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终有一天感动你1 - 取长补短 - open2009001 的博客 [原创]终有一天感动你1 - 取长补短 - open2009001 的博客](http://image21.360doc.com/DownloadImg/2011/01/0823/8337702_1.jpg)
昨天,路过农田边,花农精心栽培的一株株桃花已经长出花蕾,蓄势待发了。
世事往往就是这么玄妙,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纯属偶然,二十天之后,我竟然在老地方碰见了她。
明天是一月一日。修哥做东,率领一班兄弟到酒店浦夜。修哥肥肠肚满的身材,远看近看都像个腰缠万贯的暴发户。修哥有个绰号叫“修道人”,因为猜码精准,十有八中,所以很多人找他取码。常言道:天机不可泄,一泄,就不准了。修哥输光了积蓄,便不买码了,跑到深圳搞装修,这几年买车又买楼,发了。其实,我多不光顾这种地方,一来是囊中羞涩。二来是听说这种地方像个大染缸,踏错了脚,就会蓬头垢面地从里面爬出来。
迷离的灯光,迷离的音乐,每个角落都沉浸在迷失的气氛里。修哥喜欢唱K,便在大厅要了一张台子,还点了啤酒、各式各样的零食。这时,大厅的小舞台上,已经有一个妙龄女郎在唱自己点的歌——《深夜港湾》,那把完全和原音一样的声音,把全场人都吸引住了。唱完之后,她就坐在吧台一角,要了一杯红酒。刚巧,我要上卫生间,而她经过我们那张台子时,我们几乎是擦肩而过——虽然只是短短几秒之间镜头一闪似的光芒,却足可以闪耀这个黑暗的世界。像发现宝藏一样,我开始特别注意她了。那一头微波翻弄似的乌黑长发,黑色毛衣裙下的曼妙身材和一股淡雅的迷迭花香水味------虽然称不上“国宝”,也绝对是岭南佳果,只此一家,绝无分店了。下一名上台唱歌的是我们2号台。修哥是“咪霸”,没有人可以和他争。于是,他那“杀破狼”的声音便像重型轰炸机一样肆虐人们的耳膜。这种场子,只要有胆量唱,不管唱得怎样,也没有人倒台。
“可以坐下吗?”我发出第一个请求。女郎歪斜着头,审视了我一番。“喝一点什么?我请你。”她说道。“果汁吧。”我叫了一杯果汁,但还是把账记回我的单子上。初次见面,总不能要女士埋单。“一个人吗?”我问道。“不,和同事一起来。”话题不多,眼睛里饱含着比海水还深沉的低调子。空气凝固了一般,女郎从烟盒里取出一支香烟。她抽烟的方式很特别,每支都只抽一半。我从不抽烟,也反对别人抽烟。只是女士们例外,尤其是年轻女士,和电影镜头里的女特工一样,有一种用笔墨难以形容的风尘味道。“不要再抽了,没听说过,吸烟可以致癌吗?”我故意加重语气,并把她手指里夹着的香烟夺过来,在烟灰缸里灭了。“不准抽烟,喝酒可以了吧?”她像个任性的女孩,拿来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你再喝便醉了。”“醉了也好,什么都不用想了。”“真这么简单吗?最怕是酒入愁肠愁更愁。”“烟不抽,酒不沾,你来这个地方干什么?”“寻乐啊。”“这里本来就是伤心人才来消遣的地方,哪会有快乐可寻?”“你看,他们不是都很快乐吗?”我指着那台正准备切生日蛋糕,庆祝朋友生日的一群年轻人说道。“是的,所有人都很快乐,只有我是最失意的!行了吧!”她“嚯”地站起来,嘴唇哆嗦着,豆大豆大的泪珠从那个宽边黑色眼镜框里,顺着惨白的脸蛋一直流了下来。天啊,我竟把她惹哭了。正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她竟靠在我的肩膀上痛哭了起来。“是不是男人有了钱,却没了良心?”她哽咽着说。唉!又是一头迷途羔羊。虽然隔着厚厚的衣服,却也能感觉到她长长的手指捏进来的痛。我语塞,因为我只是一个收入仅可解决温饱的那一类型人。很多例子告诉我,男人有钱可以挥霍无度,却不可以做一个翻版“陈世美”。没多少有钱的男人能这样自律,只有修哥是例外,他就是一个既会花钱,又会负责任的好男人。他有四、五个“家”,可从没有听说过嫂子和他翻脸。“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我像给那个负心郎下了一纸判决书。“其实,我不要求什么,只要求有一个安定温暖的家,为什么他都不可以给我?”吐了一肚子苦水之后,她的心情也慢慢平复了下来。原来,她今天刚刚办了离婚手续。第三者却是她那个相识多年的好友。开始,他还矢口否认,终于在某一天人证物证俱全之下,他低下了头来。她也像被当头挨了一记闷棍。一夜之间,她失去了老公,也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世事难料,人间无常。一个条件这么优越的女人,身边却隐藏了一枚梅花毒针。我同情她的同时,也憎恨那个同类。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而这个男人却天生犯贱。“不好意思了,我把你的衣服弄脏了。”女郎抽出一块香水纸巾,细心地抹着留在我衣袖里的污垢。“没关系,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女生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哭得这么不顾面子的。”“你取笑我。”女郎摘掉眼镜,抹着两片玻璃镜片。我这才发现她的眼睛长得超好看,眼睫毛长长密密的,像两支小扇子,乌黑眼珠像一对黑色水钻。“怎么?没看过美女吗?”她似乎对自己的天生丽质充满自信。“没看过这么天然的,如果不戴这副眼镜效果更美。”“是吗?”她真把眼镜收进口袋里。话题开阔了,她还十分乐意接受我随口而出的情趣故事。只是,笑里仍带着隐隐泪痕,却楚楚动人。人们一阵群情鼎沸,原来,已经开始倒数了,新的一年也即将到来。
1月20日,修哥要回深圳了,他邀请我们继续到那间夜店狂欢。那时还是非正常营业时间,大厅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客人。她单独坐在2号台前,超短的粉红色天鹅绒西裙,白色的高筒长靴,身旁放着一个行李箱,上面搭着一件白色风衣。可能是饿了,她正在狼吞虎咽地消灭着手里那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馄饨面。我轻轻拍拍她的肩头,“啊,是你!”她狼狈地咽下嘴里那团面条,用纸巾印印嘴唇,回报我一个阳光明媚的笑容。“家事处理好了吗?”我问道。“办妥了,小卓(她的儿子,五岁)暂时由他带,虽然我和他的缘分已尽,但他们父子的关系一直很好,小卓也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儿子是她心头的一块肉,尽管有十万个不舍得,十万个不情愿,但出于他能够提供给儿子更好的生活基础和良好的教育,她最终还是选择了自己独立生活。“恢复了自由身,刚巧公司有六天长假,我便一个人到北京、上海转了一圈,刚刚才下机,还没想到在什么地方落脚,又没有人愿意收留我,记得这里的馄饨面味道特别好,所以,跑这里来了。你呢,你的近况怎么样?”“改行了,今天专程来这里送外卖的。”她知道我在开玩笑,于是,打开一个雪白的手掌,说道:“外卖呢?送给那个客人?”我用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她。她咯咯地笑了,说道:“只怕是狼外婆,把小红帽当夜宵吃了吧。”“你不是说没有人愿意收留你吗?”我一手拴着她的行李,一手拉着她,把她带到我们坐的9号台子。一群狼友因为有美女加盟,气氛立即热烈了起来,纷纷作自我介绍。她也很有礼貌地和各人一一握手致意。修哥特别推崇她重唱那首《深夜港湾》,“上次听出耳油,今天一定要重温一遍。”修哥是个很懂得欣赏别人优点的人。同一首歌,同一个人,声音仍旧那么曼妙,只是已没有了歌词原本表达的那种空旷寂寞的味道。是的,一个心情愉快的人,怎能把捏到原曲那种蓝色调子的神韵?可是,有唱功底子已经足够了。掌声雷动之下,她回到了座位上。修哥高兴地开了一瓶威士忌,以示他的好客之道。她是个很会喝酒的人,只见她拿来那支高脚酒杯,轻轻摇晃,琥珀色的酒液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流光溢彩。然后,她把酒杯放在嘴边,浅尝即止。品酒的姿态也是那么的高贵。而我是个门外汉,喝啤酒还可以,喝烈性酒却不行。一口才沾舌,咳嗽不止,继而,脸已经红得像关帝。“逞什么英雄?不会喝却偏要喝。”她拿来一瓶矿泉水,一边喂我喝矿泉水,一边轻抚我的背。“没事------今天这么高兴,多喝一点吧!”说完,我又灌了一口酒。脑袋像注了铅一样重,倒在她怀里就不愿意再起来了。她竟然没有拒绝,而让我安安稳稳地睡在她那双斜斜并拢的大腿上------软玉温香,我贪婪地嗅着那股幽幽的迷迭花香水味,醉眼朦胧之间,那西裙和高筒皮靴子之间露出来的雪白大腿,便像雾化了的镜头,诱惑而充满了神秘-------“风乍起,吹绉一池春水。”真想在这春色美境之中长眠------“看他撑不住了,快带他到厕所吧。”修哥扶着我的双臂,说道。“我和他去吧。”她自告奋勇地把我的手臂搭在她瘦小的肩头上,俩人踉踉跄跄向厕所那边走。刚到厕所,胃里的东西便翻江倒海地吐了出来,像卸下千斤重担,我用冷水洗了一把脸,头脑也立即清醒了很多。“没事了吧?”她站在厕所门口等我,并剥了一片香口糖放进我嘴里。“消消酒味。”冷不防地,我张开双臂把她深深搂抱在怀里。“求求你,------我------我愿意收留你。”“你喝糊涂了吧?”“不!我是认真的。”她用一双写满问号的眼眸,在我脸上审视了几十秒钟,压低声音说道:“只怕你有色心没色胆。”她似乎是欲擒故纵。一股红绳,把我们之间的那段距离越拉越近。都说人的一生不会只有一、两次恋爱,莫非今天真被我遇上了?尽管只有“瘌蛤蟆想吃天鹅肉”那种微之又微的机会,但我也决定要冒这个险。这便像冒险家徒手攀岩一样,既惊险,又刺激,纵然来自陡峭的威胁逐渐增多,也无所畏惧。如果说我第一句愿意收留她的话是戏言,那么,这次我真动了决心了。然而,我得到的是一个否定的答案。“你对我真的一点感情也没有?”“有,那晚------你宽厚的肩膀,对于我来说,便是一个很温暖的依靠;你陪我哭,陪我笑,陪我说话,点点滴滴,都可能是我下半生最美好的回忆,可是,我的家已毁了, 难道要我眼睁睁看着毁另一家------”我竟犹豫着把手放松了一点。突然,她横下一条心,把我推开,夹着那件风衣,拉着行李箱,风一般消失在酒吧门外。当我再度伸出手来时,捉到的却是一团空气。我颓然坐在一张空凳上,捶胸顿足。修哥走了过来,把他的车钥匙交到我手里,语重心长地说道:“机会不是人人都有,运气也不是时时都等着你来碰,快把她追回来吧。”我抓起那把车钥匙,箭一般冲出酒吧。已是午夜,街上冷冷清清,偶尔才可见一、二辆的士穿街而过。我一边驾车,一边探头四处张望,希望能寻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拉着一个笨重的行李箱,一定、一定不会走太远。然而,她却像“人间蒸发”一样------我不死心,又一口气跑了附近几条街,但都扑空。“媚,你究竟在哪儿?”我疯狂地猛按着喇叭,任情绪像洪水一样释放。其实,我已经从她依依不舍的眼神里捕捉到一丝生机,只要我再固执一点,只要我用力抓紧她的手不放,她一定会留在我身边的。失魂落魄地回到酒吧,凭那剩余的一丁点儿男子汉气慨,我没有让眼泪掉下来。酒吧打烊了。一群人来时兴匆匆,走时却死气沉沉的,没说半句子话。突然,修哥面带笑容,用手肘击击我的腰部。我抬头一看,发现她就站在一条路灯柱下,拉长的背影显得那么孤单、无助------啊!天有灵,终会怜悯有情人。
我跑了过去,把她牢牢抱在怀里------我发誓,这次绝不会再放开她了。她已经泪流满面,哽咽着说:“我已经很努力了-------我强迫自己不要再回头、不要再见你、不要再想你------可是,却怎么也办不到-------我真的找不到那个属于我的地方------所以只好回来找你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签离婚书的时候,我也不曾落过一滴泪,可是,在你面前却偏偏那么爱哭、爱你宠我-------”“你跑哪儿了?我一直在外面找你。”“从酒吧出来,我就叫了一辆的士打算回娘家,走了半程,又吩咐司机转了回来。我也看见你从外面开车回来,可是,却没勇气惊扰你------只好站在这里,一直等到酒吧打烊。”“傻瓜,你真的很傻。”我合着她那双冻红了手,放在嘴里不断地呵气。“不知道是真情,还是假意?”她破涕为笑,俏皮地把手抽出来,藏到了背后。我敞开外套,把她严严密密地包裹在怀里,她的耳朵就紧贴在我的胸膛上,倾听着那像春雷战鼓一般的心声------“听见了吗?”我问道。“听见了,像是说你承诺我们也许不能一生一世,但你会尽你所能,把最好、最美的东西留给我。”“那么,你愿意吗?”“我愿意。”耳鬓厮磨之际,我的嘴唇贴到了她娇艳的嘴唇上------甜甜的,软软的,带着一股水蜜桃味道。“够了吗?”她娇喘着,问道。“不够,再给我十分钟。”“什么?要是缺氧了怎么办?”“我用人工呼吸来打救你。”“那好。”这次,却是换了她先发制人。“打扰一下,没几句,这台车今晚归你了,好,你们可以继续。”修哥把那串车钥匙放到我的口袋里,便和一群兄弟截了一辆的士离去。修哥真没说的了,我和媚都不约而同地道谢道:“谢谢修哥!”“助人为快乐之本嘛。”修哥乐呵呵地笑着说。“回家吧!”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你真要把我带回家?”她惊讶地问。“不是,附近有一间酒店,先暂且住一晚,明天再帮你找房子。”“要汇报一下吗?”她从我的口袋里掏出我的手机。“不用,不会有意外发生的。”我把手机关掉,放回口袋里。仿佛一夜之间,自己成熟了很多。“我累了。”她突然撒娇赖皮不走了。“我背你吧。”于是,我半蹲下来。她从背后搂抱着我的肩膀,双腿一蹬,便像一只小树熊一样挂到我背上。“怎么你这么快便上钩?”“这么好的天鵝肉送到嘴边也不吃,岂非白白浪费掉了。”“当心噎死你!”“没所谓啊,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肉麻!你这个猪头、猪耳朵、猪鼻子、猪嘴巴------”她恶作剧一般在我的五官上乱捏------我摇摇晃晃,只差一点人仰马翻,摔个不省人事。
寒冬刚过,嫩绿的小草苗便从石板缝隙里探出头来,预兆着春天要来了。
陪媚整整一天,找房子,买家私,把她安置好了,傍晚,我才回到家。
妻子忙着盛饭,舀汤。“昨晚到哪儿去了?”她问道。“路上遇到一个坑,不小心掉下去了。”“严重吗?”“不轻,但没伤筋骨,还认得回家的路。”妻子恍惚看到了问题,她困难地咽下嘴里的那个饭团,却幽默地说道:“那还好,要不,我千辛万苦存放起来的积蓄就要拿来登寻人启事了。”一股暖流涌上心头,饭也只吃了一半,我便把妻子抱进了房间里。“你今天怎么啦?-------”话没说完,她那张可爱的小嘴已被我堵塞住了。
面对妻子的宽宏大度,我也为自己的失责感到愧疚。也许是出于补偿,我竟然发觉,我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宠她、爱她。

点击相关日志
终有一天感动你2
http://open2009001.blog.163.com/blog/static/13405945720100101119712/
终有一天感动你3
http://open2009001.blog.163.com/blog/static/134059457201001235011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