要选用质量高,可靠性强的设备和线材。
(3)集成性和扩展性:根据本项目智能化系统总体结构的要求,系统应具备开放性和兼容性。高度模块化设计,要尽可能适应多个厂家产品的应用,可与未来更换扩展的设备具有互联性和互操作性,各子系统采用结构化和标准化,子系统之间留有接口,为子系统扩充、集成留有余地。建筑设计注意预留和预埋到位,并有充分的余量。
(4)适用与方便:充分考虑智能化弱电工程中所涉及的各个系统的信息共享、必要联动,通过网络达到计算机智能化管理。管理功能全面,人机界面好,利用多媒体技术直观表现各类监控信息,系统参数设置方便,操作控制灵活,达到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和资源的目的。
(5)经济性与可维护性:在实现先进性、可靠性的前提下,达到功能和经济的优化设计,具有良好的性价比。系统应具备故障诊断和分析工具,能迅速判断故障原因,具备有效的维护工具和系统自恢复工具,能保证及时准确排除故障。
3.子系统技术规范与需求
3.1 综合布线系统(枢纽楼及住宅小区)
本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包括枢纽楼综合布线系统及住宅小区综合布线系统。该系统需提供统一、灵活、高性能的预布线系统,不仅满足当前重庆移动的使用需要,还要便于系统维护、变更以及技术升级及扩容的需要。
3.1.1枢纽楼综合布线系统
本系统采用分级星型拓扑结构,包括6个组成部分:工作区、水平布线、主干布线、管理区、设备区。
(1)工作区
工作区的通信引出端分单孔和双孔2种,均采用RJ45模块式接口。一般情况下,每个工作区预留一个双孔通信引出端,工作区的终端设备可根据具体应用直接或通过相应的适配器连接到RJ45接口上。
对工作区的信息点分布应根据房间的功能、面积以及使用需求按以下标准进行设计:
• 辅助用房、库房、传统通信生产机房及其发展机房:一般按20~30平方米预留一个工作区。
• 新业务通信生产机房及其发展机房:工作区密度一般为10~20平方米一个工作区。
• 办公用房工作区密度一般为10平方米一个工作区。
• 软件中心、计费中心、网管中心等办公区域按开场办公区进行设计,一般为4~6平方米一个工作区。
每层信息点数量如下表所示:
|
数据点
|
语音点
|
地下层
|
25
|
25
|
设备层
|
11
|
11
|
LG层
|
63
|
63
|
一层
|
63
|
63
|
二层
|
113
|
113
|
三层
|
63
|
63
|
四层
|
250
|
250
|
五层
|
69
|
69
|
六层
|
63
|
63
|
七层
|
75
|
75
|
八层
|
75
|
75
|
九层
|
75
|
75
|
十层
|
25
|
25
|
十一层
|
100
|
100
|
十二层
|
38
|
38
|
十三层
|
125
|
125
|
十四层
|
125
|
125
|
十五至二十层
|
57
|
57
|
二十一层
|
25
|
20
|
合计
|
1725
|
1725
|
(2)水平布线
为方便线路的维护、变更和互换,每个RJ45接口均由1条6类4对UTP电缆连接。
水平电缆由本系统各交接间内的楼层配线架引出,先沿线槽敷设,再穿管至每个RJ45接口。对于大楼各楼层的水平布线应尽量采用暗敷设,在没有条件暗敷设时,要考虑明敷设的美观性。
(3)主干布线
建筑物垂直干线采用点对点端接方式敷设。垂直干线由二层智能控制中心总配线架引出,沿上线井敷设至各楼层配线架。垂直干线语音采用超5类大对数电缆可以支持高速网络应用,方便语音与数据互换。数据采用八芯多模光纤可提供高品质数据传输通道,大大提高网络可靠性,同时使系统具备极高的升级能力。
从枢纽楼智能控制中心布放一条12芯室外多模光纤和一条600对HYA大对数电缆至小区2号楼1层的小区智能控制中心,作为建筑群干线子系统。
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建议枢纽楼垂直干线每层应采用一条7类铜缆和一条4芯单模光缆作为备份线路。到住宅小区的建筑群干线也建议采用一条4芯单模光缆作为备份线路。
要求添加光纤技术标准:
• 符合EIA/TIA492 OM3级别标准主干多模光纤传输性能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符合标准的UL证明文件。
• 符合ITU-TG652.G波长扩展的非色散单模光缆特性要求。
(4)管理区
本系统在地上1~22层设智能配线室1个(地上二层配线室在智能管理中心内),配线室内设楼层配线架负责本楼层的配线管理,所有配线均在设备间内进行交插管理,使得管理更加灵活。
(5)设备区
在枢纽楼地上二层(即上表内一层)设智能管理中心,内设建筑物总配线架及各智能子系统的主机设备、操作工作站及其附属设备,建筑物总配线架采用贴墙的落地式安装。
3.1.2 住宅小区综合布线系统
(1)建筑群布线子系统
本系统在2号楼首层设小区智能管理中心。
一、二号楼各单元的主干线缆(1号楼A单元采用4芯光纤和HYA 50对大对数线缆,B单元采用25对超五类大对数电缆;2号楼A、B单元均采用25对超五类大对数电缆)沿首层金属线槽引至二号楼首层智能管理中心。室外线缆由地下层引入,并经竖井引至首层,然后沿金属线槽敷设至智能管理中心。
三、四号楼室外线缆(100对HYA大对数电缆和4芯室外光纤)沿金属线槽敷设至竖井内,并由地下层出楼,再沿室外弱电线缆地沟引至二号楼,与二号楼首层智能管理中心相连。
附属楼线缆沿竖井引至地下,并敷设至地下车库出口旁的人防井内,再沿室外弱电线缆地沟敷设至二号楼,与二号楼首层智能管理中心相连。
(2)各住宅楼综合布线
可分为通信引入端、水平布线、垂直布线三方面:
• 通信引入端
本系统采用RJ45插座,主要分为单孔RJ45插座和双孔RJ45插座两种类型。住宅小区共考虑语音点600个,数据点400个。
• 水平布线
水平线缆选用超5类4对UTP电缆,每条电缆连接1个RJ45插孔。水平线缆从各住户的综合配线箱内引出,敷设至RJ45插孔。PVC管选用Ф25型号,暗敷在楼板,吊顶及墙体内。综合配线箱是住户室内所有强弱电线缆的接入端,内设综合布线接入设备(一台8口10/100M集线器)、电话端接桩和有线电视分配设备,以及电源接入设备等。
• 垂直布线
采用集中式布线,各楼层之间走超5类4对UTP电缆,数据电缆、语音线缆由综合配线箱穿Φ25管至单元走线井,沿井内100×40mm型号的线槽连接到单元综合布线箱。线槽置于走线井内。
(3)管理间设置
在1号楼A单元一层设一个配线间,在1号楼B单元以及2号楼A、B单元二层走线井内设各一个12U的综合配线箱作为单元管理单元,在3、4号楼10层走线井各设一个分管理单元对10-17层住户进行管理,在一层各设一个配线间对1-9层住户进行管理并作为住宅楼的设备管理间。
在各管理间采用110型配线架端接由各住户综合配线箱布放至管理间的语音线缆。采用24口数据配线架端接由各住户综合配线箱布放至管理间的数据线缆。
3.2 监控系统(枢纽楼及住宅小区)
该系统分为枢纽楼监控系统及住宅小区监控系统两部分。根据移动公司人和枢纽楼及住宅小区对安全方面的要求,在大楼的大厅、各楼层的电梯前室、地下车库、电梯等重要场所设置摄像机,通过同轴电缆将图像信号传送回各自的智能控制中心。
本系统应能满足以下功能需求:
• 前端设备可以遥控。 通过前端摄像机对人和枢纽楼和住宅小区的重要场所实施全天24小时的监控,保证枢纽楼和住宅小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通过多媒体监控主机将所有重要场所传送来的图像信号进行记录,方便日后查询;
• 通过矩阵切换系统值班人员能对某个部位的图像信号进行单独调看,及时了解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情况;
• 视频转换:通过操作键盘,可实现一台摄像机的图像在17英寸监视器上显示,可实现四台摄像机的图像同时在21英寸监视器上显示。系统可实现切换方式包括手动切换及事件驱动切换、自动循环切换及事件驱动切换。
• 图像冻结及存储:硬盘录像机配置液晶显示器,可同时显示16路图像,画面可放大/缩小,也可满屏显示。操作者可将任一图像信号在显示器冻结或存储在图像数据库中;其监视画面均可叠加汉字日期、地址。图像要求保存1周左右。
• 信号传输:视频信号采用同轴电缆传输,控制信号采用专用的带屏蔽控制线进行传输。
枢纽楼监控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情况如下:楼内的主要出入口、大厅、电梯前室、营业厅等重要区域共设置53台彩色摄像机。其中,一层大厅配置1台球型彩色摄像机;地下层至22层各层楼梯口配置2台彩色半球摄像机,共46台;首层门口配置2台彩色半球摄像机;电梯内配置4台彩色电梯专用半球摄像机。
住宅小区监控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情况如下:1、2号楼共设置6台彩色摄像机。其中,一层大厅配置2台彩色半球摄像机;电梯内配置4台彩色电梯专用半球摄像机。3号楼共设置4台彩色摄像机。一层大厅配置2台彩色半球摄像机;电梯内配置2台彩色电梯专用半球摄像机。4号楼与3号楼相同。
车库监控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情况如下:1、2号楼地下车库内共设置8台带云台彩色摄像机,纳入住宅小区监控系统。新车库共设置10台带云台彩色摄像机,纳入枢纽楼监控系统。
3.3 门禁系统(枢纽楼)
本系统应能满足以下功能需求:
• 使用非接触式感应卡开启,室内人员可按出门按钮出门(控进不控出),在智能控制室中可监视门的状态并带有考勤模块,记录持卡人的使用时间、卡号及个人信息。
• 可集中控制允许开门的时间段,实现时控功能。并能实现卡的制作及管理。
• 门禁控制器直接挂在系统总线上。当系统出现故障时,门禁控制器仍可工作,并记录信息。
• 当电源故障或发生火灾时,受控门处于敞开状态。
• 系统的保安模式可按时间自动启动。在保安模式下,开间时间超时、使用无效卡或门被强制打开、读卡器被破坏都将触发报警,并记录打印。
• 电源中断或任何一根线发生故障即触发报警。
• 楼层限制功能,即各楼层分别进行控制。
• 本系统要求实现一卡通管理功能,与停车场管理及可视对讲系统使用统一的IC卡,并带有一定的扩展功能,方便以后的扩容工程。
根据枢纽楼的结构特点,本系统在每层楼的左右两侧电梯前室的两个门口设置感应式读卡器,控制人员的进出。系统传输网络基于综合布线系统,主控设备放置在智能管理中心。本系统共控制90个门(首层2个,其他层每层4个)。
3.4 停车场管理系统(枢纽楼及住宅小区)
停车场收费系统采用一套一进一出的图像型收费管理系统。系统由1个收费处、1个出入口管理系统组成。系统收费方式采用出口收费,同时在入口及出口处各设一个摄像机进行捕捉图像,通过人工比对、按键放行的方式实现停车场防盗和智能化管理。
本系统应能满足以下功能需求:
•用户管理:实现对使用系统的用户的权限管理等功能。每张智能卡在发行时,持卡人的资料、号码、该卡属性、收费等级、使用期限等均在管理者的掌握之中,每一个持卡者驾车出入停车场时,读卡机便会按即定标准合理公正收费。停车场不仅对月租卡车辆收费管理,而且允许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并收费。
• 系统采用出口收费的管理方式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在入口处按键取卡并在取卡同时读卡、收费处收费及出口处收回IC卡同时对比入口图像和出口图像是否相符的方式实现系统的收费管理和防盗车功能。
• 采用图像捕捉卡将入口处摄取的车辆图像存入计算机硬件,当车辆出场时,计算机自动调出此车辆入场图像与出口车辆图像,经人工识别,确认同一卡号,同一车辆时放行;异者不放行,实现停车场防盗功能。
• 停车场的收费由收费处内的收费计算机完成,月租卡的发售及临时卡的授权均由收费处收费电脑及台式读写器完成。
• 系统采用WINDOWS 视窗操作,可自动调用每一车辆的入口图像与出口图像进行比对,并自动计算出收费金额,实现真正的智能化管理。
• 本系统要求实现一卡通管理功能,与门禁系统及可视对讲系统使用统一的IC卡,并带有一定的扩展功能,方便以后的扩容工程。
本工程在1、2号楼地下停车场及新建车库各设一套停车场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将停车场看作一进一出,配置可吐卡的读卡机、感应线圈和挡车器以及出口收费和图象对比设备、满位灯箱等。将停车用户分为固定客户与临时客户,固定客户只刷卡,而临时客户在进口处按动出卡按钮,吐出一张卡,然后刷卡进入车场,在出口处由管理员进行收费予以放行。
3.5 可视对讲系统(住宅小区)
可视对讲系统是在单元门入口安装防盗门和对讲装置,以实现访客与住户可视对讲。住户可遥控开启防盗门,有效地防止非法人员进入住宅楼内。它是现代楼宇住宅智能化管理系统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针对智能化住宅楼的住宅管理特点进行综合功能规划,如内部电话通讯、住户报警、住户数据库等,把单纯访客开门提升到综合管理层面上,对住宅安全管理、方便住户起到积极的作用。
可视对讲系统采用分级式结构,即分为管理机、门口机、解码器、住户等四级,其中管理主机与客人机、管理员机与解码器间采用总线式布线,只需少数几根连接线,从解码器进户采用星形连接。采用这种结构一方面可以节省材料,减少工程量,而且大大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1)管理机
管理机为本系统的核心,协调整个系统工程的工作,管理员机在小区智能管理中心内设置,可采用挂墙式安装,也可安放于管理员工作台上,管理机可存储16组报警地址和随时打印报警资料。
(2)门口主机
供来访者操作使用,呼叫住户或与管理处联系,门口机可以采用菜单感光键盘使用户在夜间也能一目了然键盘内容,再加上强大的夜光红外补光功能,在昏暗环境下室内机可清晰观看到来访者。方便而实用软编码功能,不影响楼宇结构,随意设置住户房号。一个门口主机要求至少能带3个副主机。
由于住宅小区1、2号楼二层外各住户的平台相连,为保证安全建议门口主机带有设防功能,可以监视各门口及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或者在该范围内安装报警系统。
(3)解码器
解码器用于将管理员机或访客机发送来的编码信号进行解码,然后选通相应住户,解码器具备自保护功能,分机短路或出现故障仅限制于本分机,对系统没有任何的影响。
(4)室内分机
用于与来访者通话,开启防盗门,也可呼叫管理员。遇有紧急情况如突发病情、室内险情等也按紧急报警键呼叫管理中心。分机也可同时配备红外、煤气泄漏探测报警探头,主人外出时可通过操作面板的键盘设为布防状态,如有非法入侵等并通过声光指示出何种警情,如未解除警情,自动报警到管理中心而由保安员及时处警。并带有设防功能,可监视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访客在单元门口呼叫分机时,可视分机能清晰观看到来访者,确认以后,可按开锁键开启单元门,住户可在挂机状态下随时按“监视”键,察看单元门口情况。
具体配置是在塔楼及多层楼每个单元门前,设置门口机,共需6台门口机。在相应的位置配置副门口机。每户设置可视对讲室内机1台,共需179台。并在每单元配置相应的解码器、视频电源、系统电源、视频分配器等;在小区智能管理中心内设置管理机。
本工程要求对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及可视对讲系统实现一卡通管理功能。一卡通系统是楼宇智能化综合管理的重要体现,该系统方便了住户在小区的一切活动,从而提高了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该系统要求对门禁、停车场管理及可视对讲系统实行“一卡通”,系统使用统一的IC卡,并带有一定的扩展功能,方便以后的扩容工程。
3.6 周界防范系统(住宅小区)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主要由设在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检测装置(如红外收发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小区智能管理中心的报警控制主机,以及各种报警联运装置和传输线路等构成。
该系统组成了一圈无形的高科技防盗网,一旦有非法入侵者翻越围墙进入小区,马上就会触发红外探测器向监控中心发出警情,报警主机接到报警信号后会立即发出声光报警,并显示出警情发生位置,让值班人员能立即前往处理,保证小区内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周界报警探测器的设置应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探测能力, 尽量降低误报警, 探测器类型的选择应能尽可能互相弥补其固有缺陷, 达到准确、灵敏、误报少的探测目的。
主动红外对射报警器是由两根柱体及分别安装在柱体上的几组发射端及接收端组成, 发射端发出若干束红外线, 探测高度为距地0.2m~3m, 接收端在下列情况下向小区智能管理中心报警:
• 一种红外红被遮挡;
• 接收装置故障;
• 气候异常(如雾天)。
本工程在小区四周的围墙上共安装了8对双光束红外对射探测器。
三、供货和技术文件
1.供货
1.1 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设备。
1.2 投标方应根据配置情况详细列出各种设备软件的清单并详细说明各项费用。
1.3 供货时间:在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提交合同设备。
2.技术文件
2.1 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为中文,并应使用ITU和IEC所规定的标准符号及术语。
2.2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与其提供的设备相一致,技术文件应该全面、详细。
2.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够满足招标方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安装、管理及运行维护等的需要。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
——系统说明文件
——技术性能指标
——系统结构示意图
——用户手册(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其它必需的资料
投标方在建议书中应列出所提供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
2.4 应为招标方提供两份全套技术文件。
四、工程实施及其它
1.技术服务要求
1.1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投标方应详细说明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的范围和程度。
1.2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工程设计资料, 投标方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 包括技术咨询等。
1.3 投标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将要安装和调试资料提前单独发往安装现场。
1.4 投标方在设备保修期内,如对系统软件有所改进,增加新功能以及适应ITU-T、IEEE、ISO等新建议或规范所做修改的最新版本,均应免费提供招标方使用。
1.5 对于目前为止ITU-T、IEEE、ISO等国际组织尚未形成最终建议的规范,投标方应在建议或规范发表一定时期内免费修改及更新软件版本。
1.6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根据需要投标方有责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维护工作。护工作。
1.7 在系统和设备扩容及软件升级时,投标方应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场指导。
1.8 投标方应对其在中国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方面的情况作出说明。在中国有无技术支持中心,地点设在何处, 能否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术服务。
1.9 在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的情况下, 投标方承诺在几个小时内赶赴现场, 承诺在多长时间内排除故障。
2.设备出厂检验、培训
2.1 所有供货将由招标方代表到投标方设备生产厂进行工厂检验。
2.2 投标方应在厂验开始前提交所有设备供货的工厂测试记录及本次工厂检验测试程序,其厂验开始日由招标方在合同中确定。
2.3 厂验将采用随机抽样测试方法,其测试内容由招标方在对绞中任意选择。抽样的数量可为每个品种的10%取整;当第一批抽样测试中有不合格时,第二批抽样的数量加倍;当第二批抽样测试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认为该产品不合格。
2.4 投标方应免费为厂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包括测试仪表和装置、工具、图纸、参考数据及其它材料等。
2.5 招标方代表的往返及在设备产地所在国内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2.6 投标方至少应安排招标方5人10天的工厂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资料和设施,培训内容包括:
(1) 设备工作原理和性能;
(2) 设备安装和测试;
(3) 设备维护和操作;
(4) 其它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开发所必需的操作。
2.7 受训人员的往返及在培训地所在国内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3.工程施工
3.1 投标方应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协助完成系统的施工。
3.2 投标方应积极与相关单位配合,协助完成与有关信息系统的集成事宜。
3.3 投标方应积极与相关单位配合,协助完成竣工图设计。
4.工程督导、现场调试及系统验收
4.1 投标方应指派熟练的技术专家现场指导施工。
4.2 投标方应参照《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投标方设备
说明书的规定协助施工单位对供货设备进行调测,并对设备所要求的各项指标进行测试。
4.3 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投标方应协助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使之达到技术要求。
4.4 系统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并开通业务后,可进行验收测
试(初检)。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投标方在前一个月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中国移动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割接验收测试合格后, 双方签署验收协议, 设备开通试运行;如果本系统指标不合格,投标方应协助施工单位负责整改,直至更换设备以满足技术要求,更换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4.5 在系统安装调测合格后,经过6个月的试运行,当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要求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证书。系统的验收需参照投标方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4.6 在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6个月,若仍达不到要求,继续顺延,一直到系统连续6个月无故障时为止。在全部达到要求时, 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5、售后服务要求
5.1 质保期与保证
质保期为最终验收证书签署之日算起24个月。在质保期内,供货范围内的所有系统因设计、设备采购、调试等原因引起的系统缺陷或损坏、运行异常、达不到性能指标以及出现事故等情况,均应由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及时修理、更换,更换的设备应与原设备相同。在系统修复并能正常运行后,该设备的质保期应重新运行之日算起,仍为24个月。在质保期内,除上述保修服务外应定期免费检查和维护。
5.2 响应
在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投标方应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应在招标方发出系统损坏、故障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提供必要的维修、更换设备和调试,并使系统恢复正常。
5.3 设备维护
系统设备在投入正常运行后,投标方应每月对提供的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质保期满后,投标方仍应保证提供及时的终身维修服务。
5.4 索赔
在质保期内,投标方提供的系统和设备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将被视为有缺陷或损坏,招标方将保留退货或更换设备的权利,投标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质量保证体系
6.1 投标方应采用符合ISO9000系统要求的质量管理系统:投标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负责,即要保证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6.2 投标方应提交设备厂家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表示其产品先进性、可靠性的其它证明文件。
6.3 投标方应提交“通信设备进网质量认证证书”。
7、其它
7.1 投标方应承诺在本系统扩容时,所提供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应不高于本次合同的成交价。
7.2 投标方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若出现由于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投标方无偿补足,并负全部责任。
7.3 由投标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投标方赔偿给招标方。
7.4 投标方应保证不同时期提供的同类软件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