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职教集团泰山路校区 开展第十个“12• 各班级: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校园法制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组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区实际,将组织开展“12.4”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下旬到2010年12月中旬。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各班级要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校报、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窗、校园局域网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2、举行一次晨会讲话。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并悬挂活动日横幅。 4、请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劳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 6、开展法制宣传作文比赛: 要求:①全体学生参加。 ②规格:方格子纸, 12月3前上交学生会。 7、举办法制宣传手抄报比赛: 要求:(1)参加对象:全体班级。 (2)手抄报规格:四开大小,12月3日前交至学生会(413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方案,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各班级要及时收集、整理好本单位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并于12月18日前将有关活动资料报学生科。 联系人:方明 联系电话:88253521 电子邮箱:byfm20@163.com 泰山路校区学生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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