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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昵称5146275 2010-12-17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沽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当前,我县正开始步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软环境建设已成为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照县委的安排,县纪委抽调相关职能科室联合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县域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基本情况

总体上看,全县党政机关致力发展、服务发展的意识增强,市场主体发展积极性高涨,部门擅自进入企业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损害企业发展的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蔚然成风。经济发展环境明显好转,得到了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软环境建设的氛围已经形成。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制定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沽发[2006]4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的意见》(沽发[2008]10 号),县纪委组织干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跟踪服务项目,听取企业意见,面对面为企业解决困难11件。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今年3月,县电视台开展“行风在线”专栏,组织与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的16个部门一把手,走上电视,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公布纪律要求,公告投诉电话。三是把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纳入了部门任期目标考核。把优化经济环境纳入了部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与此同时,各部门对优化经济环境高度重视,采取大会宣讲、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

2、软环境建设的保障措施逐步完善。一是各部门和单位都成立了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了优化经济环境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联系一家企业,并安排专人联系规模以上企业。二是组织清理了涉及39个部门的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公示,促进文明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聘请60名监督员对部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执法监督部门的代表和企业法人代表组成。仅今年上半年就集中组织活动3次。活动中环境监督员敢于碰硬,分别就不同环境问题在不同场合发表看法,监督员已经成为环境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3、软环境建设效果明显。随着经济环境的迅速改善,我县软环境建设已初见成效,招商引资呈现出可喜的“羊群效应”。 2009年以来共引进投资   千万元以上的项目18个,累计吸引县外投资163.63亿元。

   二、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与新一轮创业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加快发展的愿望、与投资者的呼声、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和周边县市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差距。

1、行政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意识不够强。一些部门主动服务不够,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树立起服务的观念,缺乏主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基本意识。有关部门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比较少,不能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有些部门对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跟踪服务不够,甚至出尔反尔,不兑现当初的承诺。个别服务部门、审批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行政行为不规范。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滥用权力等问题仍然存在,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不给好处不办事、人情不到不办事,吃拿卡要、胡乱作为。此外,有的基层站所作风散漫,纪律松驰,随意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公,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县委部署的机关作风建设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不上朝”、“不守城”、“不点卯”、“不撞钟”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部门管理松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意识不强,上班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少数单位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有的职能部门对基层站所的问题一味袒护,或明或暗地阻挠查处,导致一些案件处理不够及时;有的部门责任追究与考核提拔“两张皮”,流于形式。

 2、“四乱”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企业和群众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反映仍然不少。少数行政执法单位凭借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的权力,对企业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有的单位违规确定执法主体,顶风违纪上路乱扣乱罚,有的无据或滥用票据收费罚款,有的随意简化程序违规处罚等;以罚代管,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举止不文明现象仍存在。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彻底。一是审批项目进驻不到位。一些职能部门在选择进驻项目上往往“避重就轻”、“进瘦留肥”,有的甚至象征性地把部分无关紧要的审批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含金量高或者有利可图的审批项目则以各种理由留在部门办理。有些部门将项目审批过程割裂开来,把重要的办理环节留在部门,造成“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等现象。 二是窗口授权不充分。部分职能部门对进驻中心办理审批的窗口授权不到位,具体窗口办事人员缺乏一定的决定权,现场办结功能不健全,即办件比例偏低,出现当事人先到中心申报材料,再到职能部门办理审批,在中心与部门之间来回跑的现象。行政服务中心成了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窗口成了“传达室”,不但没有方便群众,反而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三是窗口配合不紧密。窗口与窗口之间想问题、办事情,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整体利益少,遇到事情推诿扯皮,几个环节有时看起来跟谁都有关系,但又谁都没有责任,实际是存在协调不到位的问题。

4、人文环境亟待改善。我县虽属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但饱含历史文化底蕴的“风土人情”,本应是软环境中的比较优势。但由于没有很好从根本上做好“人”的工作,以致人们观念上的“劣势”掩盖了人文环境整体上的“优势”。在“人”的素质问题上,存在着几类问题:一是信用缺失。由于公众信用的社会约束力较弱,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人在经济交往过程中的信用观念有所退化,失信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意识浓厚。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村民利益时,村民达不到目的就闹。可以这样说,村民滋事将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企业周边环境的一个“硬伤”。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在市场经济发展走向一体化的大趋势中,资金、人才、技术的流动日趋活跃,唯有软环境具有不可流动性。因此,软环境的好坏已经成为区域之间经济竞争、形象竞争和社会竞争的焦点。优良的环境促进生产力发展,良好的服务创造竞争优势。营造更加优越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是调研中社会各界的一个共同心声。如何推进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再上新台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结合实际,突出抓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明确风险等级,加强风险管理,构建有效监控体系。各部门构建内部、外部相结合,上级、下级相协调的立体式、全覆盖的监控体系。采取部门内部自查互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实行月报告、季提示动态预警机制;外部多渠道搜集信息、集体梳理和综合分析的方法规范廉政风险点和风险岗位。实行科技+机制的外控体系,通过电子政务、电子监察、述职述廉、半年巡查等防范措施进行集中监控。继续加强分级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约束,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制度化。出台《关于建立“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实行刚性约束,实行公开承诺、“点题述职述廉”常态化。部门要通过统一编印“廉政承诺手册”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出台《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实行末位淘汰和轮岗交流制度,有效地解决“中梗阻”现象;对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实行由监察与相关部门共同立会协商制,实现重大事项零距离监控;继续实行县领导对重大项目包保提示制,由分包县领导负责对存在的各种风险及时进行提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推行廉政监察制,实行“事前派驻(廉政监察员)、事中巡查、事后述廉”制度。

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创新管理模式。改革传统的行政审批模式,对审批事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关联事项联合办理等,落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二是拓展服务功能和领域。努力扩大进驻单位和项目数量,使大多数审批事项能在服务中心办结,防止“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增强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建立审批代理(代办)制、审批绿色快速通道,积极推行提示服务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服务新举措。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室,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233个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初步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服务格局。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对进驻中心互为前置、交叉审批的项目,在科学合理界定部门间权责关系的基础上,理清审批的先后顺序,对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环节予以整合,简化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审批步骤,减少申报材料,缩短了审批流程。

3、纠风治乱,从源头上杜绝“四乱”。一是制定落实部门进入企业的准入制度。部门和企业全面落实准入制度,所有部门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收费时,均到县监察局开具《检查通知书》。部门没有通知书不能进入企业,企业不看到通知书不接待部门检查收费。二是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机关纪律散漫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把参评部门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抓手,作为对参评部门民主评议日常考核的主要内容。四是对新办企业的外商、外资做好跟踪问效,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问题反馈。五是把一些窗口部门,特别是涉及到发展环境的窗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民主评议中层干部的重点对象,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实行未位淘汰制。

4、进一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 “一把手”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凡属重大工作部署,都要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抓落实的责任制。二是健全推动决策落实的督查制度。按照 “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督导检查、反馈通报、领导批办、跟踪问效等制度,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是健全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四是强化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县环境举报中心和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公开举报电话,建立查处影响环境行为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损害环境的人和事,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会同纪检委、组织部、监察局、劳动人事局等部门,依据省、市《妨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组织、纪律处理,并公开曝光;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除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5、广泛发动,形成全民参与优化经济环境的强大合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使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同时,对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各种行为,敢于抵制,敢于举报。要通过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不懈的努力,在全县上下合力打造优化经济环境的浓厚氛围,形成一个“人人都是经济环境、事事相关经济环境、处处维护经济环境”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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