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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竞标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契税?

 昵称2901133 2010-12-09
以竞标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契税?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26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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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竞标方式取得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规定,对通过“招、拍、挂”等竞价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前期土地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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