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商品满意权益的行为。卖家描述不符的,每次扣三分。 |
第六十六条 |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服务满意权益的行为: |
|
(一)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每次扣十二分: |
|
1、淘宝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或其他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
|
2、淘宝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因消保产生的退货退款、假货赔三、数码维修、闪电发货赔付等消保赔付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
|
3、卖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完成后拒绝向买家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 |
|
(二)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每次扣六分: |
|
1、加入闪电发货的卖家,出售虚拟商品的未在一小时内完成发货,或出售实物商品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发货的; |
|
2、淘宝商城卖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 |
|
3、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的; |
|
4、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但拒绝提供上述服务的; |
|
5、发布拍卖商品的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成交或者拒绝提供包邮服务的; |
|
6、加入聚划算的卖家中途退出,或未在七天内按已审核的报名信息所载内容完成发货的; |
|
7、加入淘宝游戏交易平台的卖家,未在买家付款后三十分钟内提供商品的。 |
|
(三)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