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逢进必考”操作空间相对较小,事业单位成“曲线就业”新途径
上述途径为内部转换身份提供了方便。首先,领导自不待言。公务员法规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可直接转为公务员。而各个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往往掌握在领导手中已经是不言自明的“潜规则”。然后,在单位获得“参公”的资格之后,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去其他行政单位工作就直接可以变为“公务员”身份。
回到冷水江退居二线的人事局长的安排,其子计划进入财政局“工资管理中心”,从名字即可知为事业单位。因为目前依然是“事业编制”。而一旦“参公改革”完成,其子即可顺利从“事业编”变成“参公编”。而作为前人事局长,在调动人脉将其从事业单位调往行政单位,那么完全可以绕开“公务员统一考试”的障碍,一跃成为人人羡慕的“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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