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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驰骋中国五百年的奥秘:以义制利 信誉第一

 柬橡胶 2010-12-11

晋商驰骋中国五百年的奥秘:以义制利 信誉第一

2010-12-07 13:43  来源:同舟共进  评论 0查看评论 【字体:

  核心提示:“主顾至上”是晋商在长期商业实践中积累的一个重要理念。曾任平遥蔚丰厚票号北京、上海、汉口等分号经理的李宏龄就说,主顾对于商号,犹如观众对于演员,没有观众,演员无从谈起。在任何情况下,主顾都是第一位的。那么,商号靠什么来争取和吸引顾客呢?祁县富商乔致庸总结多年从商的经验,认为一是守信,二是讲义,三才是取利。商人经商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追逐利润,但若把取利放至首位,按人趋利避害的本性,自然不免会采取不义手段,坑害顾客,赚黑心钱。顾客吃了一回亏,便不会再光顾。一些奸商之所以旋起旋灭,不能做大做久,就是这个道理。

  

晋商大院(来源:资料图)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0年第12期,作者:陈梧桐,原题:《晋商做大做久的奥秘》

  从日升昌兑现过期汇票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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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平遥古城有一古色古香的中国票号博物馆,博物馆大门正上方悬挂着一块“日升昌记”的金字匾额,两侧立柱上书写着一副“轻重权衡千金日利,中西兑汇一纸通行”的楹联,这里正是我国最早的一家金融机构——日升昌票号的旧址。在长达一个世纪的经营中,这家票号始终坚持诚信不欺的经营作风,至今,当地还流传着它兑现过期汇票的动人故事。

  此事发生在清朝末年。一天,一个沿街乞讨的老寡妇上门抖索地递过一张已经泛黄的汇票,要求兑现银两。柜台伙计接过一看,是30多年前日升昌张家口分号签发的汇票,数额为1200两白银。伙计反复检验,觉得汇票是真,但早已过了兑现期限,给不给兑现呢?伙计请示大掌柜。大掌柜向老寡妇询问汇票的来历,原来她丈夫当年去张家口做皮货生意,返家途中不幸暴病而亡。为了安葬丈夫,她花光了家里积蓄,典当了所有能典当的东西,只得靠乞讨度日。前几天,她思念丈夫,翻出他死前所穿衣服,无意间触摸到衣角夹层,似有异物,拆开一看,原来是张汇票,估计是丈夫离开张家口前将赚得的钱交日升昌分号汇出后,把汇票缝在衣服夹层里的。大掌柜忙叫伙计搬出30多年前的老账簿,果然查到了记录,当即如数兑付了现银,老寡妇的生活从此改变。消息一传开,日升昌的信誉迅速上升,客户也越来越多。

  这是晋商诚信经营的一个典型事例。类似事例可谓比比皆是,正如梁启超所言:“晋商笃守信用。”

  “以义制利”的义利观

  晋商是明清时期资本最为雄厚的地域性商人集团,驰骋商界长达5个世纪之久。

  “主顾至上”是晋商在长期商业实践中积累的一个重要理念。曾任平遥蔚丰厚票号北京、上海、汉口等分号经理的李宏龄就说,主顾对于商号,犹如观众对于演员,没有观众,演员无从谈起。在任何情况下,主顾都是第一位的。那么,商号靠什么来争取和吸引顾客呢?祁县富商乔致庸总结多年从商的经验,认为一是守信,二是讲义,三才是取利。商人经商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追逐利润,但若把取利放至首位,按人趋利避害的本性,自然不免会采取不义手段,坑害顾客,赚黑心钱。顾客吃了一回亏,便不会再光顾。一些奸商之所以旋起旋灭,不能做大做久,就是这个道理。

  正是基于这种守信为先的经营理念,晋商强调对待顾客要以诚相待,童叟无欺;出售商品要货真价实,不缺斤短两;营销策略上,要坚持薄利多销,析利于毫毛。因此,晋商中虽不乏“不务仁义之行,而徒以机利相高”的奸诈之人,但讲信用的商人毕竟占据主流。如介休商人范永斗与辽东通财货,久着信义,受到清顺治帝的召见,诏赐张家口房地,成为皇商,因而大获厚利。祁县乔氏在包头开的“复”字商号,坚持所售米面货真价实,从不掺假,不仅从不缺斤少两,而且还比其他商号给的更足,因此包头市民都愿意购买“复”字商号的米面,生意越做越红火。清末,乔氏的“复”字油坊曾将大批胡麻油从包头运到山西销售。经手的伙计在油中掺假,掌柜发觉后,立即饬令以纯净的胡麻油换下掺假的油,再行销售。平遥蔚丰厚票号北京分号,经手京官的大量存放款和汇兑,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许多京官携带京师票券逃往上海,要求在沪兑换现银。由于时局动荡,上海许多商号都不予兑换,时任蔚丰厚上海分号经理的李宏龄认为事出非常,应照顾主顾利益,便力排众议,酌量予以兑换。蔚丰厚号由是声名益振,生意愈兴。祁县乔氏创办的大德通票号,存款以山西省居多,放款则多在外省。1930年蒋阎冯中原大战后,晋钞严重贬值,大约25元晋钞才能兑现1元新币。大德通原先在山西收的存款都是晋钞,此时如仍以晋钞支付,可大发一笔横财。但大德通考虑到客户的利益,还是动用历年的公积金,以新币支付存款,信誉因而益增。

  晋商不仅对顾客讲信用,就是对合伙经营的其他商户,也恪守诚信的商业道德。明人王士性在《广志绎》中提及,当时晋商采用“伙东制”经营方式,一人出资本,联合其他伙计一起经商,虽不曾立誓,却无人私藏私吞。有的人的祖父借贷后在道上亡故,债主已放弃这笔借款,几十年不再追讨,然而借款者子孙长大后得知此事,更加辛勤劳作,设法筹措款项把债还上。其他财东见了,觉得这样的人诚信可靠,都争相聘为伙计,共同经商。到了清代,晋商实行股份制,股东也都严格遵守诚信的商业道德。汾阳人催崇吁,受雇于人,往来于张垣(今河北张家口)、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卖丝,一年亏损了十几两银子。雇主不大满意,偶出怨言,他听后生气异常,觉得自己并无私藏贪污行为,只因缺乏做生意的本事才赔本,遂以刃切腹,肠子流出数寸,临咽气前对雇主说:“吾拙于贸易,致亏主人资。我实有愧,故不欲生。”以死来表明自己的清白。

  晋商在长期的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常将一些成功的经验编成商谚,如:“售货无诀窍,信誉第一条”;“秤平、斗满、尺满足”;“宁叫赔折腰,不让客吃亏”;“买卖不成仁义在”;“生意没有回头客,东(财东)伙(伙计)都挨饿”等等;或编成对联,如:“诚招天下客,义纳八方财”;“仁中取利真君子,义内求财大丈夫”。通过这些商谚和对联,向子孙和商号的职工进行传授。年深日久,诚信经营的理念和商业道德便在他们的脑海里深深扎根,规范着他们的一言一行,因而极少出现欺诈舞弊的行为。一旦有人失足,便会为同行所耻,乡里所鄙,亲人所指,而被商号辞退,再无就业机会,也没有颜面返回故土。因此,人人引以为戒,不敢轻易犯奸耍滑,违背商业道德。

  明清时期的众多商帮中,晋商之所以能够做大做久,原因固然很多,但坚持“以义制利”、诚信经营,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晋商之信,足以为今日从商者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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