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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与管理对策

 feline1988 2010-12-15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如何合理的处理及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引起关注。本文通过对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根据生活垃圾的特点及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及相应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对策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人们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它伴随居民生活而产生,成分和产量也伴随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的变化而改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也迅速增加;加之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高、成分复杂,任意堆放或处理不当,都会对周围的大气、水体、土壤环境及景观造成严重污染。因此探讨适宜的垃圾处理方法和管理对策就成了城市管理者和广大市民极为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环保问题之一。 
   
1. 城市生活垃圾概况 
1.1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构成  
     近十几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总量大幅度增加。据资料表明,199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6766.8万吨,2000年为11818.9万吨,到2002年增至13650万吨,年均增长率为8.20%[1],少数城市的垃圾增长率则超过15%,大大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数值(2.5%-5%)[1],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3.1亿吨。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主要受城市的规模、性质、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居民燃料结构的影响。我国城市垃圾在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垃圾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2]。 
1.2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我国传统的垃圾消纳倾倒方式是一种"污染物转移"方式。由于现有的垃圾处理场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垃圾增长的要求,大部分垃圾仍呈露天集中堆放状态,对环境即时的和潜在的危害很大,污染事故频出,问题日趋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污染大气。城市生活垃圾中有50%-60%的易腐性有机物,它们能在短短的数小时之内自行降解,同时散发出硫化氢、氨、苯、丙酮等多种令人厌恶的臭味,这在集中堆放垃圾的垃圾处置场周围更为明显。 
 (2)污染水体。垃圾中除易腐有机物降解产生的水和自身携带的水分外,有时还接纳一些外来水(主要有降水和径流水),这些水分总量若超过垃圾对水分的吸收能力,就会渗流出来形成垃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若流入周围的地表水体和渗入土壤,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侵占土地,对农田破坏严重。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未经处理或未经严格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用于农田,或仅经农民简易处理后用于农田,破坏了土壤的团粒结构和理化性质,致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 
 (4)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厌氧环境而使垃圾产生的沼气量增加,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为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国内外均在研究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目前国内成熟且常用的方法为焚烧、堆肥和填埋三种。 
2.1焚烧 
  焚烧是对城市生活垃圾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将生活垃圾作为固体燃料送入炉膛内燃烧,在800℃-1000℃的高温条件下,垃圾中的可燃组分与空气中的氧进行剧烈化学反应,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燃烧烟气和少量性质稳定的固体残渣。热能可回收利用,烟气必须净化,性质稳定的残渣可直接填埋处理。焚烧技术的特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并且热能可回收利用,因此这种方法是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3]。随着焚烧技术工艺研究的完善,国产化成套焚烧设备的开发,生活垃圾焚烧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将进一步得到提高,焚烧处理的比例也将逐步上升,未来几年内在部分城市中将建成若干个和国外接轨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4]。 
2.2堆肥 
  堆肥是依靠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人为的促进可生物降解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的生化过程,它不仅可以杀死垃圾中的病原菌,有效处理垃圾中的有机物,而且可生产有机肥料,特别适用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是垃圾堆肥并不能处理全部垃圾,它只针对城市生活垃圾中易腐、可被微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所以堆肥处理是垃圾中可腐有机成分的处理技术,而不是全部垃圾的最终处理技术。另外堆肥时,垃圾中的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废弃物不能被微生物分解,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而且城市生活垃圾堆肥一般周期较长,处理量小,单纯的堆肥处理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并存在产品长期使用会造成"土壤渣化"、质量不稳定、销路不畅等问题,所以堆肥处理还必须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但由于堆肥技术具有良好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效果,随着技术、设备、工艺的不断改进,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处理的比例将逐步增加[4]。 
2.3填埋 
  填埋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与其他处理方法比较,填埋是一种独立销毁垃圾的方法,填埋场是各种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场所。但是填埋技术也并非是一种完美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垃圾填埋占用大量土地; 
 (2)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 
 (3)填埋法的无害化程度低,对水源和大气的潜在影响较大,同时填埋法的资源回收率低,加上填埋场征地、运转费用日益上涨,此法在我国有下降的趋势,因此我国应根据具体情况,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研究适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填埋技术。总之填埋法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主导地位,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但处理的比例将稳步下降[4]。 
  根据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中国环境卫生部门制定的垃圾处理技术对策已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着重发展填埋和高温堆肥向填埋、焚烧、堆肥与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技术并举的方向过渡,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总目标。 
3.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问题得到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治理历史欠账较多,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仍日趋严重。主要表现在
3.1管理体制不顺 
   我国主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归口部门是建设部,各个城市由市政府领导下的城建环卫部门主管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垃圾清运处理过程的管理、运行、监督基本是由一家完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体制管理不到位,致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体系也不健全,一些城市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难以落实,并存在一定的垄断经营。现有体制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制约着垃圾管理的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庞杂,多层次而不集中,遇到问题互相扯皮,未能把人力、财力用到关键地方,不利于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 
 3.2收费制度尚未建立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加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需要政府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才能建设足够数量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既定目标。由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一直视为公益事业,其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给政府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一般用于市容环境卫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市政设施投资中所占比例普遍偏低,大多为1.5%-4.5%[5],且大部分用于城市垃圾的清运。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2002年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但目前仍未落实到位。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难以满足垃圾无害化治理的要求。与此同时,公众和企业则袖手旁观,指责政府没有解决好垃圾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经济手段和垃圾收费制度,没有使公众和企业认识到垃圾问题与自己息息相关[2]。 
3.3垃圾混合收集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还是采用混合收集方式,突出表现为有机垃圾与其他垃圾一同收集,造成垃圾含水率偏高而发热量较低的特点。这种垃圾若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将会显著增加渗滤液产量,提高二次污染的控制成本;若采用焚烧方法处理,须加助燃剂才能满足处理的最低要求,而使得运行费用大大增加[6];此外,垃圾中还含有塑料、橡胶类组分,若采用焚烧技术处理,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的气体。
3.4法规不健全,全民环境意识不高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等对防治城市垃圾污染作出了全面规定。一些城市还制定并颁布了地方性的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基础和依据。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子法"及实施细则,给依法管理带来了困难,执行力度不够。同时要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比如在一些公共场所人们随地乱扔垃圾,人为的破坏一些环卫设施,将垃圾倾倒在禁止倾倒的地方,环境意识不高给环境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只有在一个全民环境意识较好的社会,各项管理规章、防治措施才能得到顺利实施。 

4. 管理对策 
4.1 改革环卫体制、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 
  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城市中行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力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同时全面开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完善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 
4.2 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污染者负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5]。在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在部分城市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的方式,或与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可以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通过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还可增强人们的"环境消费"意识。 
4.3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方式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将垃圾按照种类的不同分别收集,以提高废品回收率和便于分类处置[6]。分类收集方式在我国刚刚起步,人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够,缺乏经验。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经济条件优越的城市先进行试点,然后向全国推广,这样"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在全国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首先提倡居民在家中分类收集;其次在机关、学校、公园、车站等地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废塑料、废纸张、废玻璃、废金属加以分类收集。为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能顺利开展,要制定与之相应的废品回收价格和奖罚制度,以保证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的可持续发展。 
4.4提高公民环境卫生意识 
  要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公众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有利于节能、节水、节材、节粮等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5. 结语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由于经济、技术相对还比较落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仍将以填埋为主,但其比例会稳步下降。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因其有良好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效果,将会进一步得到重视,在垃圾处理中的比例也会逐步增加。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城市能源结构的优化,使得利用焚烧技术的因素不断增多,焚烧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前景将越来越广阔。同时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环卫体制、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公民环境意识等相应对策。在此基础上,相信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及管理水平会更上一个台阶,早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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