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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聆听 2010-12-17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 2010-10-21 16:05:48

  为方便考生及时查看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的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时间、选拔程序、录取办法、联系方式等,高考网特搜集了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以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以下为具体内容: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如下。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类别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分为“普通专业类别”(以下称A类)和“特色专业类别”(以下称B类)两大类。考生申请A类自主选拔录取,并取得自主选拔预录资格后,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在我校于当地公布的同科类招生专业中任意选择,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录取专业。B类自主选拔录取包括物理学、化学、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美术学(艺术策划与管理)五个专业,考生如申请以上五个专业并取得自主选拔预录资格后,高考时只能填报所申请的专业。在初审时我校将预留10%的初试计划用于选拔报考B类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

  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种类别,不得兼报。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规定执行。选拔时重点向素质教育开展好、新课程改革推进快和采取自主选拔提前单独录取的省份适当倾斜。

  四、报名条件

  1、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考生对于我校现有某些学科具有浓厚兴趣,在相关学科领域已具初步研究能力或具有相关学科创新潜质。

  3、我校采取校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接受考生报名。

  (1)校荐:

  我校将根据全国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以及近三年考取我校学生人数的情况确定部分重点中学向其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

  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应按我校规定的选拔要求和推荐名额向我校推荐考生。考生应先向所在中学报名,再由中学选拔后向我校统一推荐。

  (2)自荐:未获得我校校荐资格的考生,如符合我校报名条件,也可自荐报名。自荐考生原则上不限中学范围,初选以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生源为主,兼顾其他中学生源。

  4、对于申请B类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获得过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发表过与国学或党史相关的论文和学术作品,或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未获奖、未发表过作品的考生如确有相关方面特长,可由所在中学校长和相关学科任课老师实名写信推荐。这类考生不受应届高中毕业生限制。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无效。

  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环节,并邮寄相关材料。

  2、报名所需材料

  除网上报名外,考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AAA测试”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公章;

  《中学推荐信》:请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网(www.)下载打印《中学推荐信》(点击下载该文件),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A4纸三页以内);

  其他: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材料须经中学确认。

  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省份的考生,推荐材料中应体现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3、材料装订和邮寄: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请勿另制封面),由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材料,用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信)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以上材料应当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我校将向所在中学通报,并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已取得自主选拔预录资格的,取消其预录资格;高考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中学参与弄虚作假的,今后将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资格。

  无论A志愿还是B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向我校寄送以上材料。

  六、选拔程序

  1、初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的志愿情况,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最优秀的部分考生参加初试。初选入围的考生可通过“AAA测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和打印初试准考证。

  2、初试:通过初选的考生按要求参加包括我校在内的七校联合举办的“AAA测试”。初试将在全国主要地区设立考点。我校将根据考生的“AAA测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AAA测试”科目为:阅读与写作(含中文和英文)、数学、自然科学(以物理、化学为主)、人文与社会(含历史、地理、政治)。其中,阅读与写作、数学两科目为必考科目,考生可以在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两个科目中根据自己情况任选一门。

  3、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考生可于指定时间内在人大招生网(www.)查询是否进入复试。

  复试在我校校内举行,包含特色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特色测试为综合知识笔试,不分文理,考察范围不限于中学大纲,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4、确定资格: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报名材料,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5、中学公示:中学须在校内公示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

  6、除以上选拔程序外,有条件的省份,我校可于高考后在该省份单独组织测试,并综合考虑单独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决定是否录取。

  七、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批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未设自主招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平行志愿省份还须在第一顺序志愿填报)。

  2、A类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的A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如所在省份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享受加10分录取专业的优惠政策,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享受加5分录取专业的优惠政策;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但不低于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标准)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参考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B类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标准)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物理学、化学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下50分(750分制标准)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美术学(艺术策划与管理)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可予录取。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B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时必须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选拔时所申请的专业,否则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4、对于个别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经专家认定确有培养潜力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录取标准。

  八、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

  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30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另行通知

  4、网上缴费时间:初审通过后即可缴费

  5、“AAA测试”时间:2011年2月19日

  6、网上查询复试资格时间:另行通知

  7、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1340 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注: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因省而异。如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我校在招生网发布的新信息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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