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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混用

 A君临天下 2011-01-04

农民有用的 6

    2010-09-08 07:31    总点击量:47     总评论数:0  修改

 为避免农药混用带来的损失,笔者现归纳总结一些农药混用的基本原则常识,供大家参考。
    一、有机磷酸酯、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这类农药的有效成分都是“酯”,会在碱性介质中水解,降低防治效果,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和常见的碱性药剂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二、2,4-滴钠盐或铵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避免与酸性农药混用;常见的酸性药剂有硫酸铜、硫酸烟碱、抗菌剂401、乙烯利水剂等。不少有机磷酸酯农药也带一定酸性,如水胺硫磷、敌敌畏等。
    三、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滴类除草剂、甲基硫菌灵、硫菌灵等杀菌剂不可与铜制剂混用。除去铜制剂,与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也要特别慎重。
    四、石硫合剂不能与波尔多液混用。这两者混用可产生有药害的硫化钡,也增加了可造成药害的可溶性铜离子。
    五、敌稗、丁草胺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用,敌稗使用的前后十天也不能连用。因水稻植株中有一种特殊的酰胺酶可以分解敌稗有效成分而解毒,保证除草效果而不伤害水稻。而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会抑制水稻中的这种酶,而造成药害。
    六、井冈霉素与灭瘟素混用,会降低井冈霉素防治水稻纹枯病的效果。禾草灵与2甲4氯或地乐酚等混用,会降低禾草灵对野燕麦的防除效果。
    农药混用时也应注意配药方法,液体农药一般用足量的水先配成一种单剂药液,再用这种药液稀释另一种单剂;而不能先混合两种单剂,再用水稀释,以免发生不良反应,包括有效成分的破坏与物理性状的恶化。固体(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制剂与液体(水剂、悬浮剂、乳油)配用,一般先稀释固体药剂,再加入液体的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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