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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的梦

 长远 2010-12-10
爱因斯坦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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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家对于人文,估计是有些看不上的——虽然还没听到哪位直言不讳过。我有几条根据,只是都不太直接。首先自然是一般大众都在动员儿女读科学,科学家的孩子好像是能学科学当然不学文学,文学家的孩子读不了科学才依旧读文学。其次,人文领域的好多从业人员爱冒充科学家。随便翻开一本杂志,“力学结构”、“杠杆”、“极限化”,还有什么“值”便满山遍野地掩杀过来,你赶紧合上书,把撰稿的物理学家甚至核物理学家堵在里头。其实,你逃避的也许是隔壁文艺理论室的一位博士。再次,虽然也有个别科学家填词作曲编剧的佳话,但那属于“多才多艺”,和在自家厨房偶尔表演一回抻面而不是到饭馆里表演一辈子,是同样的道理。至于科学家写的小说,我读过几本,发现它们对科学热忱有余,而对人情世态不大措意,可以说,是用生动有趣也就是哄孩子的办法为青年以至成年人进行科学扫盲,口吻有类从前传教士向穷乡僻壤的布道。
  最近友人推荐了一本《爱因斯坦的梦》(Einstein’s Dreams)来读。这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物理学教授阿兰·莱特曼写的中篇小说。如此作者再加如此书名,不免使人望而生畏,我甚至猜想该书第四或第五章的标题便是“E=mc<ssp,2,/ssp>”。一读之下竟发现全不是那么回事,这部书骨子里非常人文。
  作者假设了时间的各种可能性,例如,在时间的中心运动停止,一切凝固为永恒;时间截止于现在,世界没有未来;过去如水月镜花,像中之色幻化不定;时间弯转来首尾相接,世界无休无止地重复自己;时间走走停停,未来乍隐乍现,等等,等等。假设在现实之外别辟一洞天,为幻想提供了纵横驰骋的空间,艺术家天真的心性于是得到一个淘气的乐园。假设还有一种表现上的魅力:真实的人生被放到一种虚拟的情境里,便洗净擦亮似地清晰夺目,就好像把旗帜交给了劲风,把红日交给了蓝天。本书假设的那些时间世界既是作者心中的,也是我们眼前的,醒梦真幻在若即若离之间。作者伴着各种假设的时间,从容地倘佯在伯尔尼的大街小巷,打量思索着形形色色的人生。歌其可歌,笑其可笑,哀其可哀。笔下流水行云,如诗如画,而不失科学家的简爽本色,实在是近年所见到的上等文字。
  作者设想一个时间世界是如此景象:
   
  买东西的人从一个摊位寻寻觅觅到另一个摊位,瞧瞧每处都卖些什么。这儿卖烟草,可哪儿卖芥末?这儿卖甜菜,可哪儿卖鳕鱼?这儿卖羊奶,可哪儿卖黄樟?这些人都不是头回来伯尔尼的游客。他们是伯尔尼的居民。
   
  这说的是一个没有记忆的世界。没记忆对背英语单词当然很不利,但也是有不少好处的。比如我母亲就可以守着一本书,常看常新。又比如我小时候干过些丢脸的事,以后一想起来背上就潮乎乎的,最近记不大起了,落得周身爽快。
   
  到了夜里,夫妇俩并不耗在桌旁话说白天,什么孩子上学、银行帐户之类。他们彼此微笑,感到血是热的,两腿间有苦难言,就好像十五年前初次见面。他们找到卧室一路跌撞进去,认不得那些家庭老照片,一夜合欢。情欲因习惯和记忆而迟钝。没有记忆,夜夜都是初夜,日日都是首日,回回接吻、次次触摸都是空前。
   
  虽然没有记忆,大家还是要历史,于是人人都预备了一本传记天天读,以搞清自己的出身来历。他们中有的知道了自己杀过人,于是哀鸣;有的得知曾被王子追求过,不免叹惋;有的读到自己从前居然也是优秀青年,惊得直叫。传记越增越厚,发展到皇皇巨帙,成了累赘。于是一些人索性焚了书将过去抛弃。
   
  昨天富也罢穷也罢,满腹学问也罢,目不识丁也罢,得意也罢,失意也罢,有情也罢,无聊也罢,不去管它,只当微风吹了头发。这样的人会直视你的眼,握紧你的手。这样的人步履轻快。这样的人懂得怎样活在没有记忆的世界里。
   
  莱特曼又设想在时间的中心运动停止,一切凝固。那便是永恒了。永恒是尘世的大梦,曾编织成地狱天国,如今只残留在废圮的石碑上、尘封的旧书里了,当然各名胜景点乱刻的“孙大爷到此一游”之类也都是这个意思。永恒的梦我也爱做,那天靠在大树下,望着湖心的闲云曾幻想光阴就此打住,世界凝为化石,当然亲朋好友一律是好心情好状态——坏蛋们最好别赶上他们性高潮。莱特曼安排到时间中心去的也是亲骨肉和恋人们:
   
  在时间静止的这个地方,爹娘搂定了孩子,再不松开,那美丽的金发碧眼小女儿,她微笑的此刻将成为灿烂的时时刻刻,颊上的桃红永远不会褪色,她不会起皱不会疲惫不会受伤害,不会忘父母所教,明父母所昧,她不会懂得邪恶,不会向父母说不爱,不会想着海天离别家园,不会不像现在这样亲近爹娘。
  在时间静止的这个地方,恋人在楼影里相拥接吻,再不松开。他们的手臂再不换地方,再不还君明珠,再不独走天涯,再不冒险犯难,再不羞说衷肠,再不嫉妒,再不移情别恋,再不失却此刻的缱绻。
   
  莱特曼还设想了人人都明白末日快到了的世界。我以往曾做过一个小小的调查,问了十来个人:得了绝症只剩半个月打算怎么活?有几个要杀顶头上司;有几个说那就抢食品店;还有一位准备把暗恋了几年的高雅女士扛回家去;有一个没毕业的女大学生,她当时正听着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说要和死神搏斗到底。总之,个人的末日不幸是以打砸抢为主。那么集体的末日呢?伯尔尼的也是“空气中充满了解放”:
   
  阿姆特豪斯街的露天咖啡馆,人们坐在那儿抿着咖啡,轻松随意地谈论生活……例如此刻有位棕眼睛女人正跟她妈说,小时候妈妈给人当裁缝没时间跟她在一起。母女俩计划着到卢塞恩一游。她们要把两条生命往余下的一点时间里妥善安排。另一张桌上,有个男子告诉他的朋友,混帐上司时常在办公室的更衣间和他老婆几小时几小时地厮混,而且威胁他们夫妇,要是找麻烦就开了他。现在还有什么好顾虑的?他把老板收拾了,夫妻也言归于好。
   
  更有意思的是还实现了“大同”。那景象其实我们在抗震棚、老年秧歌队那里也隐约窥见过:
   
  末日的前一天,街上笑语欢声。从不说话的邻居互致朋友的问候,宽衣解带到喷泉里洗澡。还有人往阿勒河里扎猛子,游到筋疲力尽,便躺在河边厚厚的草上吟诗诵赋。素昧平生的高法律师和邮局小职员笑谈着艺术和色彩,手挽手走在植物园的姹紫嫣红里。从前的职位高低还有什么关系?……结束前一分钟所有人都集合在艺术馆外的空地上。男人女人孩子围成大圈拉起手……
   
  这实在是一个很动人的场面。末日使人摆脱了将来的重负。我们有时在风尘劳碌中会幻想一种“现在时”的生活:再不管什么将来混不混得好,孩子能不能出息,职称“活动”得下来不,房子分得到手不。我们羡慕不要孩子的父母,因为他们不用为下辈子发愁了,可谁为他们的下半辈子分忧呢?再想想那些拿末日做文章的邪教,虽然枝叶奇丑无比,土壤却很寻常。
  莱特曼从没几天好活的时间世界跑到另一个极端,设想了一个人人都长生不死的世界,看来那不算是什么好去处:
   
  因为生命无穷,亲戚也就无数。不独祖父母健在,那曾祖父母、太姨婆婆、高曾伯祖父、老太姑祖母,上溯祖祖辈辈,都活得好好的,等着献计献策。儿子永远逃不出爹的影子。女儿也躲不开娘的荫护。没有一个人独立自主……一个人要干件事儿,先得征询父母、祖父母、列祖列宗的意见,以免走弯路……长生不老是如此代价。谁都不完整,谁也不自在。到后来,有些人想通了,要想活,唯有死。人一死,便卸下过去的重担。这一小伙人由亲人目送,投入康斯坦茨湖,或是跳下莱马峰,一了那没完没了的生命。就这样,有限战胜了无限,千万年输给一闭眼,千万场雪输给没雪天,千万声教诲输给无言。
   
  西方人的妙论,不知道东方人是不是读了以为更开心?
  现代社会争先恐后的大忙景象早已不用从进口电影里领略了。不独先富的中青年爱把车开得跟奔热丧似的,就连六七十的老头也会丢下一句“有事抠(call)我”,便飞也似地不见了。大概这种情形年深日久,也没什么好难过的了,所以作者的笔调嘲讽而调皮:
   
  一头撞进这个世界的人,可得好好躲闪那些房屋建筑。因为一切都在运动。屋子公寓脚踏飞轮、歪头侧身驶过蓬霍夫广场,又在马克特的狭路上你追我赶,房主在二楼的窗户叫唤。邮政局没呆在邮政街,而是火车似地在铁轨上飞驰。议会大楼也没老老实实立在议会街。空气被摩托、火车撕得鬼哭狼嚎。人们早晨出门,脚一挨地就是跑,追赶他们的办公室,上下楼梯一溜烟,围着团团转的桌子处理公文。下班回家,也跑得四蹄生风。没有人树下品书,池边观景,草上望云。没人停着。
   
  如此狼奔豕突,根据是物理学上的:运动越快,时间越慢;但目的却是社会学上的:一天尽心竭力地跑下来,也许就能比左邻右舍领先好几分钟。不过,让一些人寒心的是,按照相对运动的原理,由于你运动,别人便相对也在运动,而且在你的感觉中动得还要快些。最糟心的是,你越是丧心病狂地要把老命都豁上,越可能成全了别人。于是他们索性缩在屋里过悠闲日子。就这样,铁打的社会定律被物理学家捣了次鬼,虽然只发生在书里,于现实无补,但能让慢性子们读了开心,也怪不错的了。
  与速度的遐想异曲同工的是谈高度的一节。在某个时间世界里地面上空无一人,大家都在什么峰什么岭上安营扎寨。原因是距地心越远,时间流得越慢,大家为多活个一分半秒全都上了山。而且,随着高度成了社会地位的标志,“人往高处走”的运动越发变本加厉。
   
  许多人不满足于仅仅上山。为取得最大效果,他们把家建在高高的柱上。全世界各个山头都林立着这样的房子,远远望去,就像一群胖身子细长腿的鸟儿,打算活最久的人家坐落在最高的柱子上,有些腿儿纤纤的房子竟耸了半英里高。高度成了地位。一个人从厨房窗子里望见上面那位邻居,他相信此人关节僵得没他快,脱发起皱比他晚,花心也不会早早打消。下边的房子就不值一顾了,里面的人想必是没落衰敝鼠目寸光。一些人炫耀自己一辈子高高在上,自打生在最高峰最高屋就没下来过。他们在镜里赏析青春,到阳台上裸行。
  有时事急只好出门走趟下坡路,他们争分夺秒,从高梯子飞也似地下降,奔到另一梯子或跑向山谷,处理完事情,火急火燎地返回家或其它高处。他们知道每下降一步,时间便加快一分,暮年就早到一刻。人们在地面上从不说坐坐,他们跑,夹着包,拎着货。
   
  想想我们的长江珠江三角洲的富饶土地上悄无一人,大家都蹲在珠峰顶上气喘吁吁,着实荒诞。可这却是人类社会再真实不过的写照了。也不知怎么的,往上爬成了人这种高等动物的生命第一要义。爬秃了头、爬炸了血管、爬弱了视力、爬丢了青春都在所不惜,只要是终于爬上了墙——我那天站在八宝山的骨灰墙前面,数数上面的空格又想想自己,于是摇身变作葡萄树下的狐狸。
   
  到后来,人们也忘了高处好在哪里,不过他们依然住在山上,依然避开洼地,依然告诫子女少跟下边的孩子往来。他们忍受着山上的寒气,习以为常,并把享受难受当成修养的一部分。甚至相信稀薄的空气对身体有利。他们按照那种逻辑以少食为佳,除了清汤寡水一概不吃。到末了,人口稀少得像空气,一个个瘦骨嶙峋,未老先衰。
   
  莱特曼托爱因斯坦做了大约三十个这样的梦,中间让他休息了几个白天算是插叙。每段梦独立成篇,各篇之间没什么关系——除了都是围绕着时间做梦。主要人物自然是爱因斯坦,其实有没有他都不要紧。这本书在结构上完全抛开传统小说的营造法式,不见脊椎骨一样的故事情节,不过写形状物倒是老老实实,并无先锋气息——作者年近五十,没那必要了。内容形式浑然一体,表现了一种不拘于物、不役于心的自在自然状态。
   
  这是一本奇书。所谓“奇”也不过是难能可贵的意思。在这物欲滔天、铜臭汗漫、众人被各色时尚驱赶如马牛的时候,能这样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脑子想,用自己的心体验,用自己的嘴述说的书,是不多见的。就像能在西单王府井的人潮中碰到一个美丽天成自然如水的女孩,可就是奇遇了。
   
   (《爱因斯坦的梦》,《世界文学》一九九八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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