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的是故事的结构问题,分三次,今天说的是“故事结构的三大原则”。
什么叫结构?结构就是某一本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搭配和排列,也就是说,所谓“故事结构”,即组成“故事”的语言、事件、情节、人物、线索等要素的一种组合形态。
结构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举例来说,一个画家作一幅画,他在挥毫泼墨之前,首先要在数尺素绢之上作结构上的统筹规划、谋篇布局。李渔在《闲情偶记》中说得好:“编戏有如缝衣,起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功,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李渔说的是编戏,其实编故事是一个道理,如果我们在动笔之前没有对“衣服”的袖、领、肩、襟、身等各个部位周密筹划,形成一个合理的结构系统,那是无法缝制成一件合体的“衣服”的。
各种文体都有结构问题,那么,“故事”在结构问题上又有哪些原则性要求呢?
1.故事的结构系统是以“事件”为轴心的。
由于“故事”是以情节为核心的叙事文学,因而它的结构必定是以事件为轴心的,这一点和“小说”有着很大的不同,小说可以以人物为轴心,而“故事”则万万不能。我们的一些作者对这一点没有足够的认识,在他们的作品中,就结构而言,有时会有意无意地偏离“事件”这一“轴心”而向“人物”倾斜,凡是出现这种状况的,其作品必定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非故事”的结构状态。
被公认为世界电影制作教学第一大师的罗伯特•麦基说:“事件或者是人为的,或者能够影响到人,这样便勾画出了人物;事件必须发生在场景之中,于是便生出影像、动作和对白;事件必须从冲突中吸取能量,于是便激发出人物和观众的情感……故事的‘组合’有如音乐的构思,什么该取?什么该舍?什么该前?什么该后?”
从罗伯特•麦基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到,不仅是“故事”,即使是电影,“事件”都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性”作用,人物、场景、情感均由此而生,忽略了“事件”的结构无疑是绝对失败的构架。
以《故事会》3(上)为例,诸如《窗台上的圣诞树》、《夜宴》、《和推磨有关的奇案》、《绝对宝贝》等,尽管篇幅有长有短、情节有曲折也有相对简单的,结构有复杂也有相对简约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其结构均是以事件为核心的。
我们不妨对《窗台上的圣诞树》作一点较具体的分析:故事一开始是从孙成这个人物写起的,但很快即进入了故事所设置的事件之中——1)电话相约;2)餐厅相见;3)游戏裁决;4)共看电影;5)放圣诞树;6)见红帽子;7)寻找儿子;8)女孩回家;9)见圣诞树;10)又见朱莉。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么一个篇幅并不长的故事中,我们清晰地感觉到了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作品的一条线索,那就是由时间、人物、环境、事由等组合起来的事件发展的线索,这条线索始终没有断,始终没有散,始终没有偏。
故事的结构必须以事件为轴心,这一点对我们作者的启示尤为重要:当你准备创作一个故事时,当你的构思过程开始时,你必须要以“事件”为轴心,你的构思的全过程必须紧紧围绕着“事件”这个轴心展开,你如果不以“事件”而以“人物”为构思的轴心,则必然离“故事”远而离“小说”近。
当然,“故事”也属文学范畴,塑造人物同样是它至高无上的任务,要处理好事件和人物的关系,既不能见人不见事,也不能让事件淹没了人物,这是“结构”之外的命题了,在此不再赘述。
2.故事的结构应该符合讲述性的基本特点。
“讲述性”是故事最基本、最根本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结构才是符合讲述性的呢?
我们上面说的“以事件为轴心”的结构,是故事能够讲述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生活实践中我们不难体会到:“事件”是最容易讲述的,当你在陈述一件事情的发生过程时会头头是道、井然有序,而在转述一次座谈会上若干人员无序、散乱的发言时则会力不从心、张口结舌,因为前者的核心是集中的“事件”,而后者的核心是零碎的“话语”,这也正是我们主张在一篇故事中情景性的动作应该多些、非动作性的对话应该少些的原因所在。
除了“以事件为核心”之外,要使故事的结构合乎讲述性这一特点还应该注意的是:单一性、顺序性、完整性。
“单一性”是指一个故事应该始终围绕着一个事件、一条线索展开,有些作者在一个故事中讲了两件事情、设计了两条线索,于是就出现了脉络紊乱的弊端。有人会说:“难道在我的故事中不能设计主线和副线吗?”我们的回答是:在一个篇幅不太长、结构不太复杂的故事中,一般情况下确实是不能出现两个事件、两条线索的,即使是在中篇故事中,即使是在必须出现两个事件、两条线索的情况下,也必须把次要事件、次要线索以一种极其简略的方式处理之,必须要注意讲述的单一性。
“顺序性”是指我们在构建一个故事的结构时应该尽量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安排、设计,即使要运用倒叙、插叙,也应该减少这种“非顺序性”的表达手段在运用上的次数和密度,只有顺叙的表达手段才是最符合讲述性这一要求的,有些来稿就是因为倒叙和插叙过多而导致了讲述上的不清晰,从而影响了作品的质量。前不久有一篇稿子,通过了三审,临发稿之前又把它撤了下来,因为我们总觉得这故事没有把事情讲得很清晰,后来终于找到了症结所在:这个作品所讲述的事件本身很复杂,其内在事理又很难说清楚,这样的作品,只有用顺叙的表达方式才有助于把事情说清楚,而作者偏偏又用了几次插叙,使时空顺序倒置,以至使原本就不太容易讲明白的事更无法讲清楚了。
“完整性”是指在一个故事作品中应该包含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这样一个相对完整的叙事过程,没有“开端”会使你的讲述显得突兀而生硬,令读者或观众莫名其妙、不得要领;没有“发展”会使你的讲述缺少一个阶段性的过程,从而使事件的“事理”缺少逻辑性和必然性;没有“高潮”会使你的讲述平铺直叙、一览无余,令读者或观众味同嚼蜡、索然无趣,同时也使故事中事件的发展缺少应该达到的高度;没有“结局”会使你的讲述丧失应有的完整感,梁山伯、祝英台在死后还要化成蝴蝶、以此显示一个完美的“结局”;著名收藏家马未都在“百家讲坛”上作了四十多次有关收藏的讲座后也没忘记要在最后来一个“大结局”,这都表明了“结局”的重要性。
所以,一篇故事作品,只有注意了单一性、顺序性、完整性,才能在结构上体现讲述性,才能更好地符合读得进、记得住、讲得出、传得开的“口耳相传”的基本特点。
3.故事的结构应该是诸元素和谐结合的统一体。
一个故事里包孕了诸多元素:事件、背景、环境、人物、情节、线索、悬念、节奏、表述方式等等,这诸多的元素应该和谐、完美地统一在一个结构框架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比方说,你的故事是比较简单的,事件的过程并不复杂,而你却设计了众多的人物,设计了比较复杂的叙述结构,这就不合理了,不和谐了。平时我们在看稿时经常会发现这样的范例:篇幅很长,故事却十分简单,大量的内容是叙述和对话,这样的故事无疑是无法吸引读者的;反之,你的故事其实是很复杂的,但你设计的叙述结构则较为简单,于是许多精彩的内容都一笔带过,我们称之为“跑马戏”,这同样不是好故事。
要想把一篇故事中的诸多元素和谐、完美地组合于一个结构框架内,作者必须在构思阶段就从“结构”层面上予以全盘考虑,诸如人物的设置、环境的安排、事件的创设、情节的设计、线索的铺陈、悬念的安置等等,就像“缝衣”时周密地筹划袖、领、肩、襟、身等各个部位,以形成一个合理的结构系统一样,但是,据我所知,我们的一些故事作者创作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并不充分,他们并没有认真考虑故事中各个要素的完美组合,这样做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捉襟见肘、顾此失彼,脚踩西瓜皮,写到哪里算哪里,这样的创作状况显然是不可取的。
除了以上所说的三大原则外,故事的结构还涉及到不少技术层面上的具体问题,下次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