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的贵族与免税的贵族
梁发芾 历史上的贵族是社会的统治阶级,他们是纳税人吗? 这不能一概而论。英国贵族不但是纳税人,而且其税负比起其他阶层来更重,而法国的贵族很长时间是免税的,算不上纳税人,至少不是人头税这种直接税的纳税人。 正因为英国贵族是纳税的,而且税负不轻,所以,英国的贵族是纳税人权利的积极争取者,是限制王权的推动者。 中世纪的国王好战成性,追随他出生入死立了军功的人,国王怎么酬劳他们呢?古时候货币不发达,国王不可能拿大量的钱财奖赏他;那时候官僚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国王也不能拿官职回报他。唯一的奖赏办法,就是实行封建制,将攻占的土地封授他,使他成为世袭贵族,统治封地,享有封地的收入。作为回报,国王要打仗的时候,贵族们必须带领自己的骑士参加国王的战斗;国王长子受封的时候,国王女儿出嫁的时候,国王被俘需要赎金的时候,贵族得掏腰包赞助。这都是传统的封建义务。 英国早期的封臣每年必须自备装备为国王服骑士役40天,但是,情势的变化使得服役越来越难,国王就将骑士役变成一种税收,叫做“盾牌金”。你不出人可以,但你得出钱,这就像大致同一时期的王安石变法中实行的免役钱,你如果不服役,你就得交钱。事实上,人们交过免役钱之后,很可能仍然要被强迫服役。同样有趣的是,在英国,即使交纳了“盾牌金”,国王仍然会强征贵族服军役。只要征税权在他人手上,那么,纳税人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只有任人宰割了。 随着历史演变,国王对贵族的征收也越来越多。那时候,丹麦人总是入侵蹂躏英国,于是英王向所有人征收“丹麦金”,属于向丹麦人的进贡,如同同一时期中国宋朝向契丹和金人交纳的币帛。后来,这笔钱即使不给丹麦人交,英王也仍然向所有人征收。还有什么“萨拉丁什一税”,土地税,贵族的封地继承金,甚至对贵族寡妇改嫁还要征收“寡妇税”。 贵族作为纳税人,对于国王的不断增加的税收非常不满,1215年的时候,贵族们就与国王约翰发生了战争,强迫国王签订《大宪章》。《大宪章》规定,未经全国公意许可,不得征收免役捐(盾牌金)和额外的辅助金;未经法律审判,任何人不得被监禁,被剥夺财产;寡妇有权取得嫁妆并获得相应的继承份额,寡妇有权保持独身。《大宪章》还说,臣民对国王违法行为有权监督和纠正,这种权利的最高形式就是武装反抗。“非赞同不纳税”这个重要原则,就是这么来的。 《大宪章》签订后,每一位国王即位,都试图突破这个协议对王权的束缚,想随心所欲地征税,而每当这时候,心有余悸的贵族们总要让国王重申《大宪章》的规定。为了让《大宪章》能被切实遵守,英国贵族们组织、完善了议会。国王要开征新税,必须由议会同意,而议会主要由教士、贵族和平民组成,贵族的上议院 和平民的下议院,一直到今天还是英国议会的基本结构。到查理一世时期,国王试图在没有议会同意的情况下开征新税,挑起了战争,最后被处死。此后的光荣革命,《权利法案》,都是在贵族的引领下进行的。可以说,身负重税的英国贵族,没有向国王争取免税特权,而是一面纳税,一面以纳税为由,捍卫自己的权利而引领人们与王权进行斗争,给人类政治文明的进程,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 反过来看法国贵族,又是另外一回事。 早期的法国与英国一样,国王先也要向贵族征税,但因为法国贵族比英国贵族更强大,国王不得不向贵族让步,贵族们就获得了免税的特权。查理六世时期,1388年,向贵族免征新的直接税,1393年,对贵族土地上出产的产品免征货物税。查理七世也无法与贵族对抗,重新确认了贵族的这些特权。法国贵族最大的免税特权是免交军役税。军役税是对人征收的直接税,总额占法国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三,可见是一种人们负担很重的税。但是,法国的贵族完全免除这种税收。此外他们还免服兵役,免纳盐税,免服徭役。在1695年之前,贵族事实上不交纳任何直接税。 英国贵族体面地存活下来,而法国贵族则被消灭了。贵族的命运与税收的关系,实在耐人寻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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