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晓苦 2010-12-13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指出,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但是,在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中有几点亟须引起重视。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地域本身的认同大于对城市居民群体的认同

  新生代农民工大都一毕业就进城打工或者是在城里出生长大,首先在心理预期上新生代农民工就对城市有着强烈的认同和向往。而城市丰富的物质生活、相对较多的就业机会、相对较高的经济收益等客观物质经济条件更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产生认同和依恋,但这种认同仅仅是基于一种地域上的认同。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认同感较弱。

  新生代农民工应该说是农民工群体中整体素质较高的人,渴望获得尊重、认可与接纳,也有着强烈的与城市人交往的意愿,并主动调整着自己来适应城市社会。但是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对进城务工农民的一些偏见和不信任,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居民难以产生认同。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简单、机械的融入而非和谐融入

  尽管这几年在国家的重视下,农民工的整体就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但相对而言,新生代农民工包括老一代农民工,他们的工作仍是城市人不愿意干的苦、脏、累、险等“剩余或边缘工作”。这样,首先在职业上就将新生代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分开。其次,新生代农民工的闲暇时间仍不足。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调查显示,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时。从农民工集中的几个主要行业看,制造业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58.2小时,建筑业为59.4小时,服务业为58.5小时,批发零售业为59.6小时,住宿餐饮业为61.3小时。再次,尽管新生代农民工是融入城市意愿最强烈的一族,但其收入仍然偏低,在消费上无法与城市居民看齐,尤其是无力购买到象征城市社区融合度高的房子,只能租、住在城市边缘或城乡结合部,形成了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这样从空间上又将新生代农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交流或融合分割开来,减少了互动,形成一种新的二元结构。在这个社会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新生代农民工被生硬地融入城市社会,使得其在转变为市民的过程中面临困境。并且加上城市的二元结构,迫使他们被动地进行着城市适应化过程。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也只是简单、机械的城市化,也可称之为半城市化,而非和谐的城市化。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其主体地位远未确立

  当前,大约1亿多人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已经成为了市民社会有机的组成部分。但是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一个“准市民”,其主体地位远未得到确立,无法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管理,无法表达和维护自己切身利益。在二元结构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语权”包括其他权益,实际上处于一种“悬空”状态,难免存在着“被城市化”。

  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较少考虑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缺乏积极主动为他们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的意愿;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在一些租、住社区共同活动中明显感受到自己仅仅是“产业工人”而不是市民;再次,目前居民自治组织等大都忽视外来居民,社区的“支持性的网络”功能对新生代农民工开放得很少。新生代农民工把租、住的地方或社区只当作”睡觉”的地方,而不是当作要“扎根的家”或“心灵的栖息地”。

  政策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要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接纳环境。各级政府要把促进新生代民工融入城市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新生代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要加大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重大贡献的宣传力度,营造他们融入城市是社会发展大趋势的社会氛围。

  二是城市居民要积极调整心态,做好接纳新生代农民工的准备。城市居民要摒弃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偏见,将他们视为享有同等社会权利的成员,让新生代农民工确确实实感到城市是他们可以信赖的值得扎根的“家”。同时要加强市民与新生代农民工的互信。

  三是积极树立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地位。要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重视他们的呼声,积极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教育培训、子女入学、福利待遇、劳动就业及权益保护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实行同本地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加快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步伐。新生代农民工还需要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角色等方面自觉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再社会化,从而成为一个新市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