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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

 火土 2010-12-10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

经贸局副局长    谢

各位领导:

根据区政府办[2005]5号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现就本人在2006年度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进一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安全。

我分管经贸局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一年来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律素质;二是抓好重点防范,认真做好重点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推进企业安全质量的标准化,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整顿,从源头上防止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抓好基础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安全生产必须的设备设施;四是抓好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人员的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加强关闭煤矿的巡查,确保煤山矿区安全。

三、坚持安全生产大检查,把重点放在落实上。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把平时检查监督与节假日的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元旦、春节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工厂、矿山等重点企业,查制度、查隐患,特殊行业查持证上岗,把检查的重点放在落实上,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从严做细,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今年初,根据市、区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我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业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所辖区域的企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区政府,不得隐瞒,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事故的扩大和加重不必要的损失,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韶关市浈江区经济贸易局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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