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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专治牙痛 2010-12-26

一、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什么不能卧放?

因为当钢瓶立放时,瓶内的下部是液体,上部是气体,当打开角阀时,冲出的是气体,随气体的逸出,下部液体又逐渐汽化,使瓶内上部气体始终保持一定的压力。如果钢瓶卧放,则靠近瓶口处多是液体,当打开角阀时,冲出的液体迅速汽化,体积大约扩大250倍,这样多的气体,大大超过灶具的负荷,一种可能是,窜起很大很高的火焰,引着附近可燃物,另一种可能是,气体来不及安全燃烧,就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源自:《北京市消防局》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原则是什么?

1.爆炸性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品、器材混储混运。搬运过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摔、滚、翻、撞和摩擦。避免存放在高温场所。

2.氧化剂: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得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混运。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漏撒。

3.压缩气体和液态气体,不能混储混运,即使都是瓶装的气体或物质也不能混储混运。易燃气体除惰性气体外,助燃气体除不燃气体无机毒品外,均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储混运。要轻装轻卸,避免撞击、抛掷、烘烤等。

4.自燃物品:单独储存,与酸类、氧化剂等隔离,远离火源及热源,防止撞击、翻滚、倾倒、包装损坏。如黄磷应浸没于水中,三异丁基铝应防止受潮。

5.遇水燃烧的物品:包装严密,存放地点干燥,严防雨雪,远离散发酸雾的物品,不与其他类别的危险品混储混运。如金属钠应浸没在矿物油中保存。

6.易燃液体,:单独储运,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氧化性酸类,防止静电危害,邻近的电气设备要整体防爆。

7.易燃固体:包装完好。轻装轻卸,防止火花、烘烤。

8.毒害品:包装严密完好,单储单运,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酸类、食品,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

9.腐蚀物品:容器具有耐腐蚀要求,严密不漏。氧化性酸远离有机易燃品。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剂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

10.放射性物品:包装严密,内衬防振材料,装在屏蔽材料制成的容器内,严防放射线渗漏污染。仓库须有吸收射线的屏蔽层,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造。

三、易燃易爆化学品堆放要符合哪些要求?

1.货物堆码不得超高、超宽、要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

2.堆垛要做到“五留距”,既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确保货物的安全。

3.货物堆垛底下应衬垫。爆炸物品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等,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块以及摩擦碰击容易产生火花的材料衬垫。

4.允许露天堆放的货物堆场,要根据不同的包装和物品需要,除堆码底下有衬垫外,还要有遮盖布。不宜采用芦席、油毡等苫盖。

四、厂内运装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货物应遵守哪些规定?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10款要求: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2.必须由具有5万公里3年以上驾驶经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3.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他机动车运输。

4.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佩带响应的防护、消防器材,车厢两端上方须插有危险标志。

5.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外装设火星罩,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6.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7.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

静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8.装载氯化钠、氯化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辆。

9.装载剧毒物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10. 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物载重量的2/3,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11. 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12. 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五、爆炸品仓库应建立哪些安全保管制度?

1.“五双”制度。“五双”既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工分,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帐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烟火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推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

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六、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

1.在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筑物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的。电气设备、电热设备、电线、保险装置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这类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人出入口,门窗要向外开。

2.车间、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不得放在过道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

3.制造和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时,严禁使用明火蒸馏或加热,应使用水浴或蒸汽浴。使用油浴时,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锅;操作中应经常测量油的温度,不得让油温接近闪点。

4.各种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检查漏气时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气体钢瓶不得放在热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晒,使用氧气时严禁与油脂接触。

5.强氧化剂能分解放出氧气、加热、摩擦、捣碎这类物质时,不得与可燃物质接触、混合。经易燃液体浸渍过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内烘烤。

6.易燃物品的残渣(如钠、白磷、二硫化碳等)不准倒入垃圾箱内和污水池、下水道内,应该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或妥善处理。粘有油脂的抹布、棉丝、纸张,应防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扔乱放,防止自燃。

7.生产或实验结束后,要将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阀门,清查危险物品并封存好,清洗用过的容器,断绝电源,关好门窗,经详细检查确保安全时,方可离去。

8.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车间、化验室,应为耐火程度教高的建筑物,一般不的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向外开。在建筑物内外适宜的地方放置灭火工具,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七、什么叫闪点?什么叫燃点?什么叫自燃?

1.闪点:可燃液体能挥发变成蒸气,跑入空气中。温度升高,挥发加快。当挥发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源接触能够闪出火花时,把这种短暂的燃烧过程叫做闪燃,把发生闪燃的最地温度叫做闪点。从消防观点来说,液体闪点就是可能引起火灾的最低温度。

闪点越低,引起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2.燃点:不论是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可燃物质,如与空气共同存在,当达到一定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就会燃烧,移去火源后还继续燃烧。这时,可燃物质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叫做着火点。

一般液体燃点高于闪点,易燃液体的燃点比闪点高1~5

3.自燃:在通常条件下,一般可燃物质和空气接触都

会发生缓慢的氧化过程,但速度很慢,析出的热量也很少,同时不断想四周环境散热,不能像燃烧那样发出光。如果温度升高或其他条件改变,氧化过程就会加快,析出的热量增多,不能全部散发掉就积累起来,是温度逐步身高。当到达这种物质自行燃烧的温度时,就会自行燃烧起来,这就是自燃。使某种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就是该物质的自燃点,也叫自燃温度。

在自燃温度时,可燃物质与空气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自然点不是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它主要取决于氧化时所析出的热量和向外导热的情况。可见,同一种可燃物质,由于氧化条件不同以及受不同因素的影响,有不同的自燃点。

自燃可分两种情况。由于外来热源的作用而发生的自燃叫做受热自燃;某些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的情况下,由于其本身内部进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学过程而产生热,这些热在条件适合时足以使物质自动燃烧起来,这叫做本身自燃。

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的本质是一样的,只是热的来源不同,前者是物质本身的热效应,后者是外部加热的结果。物质自燃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有的能在常温下发生,有的能在低温下发生。本身自燃的现象说明,这种物质潜伏着的火灾危险性比其他物质要大。在一般情况下,能引起本身自燃的物质常见的有植物产品、油脂类、煤及其他化学物质。如磷、磷化氢是自燃点低的物质。

八、什么是可燃粉尘?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产生颗粒细小的粉末,如煤粉、面粉。有些公差感在加工谷物、烟、麻、糖和金属的时候,由于粉碎、研磨、过筛等操作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生爆炸。如198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亚麻厂的粉尘爆炸。

凡是颗粒很细并遇火源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的固体物质,就称为可燃粉尘。如铝粉、铁粉、镁粉、煤尘、小麦面粉、甜菜糖粉等。

九、什么是遇水着火物质?

遇水着火物质与水接触时能起化学反应,并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而引起燃烧。属于这类物质的有如下4种:

1,碱金属和碱土金属。如锂、钠、钾、钙、锶、镁等,它们与水反应生成大量的氢气,有点火源就会燃烧爆炸。

2,氢化物。如氢化钠与水接触能放出氢气并产生热量,能使氢气自燃。

3,碳化物。如碳化钙、碳化钾、碳化钠等。碳化钙(电石)与水接触能生成乙炔,这种气体能燃烧或爆炸。

4,磷化物。如磷化钙、磷化锌等,它们与水作用生成

磷化氢,而这种气体在空气中能发生自燃。

十、易燃和助燃气体有何特性

按火灾危险性,可把气体分为3类: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燃气体。依然气体如氢、一氧化碳、天然气等;助燃气体如氧、氧化亚氮等;不燃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等。为了防火防爆,应注意易燃和助燃气体的特性。

1.化学活泼性。易燃和助燃气体的化学性质活泼,在普通状态下可与很多物质起反应或发生燃烧爆炸。化学活泼性越强,氧化能力越强的气体,其火灾危险性越大。如乙炔、乙烯与氯气混合遇阳光能爆炸;液态样与有机物接触能发生爆炸;压缩氧有油脂接触能发生自燃。

2.可燃性。易燃气体遇火能燃烧,与空气混合达一定浓度,会发生爆炸。爆炸下限低,爆炸浓度范围宽的气体,其火灾、爆炸危险性更大。

3.扩散性。比空气轻的易燃气体逸散在空气中,可以很快扩散,并顺风飘移,造成火焰迅速蔓延。比空气重的易燃气体泄露出来。往往流于地表、沟渠和厂房死角中,长时间聚集不散,一旦遇点火源就可能发生燃烧爆炸。

4.压缩性。易燃和助燃气体受压可减小体积,甚至被压缩变成液态。盛装这种气体的容器内总保持较大的压力。遇热气很快膨胀,如液化石油气的低分子化合物、丁烯等受热膨胀率比水要大10~16倍。如果容器充装过满,即使温升不大,也能膨胀产生很大压力,造成容器变形或破裂。

5.毒害性。有些气体如硫化氢、氯气、氟气有毒性。在扑救这类火灾时,要注意防毒

十一、易燃、可燃液体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闪点,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两类四级:

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酒精等。

第二级:撒谎点在28~45之间,如丁醇、煤油等。

第三级:闪点在46~120之间,如苯酚、柴油等。

第四级:闪点在121以上,如润滑油、桐油等。

属于第一,第二级的液体成为易燃液体;属于第三、第四级的液体成为可燃液体。

十二、化学品中毒应急

应急行动是指化学品意外释放造成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将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对于不同的化学品,由于其危险特性和物化性质不尽相同,一旦发生事故所采取的应急反应、火灾控制以及现场抢救等措施也不尽相同。这里针对具体化学品,介绍一旦意外发生所应采取的应急行动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应急反应 根据不同的事故状况,应采取的事故报警和紧急疏散原则。

2.火灾控制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的控制方法,

并给出适用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种类。

3.泄漏控制 包括控制泄漏扩散的措施、对泄漏物的具

体处置方法以及泄漏处置注意事项。

4.救治措施 给出人员一旦受到化学品急性损害时所采取的现场自救、互救和急救措施,以及就医后的进一步治疗方案

十三、氧气瓶防火“八大忌”是什么?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曝晒。

5)忌将气用尽。

6)忌剧烈撞击。

7)忌混合运输。

8)忌超检验期使用。

十四、使用气瓶应遵守哪些规定?

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双源。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O℃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罐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十五、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应注意什么?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盛装钢瓶,应定期进行检定,有合格证明。开关、安全帽应旋紧不漏气,并有防震圈或保护套。

2)易燃易爆的、有毒的、不能接触空气的液体产品,视其蒸气压、腐蚀性等情况选用适当的容器。不论是金属、塑料、陶瓷、玻璃或其它材料制成,都要坚固、完好。封盖严密,外包装能防震、防撞、防倾、防压、防水、防辐射热等影响,并有醒目的危险和防倾标志。

(3)放射性物品的包装,必须采用四层,即1)内容器:防渗漏、防化学变化。2)内衬层:防震动。3)外容器:用吸收α、β、γ射线和中子流的材料制造

4)易燃固体应按照物品物理、化学性质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包装:有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有遇水或受潮而分解、变质的;有对火源、热源、摩擦、撞击等非常敏感的;有毒或能散发有毒分子的等等。可用金属容器、木箱、织物袋、纸箱纸包、塑料容器等,要求紧密无松动,能连续5次从1.5m)高处跌落在水泥地面上不燃烧、不爆炸、不外漏和不散包。

十六、对存有残油或可燃液体(不包括维绿油)的容器应采取什么措施方可焊接?盛装什么的容器禁止焊接?

装过煤油、汽油或油脂的容器焊接时,应先用热碱水冲洗,再用蒸汽吹洗几小时、打开桶盖,用火焰在桶口试一下,确信已清洗干净后,才能焊接。

乙炔发生器用黄铜、铝或木料做好的扒子将电石渣扒掉,再用水冲洗干净后,才能焊接。

盛装汽油、煤油、酒精、电石等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禁止焊接(锡焊除外)。

十七、如何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1) 凡是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殊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公路运输的危险货物分为八类: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易自然和受潮时易燃的物品;⑤氧化剂;⑥毒害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

有些货物虽未列入公路运输危险货物范围,但也容易引起燃烧者,要求在运输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危险货物除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包装外,一般应采用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推荐的包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包装的材质、规格、形式、方法和件重应与所装货物的性质和适应;

② 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能经受一定范围内温度湿度的变化;

③ 封口、衬垫材料应与所装货物性质相容并有充分的吸收、缓解的作用;

④ 对必须装具通气孔的危险货物包装,排出的气体不得造成危险或污染;

⑤ 放射性货物的包装材质应能对放射线起屏蔽作用,对产生的热量能起散热作用,并应有能适应温度、应力变化的足够的安全系数。

3) 装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 车厢是木质平台,周围栏板牢固,铁质平台需加衬垫;

② 机动车排气应必须有隔热、熄灭火星装置;

③ 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信号旗;

④ 根据所装危险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的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工具。

4) 托运危险品应向指定的专门部门办理手续,托运未列名的危险品应注生产经营该物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装过危险品的空容器必须彻底清洗,否则只能按原装货物条件办理托运。运输不同危险品应按其性质持有有关证明书。

5) 运输危险货物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法令,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行使时间,对在高温下禁运的危险品应按规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运输作业。

装有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要害工程地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任意停车或装卸危险品。

危险货物运输应优先安排,对港口、车站、到达的危险货物迅速疏运。

危险货物装车前应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后应及时调换包装或修理加固。

装运危险货物应视其性质,采取遮阳,控温、防水、防冻、防火、防震、防尘、撤漏等措施。

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现场道路、灯光、标志、消防等措施,必须严格符合安全条件。

6) 危险货物专业运输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医疗急救用品,应定期对从事运输装卸危险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按规定发给保健津贴和岗位津贴。

7) 搞好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要求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对执行得好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者应依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制裁或处罚。

十八、如何正确使用氧气瓶?

氧气瓶是贮存和运输氧气的专用高压容器,它是由瓶体、瓶箍、瓶阀和瓶帽4部分组成。其瓶体外部有两个防震胶圈,瓶体为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两字,用以区别其它气瓶。氧气作为一种理想的助燃气体,广泛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由于氧气是一种盛装助燃压缩气体的移动式容器,压力高,装卸运输频繁,使用环境杂乱,往往使氧气瓶的使用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一旦发生气瓶爆炸事故,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一、目前在氧气瓶使用与管理上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隐患:

1.超检验期充装。根据原劳动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氧气瓶必须每3年检验一次。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氧气瓶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目前使用中氧气瓶超检验期充装的现象较为严重,给安全使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2.附件损坏、丢失。氧气瓶的附件中有瓶阀、手轮、瓶帽和防震胶圈。瓶帽是为了防止气瓶瓶阀在搬运过程中被撞击而损坏,甚至被撞断使气体高速喷出,推动瓶阀和手轮向前高速飞动造成伤亡事故。防震圈是为了防止气瓶受撞击的一种保护装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弹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明确规定,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带好防护帽。但在实际使用中氧气瓶附件齐全的很少,大多数没有瓶帽、手轮,瓶阀伤痕累累,阀杆被撞弯,甚至严重变形,给安全使用带来严重威胁。

3.太阳曝晒。《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运输,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曝晒。因为氧气瓶的容积是有限的,曝晒会使瓶内介质温度升高,导致瓶内压力骤增,使气瓶处于危险状态。有些用户在运输中没有采取遮阳措施,夏天使用时将氧气瓶置于太阳下暴晒。尤其是夏季公路温度经常达到40多度,倘若气瓶本身存在缺陷,充装过量或者相互撞击,就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4.安全距离不够。《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氧气

瓶使用时必须距明火10以外,贮存时严禁和乙炔瓶同室存放。许多用户却忽视了这项要求,存在着焊接作业时氧气瓶距焊接点的距离不够10,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现象。一旦气瓶漏气,遇上明火发生爆炸,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5.野蛮装卸。运输和使用中,野蛮装卸的现象很普遍,如短距离运输时,将氧气瓶用力推倒,然后顺地面滚动;车辆运输时固定不牢,气瓶相互碰撞,从车辆上直接向下推等等。如某市制氧厂用汽车装运氧气瓶到某企业,卸车时将氧气瓶推下撞击到另一只气瓶上,引起两只气瓶同时爆炸。

6,超装。氧气瓶在充装时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造成超装,使瓶内压力升高,并超过它的许用应力,最后发生过量的塑性变形而爆炸。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应遵守以下几点:

为保障氧气瓶的使用安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法规和标准,对氧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和使用等都做了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1.使用的氧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新瓶必须有合格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超期的气瓶严禁充装。

3.氧气瓶禁止与油脂接触。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过多

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4.氧气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远离明火与热源,其

使用安全距离应在10以上,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不少于3,并不能同室存放。

5.冬季使用氧气瓶,如遇瓶阀或减压器冻结,可用开水或蒸气解冻,禁止明火烘烤。

6.氧气瓶内的氧气不应用尽,要求保留0.1MPa以上的余压以防止其它气体倒流进入瓶内。

7.与电焊工同在一处作业时,为防止气瓶带电,应在瓶底加绝缘垫。与气瓶接触的管道设备应设接地装置,防止因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和爆炸。在同一场地进行焊接作业时,氧气瓶要保证绝缘,气瓶不可导电。

8.安装减压器前,应先开启瓶阀吹掉瓶嘴处污物,开启瓶阀动作要轻缓,人要站在侧后面。

9.夏季露天作业和运输时,氧气瓶要遮阳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10.应随时检查氧气瓶的状态,防震胶圈要完好无损。为保护瓶阀,运输和储存时必须装配瓶帽。

源自:《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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