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了全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我县石浦镇名列其中。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后几年,我省将通过政府推动、投资拉动、改革促动,努力把一批规模大、条件好的中心镇培育发展成现代新型小城市,使之成为能主动承接大中城市辐射和有效带动周边乡村发展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成为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的新平台。从2011年至2013年,省财政每年将投入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向小城市发展。 2009年12月,石浦镇被列入宁波市发展卫星城试点。之后,该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设置了“三办六局”,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完善财政体制,建立国家金库。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实施“东扩、西拓、中提升”战略,打造东部昌国区块、东部新城区块、番西新区、南汇区块、滨海商务区等五个城中城。积极推进昌国科技园区、水产品加工园区、门前塘园区和打鼓峙船舶修造基地四大园区建设,产业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加快要素集聚,完善用地集约机制,完善投融资体制,建立了国民村镇银行,设立宁波银行分支机构。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体系和信访维稳联调机制,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记者 吕茂盛 通讯员 叶敏刚 倪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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