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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的历史》第二章 划清肤色界限

 余杭躬耕人 2011-01-11

《美国人民的历史》

第二章                          划清肤色界限

 

在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种族问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显得如此突出和重要。正如WEB.杜波依斯指出的那样,“肤色界限”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所要回答的远不只是一个历史问题:种族矛盾是怎样开始的?我们甚至要对更迫切的问题作出回答:它会以什么样的结果收场?或者,换一种问法:“黑人和白人能不能摒弃前嫌,最终友好地一起生活下去?

如果回顾历史能对解决这些问题有所帮助的话,那么探究一下北美大陆(在这里,我们可以追寻到当年第一批白人和黑人的足迹)的奴隶制度的起源或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在英属殖民地中,奴隶制度很快发展成了一整套规则完备的体系,一种黑人与白人之间的正规的劳工雇佣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特殊的种族情感(不管这种情感是仇恨、蔑视,还是同情、怜悯)伴随着此后美国黑人在社会中的卑贱地位存在了350多年;他们的这种卑贱地位与人们对他们的鄙视结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种族主义。

第一批白人定居者在这片大陆上的每一个足迹,都印证着他们对奴役黑人的渴望。

1619年到弗吉尼亚的定居者们为了维持生计,不惜一切代价地寻找劳动力。而这些定居者都是1609年冬到1610年冬之间那个“饥饿年代”的幸存者。当时他们都快饿疯了,他们在丛林里四处乱闯,寻找坚果和草莓;他们挖掘坟墓,吃死人肉;他们成批成批地死亡,人数由500人一下子减少到60人。

他们来到弗吉尼亚后,急需大批劳动力,因为他们必须种植谷物来糊口,同时还要种植烟草供出口。他们是从印第安人那里学会种植烟草的,并且在1617年把第一批种植的烟草运回了英国。他们发现,如同所有其它既能让人感到舒服上瘾却又有悖于当时道德品行的东西一样,贩卖烟草能带来高额利润。于是,这些种植佬们面对如此丰厚的利润,嘴上虽然还是念叨着仁慈的上帝,可行动上却无所顾忌起来。

他们不可能再像哥伦布当年那样,肆意强迫印第安人为他们劳作,因为印第安人的数量远远超过他们,而且装备有先进的武器;况且他们曾屠杀过印第安人,这就意味着他们也将面临被屠杀的危险。他们已经不能抓捕他们或奴役他们:印第安人身强体壮、机智勇敢,桀骜不驯,又惯于生活在丛林之中;与他们相比,这些飘洋过海来到这里的英国人哪一点儿也不具备。

自身处于劣势,而印第安人占有优势,加之这些印第安人已经能很好地保护自己,这使得这些弗吉尼亚人深感挫折,并极为狂怒,也使得他们特别想成为奴隶的统治者。埃德蒙·摩根在他的著作《美国的奴隶制度与美国的自由制度》一书中,是这样描述他们的心情的:

如果你是一个拓荒人,那你就会很清楚:自己所掌握的技术要比印第安人的先进,自己是一个文明社会中的人,而印第安人则蒙昧未开化……但事实证明,先进的技术并不能产生吸引力。印第安人避世隐居,回避你们,他们嘲笑你的先进技术,他们更多的是远离这片陆地,他们不愿意像你们那样,他们更愿意不受打扰地生活……而当你自己的人为了能和印第安人共同生活而逃跑,这种情况太多了……为了证明你的优越和先进,你开始屠杀印第安人了,你折磨他们,焚烧他们的村庄和庄稼。你以同样野蛮的方式对待你自己的手下,因为他们曾一度屈服于这种野蛮的生活方式。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呢?你的庄稼丝毫不见增产。

黑人奴隶成为最佳的选择。把黑人当作奴隶贩运进来在当时被认为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早在奴隶制度得以确立和合法化前的数十年,这种活动就已开始了。因为到1619年,已经有100万黑人被从非洲运到南美和加勒比海以及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殖民地上。在那里,他们被当作奴隶来使用。在哥伦布开始航行之前的50年,葡萄牙人曾把10个非洲黑人带到了里斯本;这可以看作是早期奴隶贸易的开端。100年来,非洲黑人一直被打着奴隶劳工的烙印。所以,如果20个黑人被运到詹姆斯敦,向万分渴求劳动力的殖民者出售,而又不把他们看成是奴隶,那才是怪事一桩。黑人无依无靠、孤立无援的地位使得他们很容易被卖为奴隶。印第安人有自己的土地,白人有欧洲文化作为他们的依托,而黑人却被从他们生活的土地和文化中驱赶出来,被强行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固有的语言、服饰、风俗习惯、家庭关系,被一点点地蚕食毁灭掉了,除了顽强固守着的一点残余之外,他们只剩下一具具纯粹的躯壳。

非洲黑人如此不堪外界一击,难道是因为他们的文化太落后吗?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发展起来的非洲文明丝毫不比欧洲逊色,在某些方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它也存在着愚昧的一面,比如残暴的行为、等级特权、为了宗教或各自的利益而轻易地杀生等等。它是一种使用铁器并且熟练掌握耕种技术的数百万劳动人民创造的文明。他们有巨大的中心城镇;在纺织、制陶和雕刻工艺方面有着炉火纯青的技艺等等。

16世纪欧洲的旅行家们曾感叹廷巴克图和马里出现的非洲王国,当欧洲大陆诸邦尚未形成近代的民族国家时,它们的根基就已经很稳固了,组织上也非常严密。

像欧洲一样,非洲存在着以农业为基础的封建制度,也存在地主、从属于地主的奴仆等级制度,但它又与脱胎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欧洲封建制度不同。欧洲的封建制度是在彻底摧毁了原始部落生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非洲,部落生活仍然占主导地位。部落生活的一些优点,比如公有互助精神、采取更为温和的法律和惩罚手段等等仍依稀可见,由于不像欧洲的地主那样拥有武器,非洲的地主并不能够随意发号施令。

在英格兰,直至1740年,如果一个儿童偷了一袋棉花,仍有被判绞刑的可能;但在刚果,人们以部落的方式生活着,脑子里没有什么私有财产的概念,因而对于偷盗的惩罚,只不过是课以罚款,或以各种强度的苦役来代替。一位刚果部落的首领在谈到葡萄牙的法律条文时,曾嘲笑地问一位葡萄牙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脚放在了地上,葡萄牙的法律将给他以什么样的惩罚呢?

非洲国家也存在着奴隶制度,它有时被欧洲人用来调节自己的奴隶贸易市场。但是,正如巴兹尔·戴维森在《非洲的奴隶贸易》一书中指出的那样:非洲的“奴隶”更像是欧洲的苦役。换句话说,就像绝大多数的欧洲人那样,他们在欧洲受到残酷的奴役和剥削,但他们毕竟拥有一些权利,而这些权利是那些被带到美洲大陆去的奴隶所没有的。他们“完全有别于那些被当作畜生一样运上船和呆在美国种植园内的奴隶们”。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美洲的奴隶制度之所以比非洲的奴隶制度残暴,主要是因为多了两点,一是疯狂追求资本主义农业发展初期所带来的无限利润;二是利用种族仇恨使奴隶连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地位也达不到。美洲的奴隶制度依据肤色的不同,毫不留情地划分了两类人:白人就是统治者,黑人就是奴隶。

事实上,非洲的黑人都有自己固有的文化背景、部落风俗。他们家族关系紧密,以公有的方式生活,遵循传统的宗教仪式,一旦离开他们所习惯了的这一切,他们就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往往是在内陆(常常是被那些从事黑人奴隶贸易的黑人所捕获)被俘获后在沿海地区被卖掉,继而同从其他部落俘获的操不同语言的黑人关在一起。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力量,孤立无援而毫无抵抗能力的黑非洲人民遭受被捕获、被贩卖的命运也就成了自然的事情。在皮鞭和长枪的胁迫下,满身镣铐的黑人被徒步押解到沿海地区,有时一段路程要走上千英里,这真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旅。在这一过程中,每五个人中就有两个人会死掉。到达沿海地区后和在被选中卖掉之前,黑人们一直被关在笼子里。

被卖掉的黑人随后被装运上船,他们被用铁链拴在一起,塞进阴暗潮湿的船舱底部,那儿的空间比死人的棺材大不了多少。排泄的粪便由于无法处理,散发出几乎使人窒息的恶臭。

曾经有一次,海员们听到甲板下面关押黑人的地方发出很大的声响,便跑去打开舱门查看,结果发现,黑人们已经发生不同程度的窒息,有许多人已经死了,还有一些人亲手杀死了那些因呼吸困难而痛苦万状的同胞。奴隶经常在被押送途中跳入大海,他们宁愿溺水而死也不愿继续遭此折磨。“船舱里满是血污和呕吐物,简直像是一座屠宰房。”

正是由于这样恶劣的条件,导致了运送过程中黑人死亡率高达三分之一。但高额利润使得贩奴者们感到有利可图,于是一批又一批的黑人像捕到的鱼一样被源源不断地塞上船。

贩奴贸易最初兴起于荷兰,后来英国人取得了贩奴的专利权(1795年,利物浦已经拥有100多艘运送黑奴的船只,贸易额占到整个欧洲贩奴贸易额的一半)。新英格兰地区的一部分美国人也加入了奴隶买卖的行列。1637年,第一艘美国贩奴船“希望”号从马萨诸塞的马布里黑德驶出,它的货舱被分割成许多小格子,每个长6英尺,宽2英尺,四周装有牢固的铁条。

1800年,大约有1000万至1500万黑人被当作奴隶贩卖到了美洲,约占当时被抓获的黑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现代西方文明开始出现的最初几个世纪里,非洲一共失去了5000万人口,他们不是死亡,就是沦为奴隶,而造成这种悲惨结局的元凶,就是当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发达最文明的国度——美国和西欧的贩奴商和种植庄园主们。

詹姆斯敦定居者极度渴求劳动力,但已经无法再奴役印第安人,使用白人也困难重重;利欲熏心的贩奴商运来了黑人,他们成批成批地成为被奴役的对象。这一切使得黑人被牢牢地控制住了。因为他们经受过了最严酷的折磨,如果没有在这种压迫中死掉的话,他们的心灵和肉体早已完完全全被驯服了。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奴役黑人的时代开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黑人曾被当作仆人使唤,但与白人奴仆相比,是不是仍有所区别呢?

从弗吉尼亚殖民地法庭的档案中我们找到了肯定的回答:在1630年,一位名叫休·戴维斯的白人“受到鞭笞的重罚……因为他不能善待自己……他竟然同一个黑人躺在一起,以至于弄脏了自己的身体”。1640年,有6个白人奴仆和一个名叫雷诺兹的黑奴谋划出逃,被抓获后,白人奴仆只受到轻微的惩罚,而黑人却挨了30皮鞭,并且脸上被烙上了字母R,在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内,他都要身缠镣铐服苦役,直到他的主人愿意为他解开枷锁为止。

这种对黑人不公正的态度,这种从感情到行为上逐步产生出来的对黑人的鄙视和压迫,我们称之为“种族歧视”。难道白人对黑人的厌恶是与生俱来的吗?如果不是,那一定是某些条件和情况发生作用的结果。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有义务消除这些条件和情况。

17世纪时,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对抗,他们彼此之间互相施暴。在这种残酷的现实中,如果在各肤色人种之间显现出哪怕是一丁点儿人性的话,都会让人觉得,这仿佛只是在公有社会中才会发生的事情。

尽管Blackness一词在英语中有“罪恶、不祥”之意(《牛津英语词典》);尽管17世纪黑人在美国地位低贱,可一旦当白人和黑人发现他们面临着共同的问题,要从事同样的工作,要反抗同一个敌人——他们的主人时,他们所采取的行动就显示出他们彼此间的平等。、

黑人成了白人天生的种族仇视的死敌。虽然种植园中奴隶数量急剧增长,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需要;使得对奴隶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黑人范围内。拓荒来到这里的白人,不管是自由人,还是受到契约关系束缚的奴仆(一般是四至七年的契约关系),都沦为种植园中的奴隶。1700年,弗吉尼亚有6000名奴隶,占当地人口数量的二十分之一,而到1763年,奴隶的数量竟达到了17万人,占到了当时人口数量的一半左右。

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在饱受凌辱和死亡的胁迫之中,被贩卖来的黑人们,从一开始就竭尽全力地反抗,他们中的大多数是采取逃跑的方式,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组织一二次像样的起义,而更经常的方式是搞一些小破坏,消极怠工。通过种种诸如此类的微弱反抗,来维护自己以及他们的兄弟姐妹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1669年,弗吉尼亚的有关法令条例中,提到了“黑奴中仍有一些顽固不化的分子”。1680年,议会记录了奴隶在节庆欢闹气氛的掩护下举行集会的情况,并称其会带来严重的后果。1687年,北内克殖民地上,粉碎了一起密谋活动:一些黑人想利用举行葬礼之机,杀死全部白人,然后逃走。

刚从非洲运送来的黑奴依然秉承了他们那种共有、共同生活的传统,所以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地逃跑,并试图在荒蛮的边境建立自己的村落。而美国本土的奴隶则更愿意一个人出逃,他们想凭借自己在种植园学到的一技之长活下去,做一个自由人。

在有关英国殖民地情况的汇报中,一份1729年从弗吉尼亚海军司令部发往英国贸易总局的报告中这样写道:“一伙黑奴大约有15人……密谋逃跑并取得了成功,他们在离出逃处不远的一座山上站稳了脚跟。.他们想方设法搞到了枪支弹药,并且在逃跑的同时偷得了粮食衣物以及睡觉和劳动所需的用具。虽然这伙奴隶最终被我们消灭了,但它足以提醒我们今后一定要严加防范”。

1710年,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总督向弗吉尼亚议会提出警告:

……自由是一面无声的旗帜,它时刻召唤着那些想要砸碎奴隶脚镣的人。一旦发生叛乱,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奴隶的统治和通过制定法律来限制他们集会的时候,应避免操之过急。

事实上,想象一下对逃跑奴隶的惩罚是多么的严厉,我们就可以明白,黑奴仍然选择逃跑,表明他们的反抗行为达到了极点。整个18世纪,弗吉尼亚的奴隶法中一直是这样规定的:

对于被抓回来的奴隶……可依本法对其进行惩处,可以将其肢解,还可以采取别的办法……。对于那些不可救药的奴隶,可酌情自行处置,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种植园内似乎永远充满了对奴隶叛乱的恐惧气氛。一位富有的弗吉尼亚奴隶主威廉·伯德在1736年写道:

现在,这些乡巴佬后裔已有至少1万人了,而且每天随着新生儿的降生以及大批运送进口,其数量仍在源源不断地增加着。他们随时都有拿起武器的可能,一旦其中的某个人感到绝望,他就有可能比卡罗来纳更容易发动一场奴隶战争……那时必然会血流成河!

奴隶主们既让奴隶劳工们能维持起码的生存不致饿死,也不去破坏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希望借此对奴隶加以控制。这个防范制度可以说是既复杂又强大,它时时戒备、处处设防,始终牢牢守护着奴隶主们的权力和财富,它是如此周密细致,让人难以察觉出有什么纰漏。

这一制度把精神压迫和肉体摧残二者并重。奴隶们必须严守纪律,他们反复地被灌输自己天生低人二等的思想,黑人就是下贱的,要绝对服从主人,不可贪图个人私欲。为了让他们能遵照执行,奴隶主们还制订了残酷的劳工纪律,他们故意拆散奴隶的家庭,弱化宗教的影响力(正像一个奴隶主所说的,这样做的结果有时确实适得其反),既而通过隔离奴隶并使其中某些人享受一些小特权,来达到分裂他们的目的。最后的一招就是动用法律和监工手中的生杀大权,对奴隶施以鞭笞、火刑、砍手断足,甚至处死等暴力镇压。

尽管如此,奴隶叛乱仍是绵延不绝,虽然次数不多,但已足以令种植园主们心惊胆寒了。

在一封从南卡罗来纳寄往伦敦的信中这样写道:

我要告诉你的是,就在最近,我们获悉了一个黑人密谋叛乱的计划,该计划可以说是野蛮残暴至极,他们打算把这里的白人全部杀死,然后去夺取查理斯敦。感谢上帝,幸亏发现及时,现在他们中许多人已被抓,其中一些已被烧死和绞死了,还有一些遭到了流放。

赫伯特·阿普特克在他的《美国的黑人奴隶起义》一书中,详细叙述了有关奴隶反抗压迫的情况,他以参加起义和暴乱的10个奴隶为主人公,讲述了250个真实的故事。

在奴隶反抗压迫的斗争中,也可以见到白人的身影。早在1663年,弗吉尼亚的格洛斯特镇,黑奴和契约白奴共同密谋了一项争取自由的起义计划。但由于叛徒的出卖,计划遭到失败,参加者都被处死了。

1741年的纽约州,有1万名白人和2万名黑奴。那一年的冬天异常寒冷,穷人们(包括黑奴和自由贫民)的处境十分凄惨。一天,在突然发生的一场大火之后,黑奴连同一些白人一起被推上了被告席。人们群情激奋:反对对他们的控告。但由于告密者的揭发,这些人不得不坦白了真相。结果,两名白人男子和两名白人女子被处死,18名黑奴被绞死,另外13名黑奴被活活烧死。

在美国这块新兴殖民地上,比黑奴叛乱更令统治者感到害怕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担心对现实不满的白人与黑人联合起来共同推翻现有的秩序。在奴隶制度建立的初期,特别是在种族歧视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在人们头脑中深深扎根之前,当契约白奴受到虐待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生二者联合起来共同反抗压迫的情形。

所以,在制定有关惩罚和约束黑奴法律的同时,弗吉尼亚议会还通过了其他的相关措施。埃德蒙·摩根写道:

弗吉尼亚的统治者们,在宣称所有的白人优于黑人的同时,不断向“低贱”阶层(只限于白人)提供小恩小惠,以前他们从不这样做。1705年通过的一项法令,要求奴隶主们当其所属的白人奴仆契约期满之时,必须向他们提供19蒲式耳谷物,30先令和一支枪;如果是女仆,则给15蒲式耳谷物和40先令。而且,新近释放的奴仆将会得到50英亩的土地。

埃德蒙·摩根总结说:“这些小种植园主们一旦感到身上的赋税少了,生活有了一些富裕,他们的不满也就少了;他们所能引起的麻烦也就小了;他们觉得自己获得了一些地位;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富邻不再是面目狰狞的要债人,而成了笑容可掬的公有利益的维护者了。”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张由历史的丝丝缕缕结成的大网,它罩在黑人头上,把他们带入了圈套,使他们变成美国奴隶制度的牺牲品。这张大网就是:刚踏上北美大陆的拓荒人,因饥寒交迫而充满绝望;非洲黑人被卖到陌生地后,处于孤立无助的状态;贩奴贸易带来巨额利润,刺激着贩奴商和种植园主强烈的欲望;白人贫民向往发家致富,希望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逃跑和反叛行为受到严密的控制;共同谋反的白人和黑人要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厉惩罚。

还要说明的一点是,这张大网是历史结成的,而不是什么“自然而然”的结果。这意味着不是轻而易举就能解除和摆脱掉这张大网,它意味着还有某些其他的可能性,只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未能变成现实。可以说,消除阶级剥削就是这样的一个历史条件。‘这种阶级剥削在当时不仅使得白人平民极度渴望获得一定的地位,而且,黑人和白人共谋叛乱也变得渺茫无望了。

1700年前后,弗吉尼亚的“市民会议”宣称:

在这个国家里,绝大多数的基督徒都曾经是欧洲品质恶劣的残渣败絮。此外……还有这么多的爱尔兰人及许多其他国家的人也来到这里。根据目前的形势来看,我们将很难控制住他们。他们即将成为战场上的斗士,如果让他们拿起武器,并且由于主人的原因而不失时机地凑到一起,那么我们将无以应付。

这是一种阶级意识,是来自一个阶层的忧虑。早期的弗吉尼亚就产生过这样的忧虑,而在别的殖民地,事实也将证明这种忧虑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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