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怀才不遇

 传统文化网站 2010-12-29

1、怀才不遇

【原文】楚人和氏1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2。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3,而刖4其左足。及厉王薨5,武王6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7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译文】楚国人卞和在楚山中得到一块玉石,捧着它献给楚厉王。楚厉王派治玉的工匠来鉴定它,玉匠说:“这是块石头。”楚厉王认为卞和欺骗自己,就处于砍掉左脚的刑罚。到楚厉王死后,楚武王登上王位,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石献给楚武王。楚武王叫玉匠来鉴定,玉匠又说:“是块石头。”楚武王也认为卞和是欺骗自己,于是又砍掉他的右脚。楚武王死后,楚文王即位,卞和抱着那块石头在楚山脚下哭泣,哭了三天三夜,眼泪流干后流出了血。楚文王听说后,派人询问他痛哭的缘故,对他说:“天下被砍掉脚的人多了,你为什么哭得这样悲伤呢?”卞和说:“我并不是悲伤被砍掉脚,我悲伤的是那宝石被认为是石头,忠贞的人被认为是欺骗,这才是我悲伤的原因啊。”楚文王于是派玉匠雕刻那块石头从中果然得到宝玉,随即把这块玉命令为:“和氏之璧”。

【说明】本章是以“和氏”为题,但却是以玉来引申出有真本事的人就象这玉一样,不被人所认识。卞和挖到玉石,不被人认识,反而对他处之严刑峻法;这就象读书人学到许多知识后,然而这些知识也不被人所承认一样,悲乎?!惨乎?!伤乎?!

——————————————————

【注释】1.和氏:人名。春秋时期楚国人氏,姓卞,名和。

2.厉王:春秋时期楚国君主,名熊眴,公元前757——741年在位。

3.诳:(kuáng)《国语·周语》:“以诳刘子。”《礼记·曲礼》:“幼子常视无诳。”《史记·高祖本纪》:“将军纪信乃乘王驾,诈为汉王,诳楚,楚皆呼万岁。”《史记·乐毅列传》:“齐田单后与骑劫战,果设诈诳燕军。”《说文》:“诳,欺也。”《玉篇》:“诳,诳惑也。”这里用为欺骗、迷惑之意。

4.刖:(yue月)《易·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周礼·司刑》:“刖五百。”《左传·庄公十六年》:“刖强鉏。”《说文·刀部》:“刖,绝也。”《广雅·释诂一》:“刖,危也。”原意为古代削足之刑。劓刖,是古代削鼻截足的一种刑罚。这里用来借指为大地也象是被割鼻削足似的受到刑罚之意。

5.薨:(hong轰)《管子·大匡》:“使公子彭生乘鲁侯胁之,公薨于车。”《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鲁文公薨,而东门遂镣适立庶。”《论语·宪问》:“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尔雅》:“薨,死也。”《孟子·滕文公上》:“滕定公薨。世子谓然友曰。”《史记·魏公子列传》:“昭王薨。”古代称诸侯之死。后世有封爵的大官之死也称薨。

6.武王:楚厉王的弟弟,名熊通,公元前740——690年在位。

7.文王:楚武王的儿子,名赀,公元前689——677年在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