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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单元式住宅”偷换“塔式住宅”的概念,在防火上降低要求。 - 建设科技 - 建筑论坛 ...

 bigeyeswing 2010-12-01

有人“单元式住宅”偷换“塔式住宅”的概念,在防火上降低要求。

先看下16层的“单元式住宅”与16层的“塔式住宅”在安全疏散方面的规范要求的差别:
1、16层的“单元式住宅” : “高规05”6.1.1.2. ≤18层,每个单元设1座通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FM甲” ,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可设1个.

2、16层的“塔式住宅”: “高规05”6.1.1.1. ≤18层,每层≤8户、建筑面积≤650㎡,且设有1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可设1个.

“偷换概念”的“益处”:
1、16层的“单元式住宅”满足:
1)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
2)建筑面积≤650㎡;
3)两户一层;
4)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有消防电梯;
5)户门不是防火门;
6)满足5.2.2;
7)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
满足上述7条时,能否只设一个安全出口?也就是说6112中的“户门为FM甲”和“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这两点没有满足。而6111中的要求都满足了。
这样情况算满足规范吗?这样使用规范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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