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监督中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胡 峰 [2010-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相关办法中规定,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根据这一精神,工程施工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参与本企业的各类招标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了招标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防范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但是,此项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 一、招标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施工单位招标主要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废旧物资处理等方面,分别由不同的业务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对招标监督工作的认识差别较大。有的能够将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为招标工作的一部分,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招标情况,接受监督,理解和支持监督人员提出的纪律要求和采取的必要措施。而有的则认为招标监督工作可有可无,不但不按规定报告招标情况,而且有意规避监督。有的虽然请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但工作中将监督人员边缘化,采取开小会、小范围商量、个别沟通等方式,躲避监督。 2、操作程序因人而异,有待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单位招标,既有金额较大的施工物资设备采购,也有小型基建工程分包、办公用品采购,规模不同,招标形式也有差异。纪检监察组织大都根据具体项目实际,设计监督工作操作规程,致使标准不一,灵活性大。有的监督人员受自身知识结构和能力的限制,对招标监督关键环节把握不准,陷入具体业务争论之中,工作出现“错位”,影响了监督工作效果。有的监督人员留存备查资料不完整、不统一,不能说明招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能反映监督工作覆盖范围,无法作为事后核实有关情况的依据,降低了监督工作的水平。 3、参与环节留有空白,有待进一步拓展。实践中,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各类招标工作,对开标和评标环节参与较多,其他环节相对较少,如市场调研、寻价比价、评标办法和评分细则的制定、标书的制作和发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标后项目的变更和恰商环节等。不少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都出现在这些环节,如在市场调研和寻价中与供货商串通,成交后收取回扣;在发售标书时,向关系人泄露潜在投标人情况,无偿提供标书文本;在评标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选取其它厂商;在合同履行中,擅自变更设计,大幅度增加实物工作量和投资额等。 4、监督工作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采购物资设备,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物资,有很大一部分是业主控制的物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都要参与招标工作。角度不同,对供货厂商选择的思路和要求不同,甚至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有时会提出一些非正常的要求,做出一些违反程序的行为。施工单位因要考虑到与这些单位的合作,后续施工中的配合等因素,不得不做出让步。施工单位的弱势地位,给监督人员履行职责带来更多方面和更深层次的顾虑,影响了监督人员的积极性和作用发挥,也弱化了招标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招标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相关制度不明确是根本原因。关于招标监督工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都是原则性规定,而对如何实施,监督人有那些权利等规定并不具体。工程施工单位开展招标工作,时间不长,任务也是阶段性的,很多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招标管理部门,相关制度也不健全。大都根据企业内部有关文件要求和长期形成的监督工作惯例,由纪检监察组织承担招标监督工作职责。相关制度的不健全,缺少可以借鉴的成熟经验,纪检监察组织的在招标监督中,只能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探索性的开展工作。 2、市场潜规则影响是外在原因。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招标中,还存在行贿受贿、收受回扣等市场潜规则,影响着建设市场的正常运转。工程施工单位作为建设领域中的弱势群体,面对这些潜规则要生存发展,就不得不接受、甚至参与这些潜规则的运作之中。纪检监察组织在参与招标工作中,要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也就必须正视和认可这些现象的存在,同时还要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监督工作的开展。 3、招标管理工作不完善是内部原因。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型号多、数量大、涉及面广,无统一管理部门。关于招标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大都是纪检监察组织制定和督促落实,不但本身还需要完善,而且在落实中也存在执行不彻底的问题,缺少硬性规定和惩罚措施。在合同执行、资金拨付、费用报销等工作环节,相关手续是否有监督人员签认,不影响工作流程进行,招标监督工作没有刚性保证。这些问题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企业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纪检监察组织对招标工作的监督效果和作用发挥。 三、加强招标监督工作的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象上,覆盖单位、部门、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人员,不留空白,形成共识。内容上,系统组织学习招标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招标监督工作规章制度,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研讨、剖析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同行业、本企业中招标方面的典型案例或发现的有关问题,从中受到教育。形式上,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的同时,将教育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性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提出要求。要坚持将招标监督方面的相关规定,纳入各级项目经理、财务人员、物资人员等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内容,纳入对新提职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中,形成机制,对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招标监督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2、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招标监督工作体系。鉴于目前招标监督工作的程序、方式无统一规定,纪检监察组织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操作层面,制定一些具体办法,规范招标工作。企业应对物资采购、工程分包、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各类招标工作、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责的通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工作暂行办法等8个文件,对招标监督工作进行规范。这些规定虽然繁简、形式不同,但都做出了一些强制性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招标监督的时间、方式、责任、具体任务等。对一些特殊项目的采购招标,纪检监察组织还要参与前期的考察、寻价和后期的合同签订、履行。同时,还要注重整合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充分调动财务、审计及业务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优势,提高监督效果,逐步建立招标监督工作体系。 3、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在进一步完善现场监督的同时,还要通过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标书发售、评委选定、中标人的确定和中标通知书发送、合同签订和履行、项目变更等环节的检查。要坚持把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外部劳务队伍使用作为效能监察立项和专项检查的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如果发现没有按规定向纪检监察组织报告,不论采购行为是否公开,纪检监察组织都要对采购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对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或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明知故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坚决查处。通过对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警示和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学习招标工作相关规定,熟悉招标工作程序,对各环节工作内容要心中有数,监督的关键点要准确清晰,监督工作有的放矢。要学习物资设备管理等相关知识,准确把握不同项目招标特点,及时调整监督工作思路和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工作到位。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单位所在行业基本情况,在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同时,更好的维护招标整体工作。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掌握政策界限,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准确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通过监督质量的不断提高,促使招标监督工作融入企业管理,进入招标工作流程,切实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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