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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职权范本

 司si.马永乐 2011-01-07
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称“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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