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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是“叛逆”?》

 拇指公主 2010-12-26
《我的儿子是“叛逆”?》

  提起儿子方瑜的长发,我和妻感到气愤、无奈甚至羞辱。妻曾泪流满面地对我说:“咱们前世作了什么孽呀,生下这个逆子处处离经叛道!”我和妻都是中学教师,为人师表,竟连自己的儿子都没教育好,还有什么脸面教育别人?儿子“标新立异”的打扮,准确地说是从15岁开始的。如今7个年头过去了,他依然我行我素。最近从京城传来消息,他的“披肩长发”已染成了栗红色。妻听说后气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方瑜小时候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特别听话,会走路的时候,便惟妙惟肖地模仿大人的动作,3岁就能跟我说外语,4岁能认一千多个汉字,5岁能解二元一次方程,而且更多是心算,小学五年级的算术题他能“一口哈”出结果。入学前,他特别爱好拆装半导体收音机以及钟表之类的小玩意儿,并模仿大人用化学的方法玩小魔术。11岁时,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省重点中学。由于个子小,不会骑自行车,每天来回步行5公里走读。也就是在那阵子,我被调到另外一个城市——我的上级单位的党委工作,每月顶多回家一次。他进入初中的头两个月,我听他的班主任介绍说,他很聪明,学习成绩在全班依然名列第一,于是我便放心了。可一学期后,从学校传来消息,说他上课经常走神,作业完不成,大雪天也不上课,一整天都在打乒乓球。还说他结交的朋友全是不爱学习的“调皮大王”。这些“不幸”的消息对我刺激太大了,于是我在一次回家的时候突然检查他的作业,发现他的作业本包括教科书几乎全被他撕破了,有几个刚买的新作业本被他用钢笔狠狠地划了几道扔在一边。我检查他的抽屉,翻出不下20余支钢笔全被折断或弄断笔尖。看到这种“败家子”相,我周身冰冷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为了控制他这种不良行为,我把他转到他妈妈所在的普通中学。当时我想,只要割断他与调皮孩子的联系,他就能很快好转过来。然而事情并不简单。12岁时,由于他不愿上晚自习,在部分同学的怂恿下,将教学楼上的总电闸拉了下来,造成全校停电。事情发生后,妻又羞又怒,抡起皮带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他硬是一声不吭。1993年夏季的一个夜晚,他和他的一伙“朋友”到设有空调的青少年宫看节目。开始放的是武打片,10点后许多孩子在凉爽的录相厅和院子内打盹,有的睡着了。就在这时派出所20余名警员突然包围了青少年宫,50多个孩子被铐进了所里,蹲在水泥地板上。第二天下午,有家长来告诉妻说,方瑜现在所里,快拿2000元钱把孩子保出来。妻哭哭啼啼给我打了电话,我立时从400里外赶回家中,找到派出所。我说,青少年宫本来是教育青少年的地方,怎么能放黄色录相?并申明13岁的孩子是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理应受到保护,要罚应罚青少年宫的当事人。但我的话根本不被“注意”,还被粗暴打断,命令我“免开尊口”。为了不让孩子受罪,我被迫凑了2000元钱把他赎了出来。谁知他被赎出以后,并不感谢我们,竟说:“我没犯法,他们放黄带与我何干?我们在院子里睡着了,是他们犯法!你们有钱扔,扔好了!”妻听后,又是气又是恨,结果大病一场。自从12岁受处分、13岁戴手铐这两劫之后,他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经常神思恍惚,骑车出门有时就会自己撞到电线杆上。有一次,他听到晚自习铃声在响,飞快地向教学楼跑去,一头撞碎了厚厚的玻璃大门,鼻子被碎玻璃削去了三分之二,脸上也划了个大血口子,送到医院缝了40多针,后来虽然愈合,但给人留下了一个于连的形象。从那以后,他无论干什么都标新立异,不管你怎么说,他一概不听,你说你的他干他的。有一次,他因同情一个被欺辱的小同学,而招致一伙流氓的毒打,有人说他被踢了几百脚,最后弄到二层楼上又被扔了下来,惨不忍睹。更令人气愤的是恶人先告状,打人者反咬一口,“及时”将“案情”上报派出所,说是方瑜打了他们。方瑜被抓进去时,浑身是血,昏迷不醒,而“被打者”却还衣冠楚楚!想想一个13岁的孩子,有什么样的“武功”能打得过这群彪形大汉?简直荒谬!当时我在外地工作,妻子在医院照顾病重的母亲,全然不知这塌天大祸!他在所里不吃不喝呆了两天。妻子知道后哭得死去活来,又用钱把他赎了出来。他出来的那一刻,狠狠地对他妈妈说:“妈你不该赎我,让我死了省心,这个世道我是看透了!”出来后,他更加我行我素。每逢周末,我回到家中,总想找他好好谈谈,但总是找不到他,他和他的“狐朋狗友”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15岁那年,他本来正读高二,准备第二年报考大学。有一天他突然决定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于是报考了外地的一所运输学校。被录取后,尽管还有人不断地向学校说他的坏话,但因无“现行”错误,方瑜终于赢得了一次自己的机会。毕业后,他有了一份安定的工作,我和妻以为终于可以了却一桩心事,方瑜总算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可好景不长,也不知是不是又有人揭他疮疤,他又脱离了常人的生活轨道,离职独自出去闯世界了。听了解情况的人说,他夏天睡过公园的长椅,冬天住在商厦的遮檐下,扛过麻袋,当过大厨,干过小报的记者……但不管吃什么苦,受什么罪,方瑜从不告诉家里。我们看到的只是,他的头发越留越长……就在我们一家苦恼无助、百思不得良方而渐渐放弃的时候,妻无意中发现了儿子的一封“密信”。那是在年前我家准备乔迁新居时,妻在儿子装旧物的纸箱中发现的。这封信之所以叫做“密信”,是因为儿子没有寄给我们,或者是儿子准备在将来某个合适的时刻才能让我们看?但既然是写给我们的,我们先看了也不至于犯侵权罪吧?当我们撕开这封“密信”时,仿佛看到了儿子的长发和那双“于连”式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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