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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井奥诀》解读(二)

 逍遥帮主 2011-01-13

生而复生皆倚托,成于何者?

如丙辛人见戊申运却见庚申岁,转有倚靠复生之意,有壬水精神自来,况丙辛化水,故得生倚托,成于何者此也?

凡思注:生而复生皆可为用,原注所举丙辛人之例,是丙辛化水,申运长生,而庚申岁,亦见申金长生之地,皆为长生,而运与岁的用法不同、内涵不同。论日为主的体系中,大运和流年的应用原则更是大不相同,运倾向于主导力量的变化,而流年倾向于主导事件的诱发。

化而又化竟渺茫,自于何地?

如丁壬化木,况有寅卯亥未地面,又有余神水木赞助,腾腾顽养之木,安可又用水来滋助,渺茫之气无倚,却看运引或有堤防驭制之道,方能为福;若遇转生处,一向汗漫,反不立矣。

凡思注:生而生复针对本体,而化而又化针对于变体、化象,如事物之着点眼在于化象,却把功夫做足于本象之处,未必有益,有弃重就轻之嫌、施恩不足之怨。

五象相乘,有祥瑞。有乖蹇;五气交战,或伤残,或奋发。

祥瑞,如木火、火土、土金、金水、水木成象。得时,谓得天时。得位,谓得生旺位,或乘建禄等气。得权,谓乘财官贵人等,如有权、有势、有执事者。乘蹇,反是三者,则坐下贵气,纵乘贵地,地支却又刑冲、克害是也。交战,谓体均力停,如一物恃天时,一物恃其党众,或一物得地,或一物得权,水火、土水交战之类,伤残,谓用神被克,主干被害,或财亦被伤,官亦被克,或一物有党成化,却见克神来坏,如雨辛化水,忽见一土来克之类。奋发,物我相安,宾主和协,我乘旺而相犯,他得地而相迎,我势强而敌去,他有气而来朝。

凡思注:相乘、交战要分喜忌,如木火两象,成通明之势则为祥瑞,成灰飞烟灭则为乘蹇。交战若是凶物被制,如子来冲午,而午为阳刃、七杀则奋发,反之伤残。

财官欲真致妙兮,须理化气。

如丙辛见戊癸为财,甲己为官,此为真造化,秀气不可言。余皆类此推之。

凡思注:财、官、身三者配合得当,则妙兮,再有化气配合,贵上加贵。

财官有象致精兮,要倚局神。

如丙辛见戊癸为财,得火局;甲己为官,得土局,方就其器完,而且清纯无比矣。余例此推。

凡思注:化象要有同类之神辅助、依托为妙。

财官杂气,吉为库。凶为墓。

财官之气均停有拱,更加贵气于上,为吉、为库。库中杂气有三件,若当旺相为贵,益我者妙。若官化鬼入墓,财神休囚入墓为凶,则不为库。若吉神入库,仍带休废,来刑且克我者,亦非库。

凡思注:吉物寄于库中,生旺者为库,待时而用,休囚者为墓,难出、无用。

善恶冲神,克则入,生则通。

地支贵气来冲,未可便言其吉,恶神未可便言其凶。须是支干同克方为吉凶,克入或一生、一克,一和、一制,此亦变化通达在其中矣。

凡思注:相冲之物,干支同看,若支为伤官冲克官星,而干再印,化凶为吉。

上生下成,脱气可忧,子旺母衰;三窃一生,用神翻喜,子衰母旺。

上生下,如干生支、支生音,一也;岁生月、月生日、日生时,二也;得生者既为子,若系闲神,三也;如木生火,在夏正为子旺母衰。余仿此。三窃一,如金生三水、四水,母生子广,母既当虚,即喜子衰,而母在旺乡为吉。如木生火在亥正,为子衰母旺。余例此推。

凡思注:上者,干、年(针对月)、年月(针对日时)、君道之物,下者,支、月(针对年)、日时(针对年月)、臣道之物,生者为母,受生者为子,若子旺母衰,不利母。母旺子衰,则益。

前呼后应,生则继,克则治。

凡格局,一辰一干有体用、有本末、有呼应,难矣。生则继续而无绝,婉转有情。若克则削朴,锻炼既济,堤防疏通,造物之切治也。如是,局面拘于生克小节,所以不能洞究元机耳。

凡思注:一支一干自成体用,一为始则另一为终,一为体则另一为用。生有“接受”之意,克有“承载”之意。

左包右承,收则归,散则虚。

凡一干一支挺立于柱中者,类有左右相承之兆。有包罗,有归向,有散漫,有遇脱,轻重较量,得失加减,宜处当然之义,不可务小弃大,舍本逐末。

凡思注:此理同前,不独干支,干与干、支与支,亦成体用。

局神无取,闲来一派清冷。

柱中取其日主财官用神等件,或杂、或浊、或繁、或混,或欠胜负,或欠制降,无分优劣。忽一闲干非主、非用,却来左右逢源,能乘一贵气,却取其干系日主之神何等遁神,以别其用,虚处造象,或合官、合财等项,取其成局有切用者始,虽闲而无用,既而闲神时至,闲得成器,际遇有用,则天下无弃物之谓,况造化乎?

凡思注:八字上下,无可取可用之神,如月令无物可取,察乎日时他处入不入他格,亦无可用,则层次己失,纵略有贵秀之处亦各自为主,难成大器。

官气混求,妙在各支匹配。

即重犯奇仪之格一体也。谓如官煞混紊,一有所配,一有未归,乘者须得岁运,更配其未归偶者吉;或官煞柱中,各寻所合所制则佳;有过不及,又有消息,极为切事。又有两官一煞,两煞一官,皆此类矣。如用土为日主,露甲乙为官煞,支中有申酉字,或辰巳字。此为所合、所制也。

凡思注:吉凶混杂,有制化去留之物,则去浊取清,不失贵气。

交互有意,要审扶谁;拱夹虽真,当防损露。

交互有意,如丙午见壬子,各有所赖;丙用癸官,壬用丁财,己官看余神扶何者为急,何者非急。拱夹虽真,如乙人遇癸未、乙酉二位,明见拱夹甲申之真官,责气无疑,或余神埋藏火神,倘遇岁运见火、见庚、或见填实其位,发祸何可胜言哉。

凡思注:财官印食四吉,杀伤枭败四凶,其本性有吉凶之别,于格局却要以敌、我为界,益我者虽身为四凶亦是喜神,害我者虽身为四吉亦忌。拱夹乃虚邀之妙,岂可填实。

合起力露,莫作等闲;脱废精英,转加时用。

天干相合,看支种吉凶为要。支神有力,则自然非常。如地支相合,看所乘之干力、力重愈精神也。一云:上下俱合,有真合然,如己亥见甲寅之类。又合煞,如甲子见己丑之类。一云:煞神忌合,喜冲别被害,干神、支神,一有闲侵岁运,合者精神百倍。一云:禄马宜六合,忌刑破,况柱中见合力露,不等闲也。脱废精神,如我生我克之精,本散我气,若加时上用神,凶则制驭,却转来生助主本者,则有挽回生意之妙矣。

凡思注:支合、干合或支有而干透出之字,不论轻重皆不可轻视,总有作为之时,尤其是作为忌神出现时。我生我克之物,本主窃气,若助于格局反为有利。

群分有日主专行,日辰务在吉凶之位。

吉神:财元、官贵、印绶、食神、日德、月德、日禄、贵人。德神:天、月德合,天赦月空,时禄、时象,奇宝、学堂。凶神:金神,羊刃,七熬,空亡,六害,孤寡,隔角,三刑,冲神,死神,死绝,勾绞。一说在年。亡神同上说。元辰同上。

凡思注:此言以日主为体、以日而起的六神、神煞等,以别于年。

类聚有年神领用,太岁参宅吉凶之宫。

吉神:建禄,驿马,宅神,天医,福德,阙门,进神,生旺位。华盖,三奇,凶煞,碎煞,的煞,咸池,沐浴,亡劫,白虎,羊刃,飞刃,破宅,大耗、勾绞,丧吊,官符,病符,死绝。

凡思注:此言以年为体、以年而起的神煞。

时座消详,有五理之当然。

一如时上之亡劫、刃煞、空亡、元辰、孤寡、死败、金村、白虎等项,恶气贯聚,倒归于日,有所刑冲克犯者,不祥;若方气聚此,则为祥瑞矣。一年月日,三项贵气,三元福禄神引入,何者重,何者轻,分详端确,何者来得安稳,何者不得停住,更自家还载得起否,或如船车,又如屋宅。又云:时之有家,却于年、月、日上之处,又看有相依倚呼应否。又云:时座一位,竞作主断之端,余见未敢如此,亦系辨明吉凶,妙理一致,断得造化精切也。年、月、日内,有一位与时和者,平;二位与时和者,小享富贵;三位共与时和者,大发,见成富贵,但日紧、年浅、月缓。一时有克破冲害,和助勾引、空亡、死败等件,最为撮要事体,如庚寅时取乙亥为用,旺相生扶,得气得地可否,以凭籍参考岁运,较其吉凶,发度之由。一时欲旺相有气,勿使休囚无情。又云:有初、中、末三次之情义,如寅时初属土,中属火,末属木。一时相冲刑是切紧事也,载物不牢,时座五紧之序,为至切、至要之道。盖此日生辰,普遍天下众人所共大纲造化也,惟时之列,分毫不可差忒、有感,故为准则凭据,况交换之间,刻次日轨本是宋时一刻之次,其铜壶漏箭,却到午时之七刻八刻,况有山僻村落夜诞者乎。

凡思注:此言时辰乃归息之地,察时辰对全局内外上下的影响。若时辰聚诸凶神,大不利我,需要岁干他处有制化字眼或临空减力或有福神交涉化其凶为妙。若时辰聚诸吉神,大利于我,不要他处破坏。若局中吉处,引归时辰,宜扶助、加强,局中凶处,引归时辰,宜抑制、削弱。

虚辰遁法,有三术之妙趣。

一,禄马贵人等吉,刃煞死败等凶,一一俱有定位,乃用五虎遁,元住干支,能司其官之事,极为应验。又云:言大岁所临十二宫之善恶。通亦只遁岁神之干,吉处作福、凶处兴祸者,却用日主取财官等件,正要看岁日干之二位,的系当生,所道何等吉凶神煞,所主亦分轻重,如人出身,处系何派源流、资格也。

凡思注:此言诸般遁法,空亡、五虎遁等。

用神生时旺之方,当防克制。

如用水为官,忌土到申子辰等处;用木为官,忌金到亥卯未等处。李虚中所谓伤破用神家宅。予独以为,用神起发之处,先被伤坏,即用神无归若矣。

凡思注:用神(喜神)生旺,亦不喜被克制。

忌神坐令旺之所,反喜刑伤。

忌神者,如用金为财,火即忌神。惟喜克制之神占土为妙,却要水来寅午戌巳等处,以减忌神发旺之基宅也

凡思注:忌神得令,反喜制约。

用神之鬼墓,得之为殃;用神之贵情,亭亭赞助。

用神自有鬼墓,吉则谓之官库,如带凶煞来刑克冲窃者,其用神自忌之,日主尤忌之。用神自有财官贵气,非本家之财官也。来意顺生扶合,精神百倍,用神自喜之,日主尤宜见之。

凡思注:用神逢墓库,是墓是库依生旺有力有否判断,墓凶库吉。用神得生扶、辅助则喜(以用神为体),用神喜,则日主亦喜。

墓绝并煞刃来刑、祸形恶会;空赦领财官为体,禄集福加。

墓绝、死政,至不足道,若带有刃煞、亡劫、勾元等来冲刑、克窃,日主并用神者,祸患立侵矣。月空、天赦二神至,吉善者天月德、天月合四种同断,各司乃职主事,若又系财官等贵,主领者更美、其荣耀之福气,骈集矣。

凡思注:用神、日主墓绝之地再并阳刃、七煞、亡、勾绞、元辰等凶物,谓真凶。财官吉物再临德秀空赦贵人等,福聚为宜。

类有伤官、墓神,驻中尤恶;暗有劫财、库鬼,命分至凶。

伤官自有墓库,如丙人,土为伤官,遇辰自家墓神。若带凶煞克窃、刑冲,日主并用神,至为紧切,恶气劫神之库墓,如丙人戌位,兼丁旺于上,带凶煞前来克窃、刑冲其用神日主,至凶。

凡思注:伤官、劫才本属凶神,得库再聚凶煞,伤我更甚,最怕与用神、日主“交涉”。

印绶生乡,宜乎润泽;恶神死地,怕作刑伤。

印绶本为生我之神,若值印绶自家生旺之所,又见生合之神,转转为福。自家大义,绵绵不绝,则可或满、或溢,火出木焚,木浮水泛,土重金埋,火重土虚,水流金沉,反有太满则倾,太盛则折之祸矣。凶恶之神,自家已在死绝之处,于上又乘恶气,克窃、刑冲用神日主者,狼狈。若死绝墓败,上宫主为恶来坏者,用前注断。

凡思注:润泽是言“中和”,太过不宜。恶神力弱偏带刑伤字眼,亦难免狼狈,此吉神、凶神之不同,吉物衰败,逢滋养亦无大用,凶神纵死绝,得扶起依然可为凶。个中区别全应人事之理。

用神恶没之所,地支岂欲全彰;纳音生旺之方,用神坦然无忌。

凡用神之败绝恶陷等位,柱中忌露,多是卑贱下格。更带凶煞之神可乎?倘见一二位犹可,或岁运上扶起恶陷之气,兼会煞局者,即为沉沦丧阶,悔吝破失之气类也,甚则死无葬身之地,须空亡并煞方断。凡命之纳音,常生常旺四贵之地,月神来生,自然喜悦,皆无所忌惮,恬然自发。

凡思注:此言用神之忌字不宜多现。用神本得力,再有纳音相辅,坦然无忌,纵逢凶亦不至大凶。

火土之源失中,易化尘蒙之象。

若火土,不得造化中和之气者,或燥、或寒、或偏、或枯。易于晦物之气,乃滞暗昏蒙之象,不能焕发,遇而不成者矣。

凡思注:火土配合不好易成火土夹杂之类,尘埃禄禄之人

死败之象有党,莫伤生旺之神。

如死败之象有党,反来刑冲,克窃生旺之神,大不亨通之兆。如水人见卯家之木,酉金、辰土、巳火等神之类,却将日主生旺,宫主用神生旺,宫主相犯相克,为咎不小,宜详之。

凡思注:此言忌字有党,纵死绝亦可伤人。

五气布定东西,地理能培能竭。

亥子水、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辰戍丑未土,如金到亥子,则气泄而竭;木到亥子,则受养得培。余仿此推,极为切要。

凡思注:此言地理分野之用。

一辰聚藏贵煞,纳音自旺自生。

如一辰,贵聚长生,带煞在日时,为生煞同进。一云:煞带贵,自长生为有用,此为贵带自生。又为煞中藏贵。一云:年中干音随长生,同神煞在日时者,为真长生,乃聚年、月日、时之气。又为一强四弱。又云:四柱只要一位长生。专其旺气,为聚敛精神。

凡思注:煞、贵同位或与长生、秀气等同位,谓“煞中藏贵”,化煞为吉。四柱中一位长生、自旺谓“聚敛精神”,若四位多现,则是“分散英灵”,其义自明。

空亡消息数端。岂止十干缺处。

此煞最为要紧,中间轻重真假,宜仔细详审。一旬空亡,十日分上下所管,如甲子旬中,五阳干用戌空为切。五阴干用亥空为切。(一版:如甲子旬中,至戊辰用戌空为切。己巳至癸酉用亥空为切。)一气分轻重,甲子见壬戌真空,见戊戌轻。—云:上肩一位太重,如甲人见癸,乙人见甲之类,即十恶大败。一旬中后禄遇空亡,如甲子旬壬申、甲戌旬庚辰之类。一五气落空,如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之类。

凡思注:此言空亡内涵,十干缺之是其“最基本”的含义,空亡二字又可两分为用、阳空、阴空等。

官贵抑扶两立,称停一路镃基。

官星为一身之贵气,福源第一切事,财神次之。若有一扶一抑两立,其义不分胜负。如阴阳气不升降,一路运中须称停,其配属强弱之情,以家兴废可也。

凡思注:官为第一贵物、为六格之首,喜财印相随、相辅,若再见抑制、浊杂之物或伤、或煞等,察其去留、清浊而论,喜去恶扬善、扫平障碍。

煞见官隐以托情,官显煞藏而立义。

煞见,有露神制合均配,官隐无印更隐者,主外有权谋操略,内怀奸宄奇计。若煞重而无驭、官神无情者,反是。官显煞藏,内则性恶无情,外则义和谨节,大义如此,又当格物以消详之。

凡思注:此言煞透官藏、官透煞藏之义,依大局论成败,以隐显论性情、事象。

忌煞气专,用神情假。用神力切,忌煞外驰。

忌煞有生有扶。或坐生旺之处,及有赞合六神其专之意,不可言也。柱中乃见用神,虚来生合,情假露形有气,或落天中,虽旺亦无地面,情假力散,故自不若气专者。若用神赞合,有扶有生,或力专生旺之位,亦有生助之神,有情或有力,切要分晓。忌神、煞神二者,虽在柱中作梗,力却自偏,岁运兼有克窃,自然柱中停住不得,气散而外驰也。

凡思注:此言此消彼长。忌神、凶煞有生扶、生旺处而制伏不力,则大不利用神。若用神势大力专且护、扶得当,则忌、煞难得相侵。

缺用纳音,全为补气。

大挠造纳音之法,隔八有用之具,如何竟为弃物?缺气处仍要纳音补借,如火土,纳音有土,则补其不足,休囚稍慢。

凡思注:如癸巳,水绝于巳,却得纳音长流水,绝而不绝。

物皆妙意,身不能任。

贵气或多或重,自身无气,岂能胜任?如随其类,逐其化,或从其象,应其气,不在此论。一说,身不能任,如病不能食,花不结实。

凡思注:贵气繁重,身甚轻则不能任,此是从“后果”而言,多数格局成败不由“身能任否”主导,其所影响的是轻重深浅,如身可纳财官为喜,身不能任而失贵却仍见富,或勉强任之而夭亡。只有极少数组合如“财多身弱”贫薄命,“身不能任”才会对成败有显著影响。又有弃命从杀、从财,自不在此列。

 

势情充悦,发旺以时。象意空寒,幽栖度日。

八字气候势况,情思体段,如人气壮、气满,似和暖喜悦之色,少能达时通济,利物发轫,或岁运扶持,更何言哉。若八字体制孤虚,气象冷落,兼带空亡、休囚者,任有智术才勇,无所施展,岁月空风而已。

凡思注:贵气、吉物得势得力,则可大用,空有其象,无基无宅等,难得成功。

成功之气,变化归尊;交互之神,往来俱贵。

成功变化,如壬水十二月,气本残废,有木象,支干引化,第一妙事。交互俱贵,如丁巳见辛亥,或庚寅、巳卯之类,地支虽冲不和处,二支互有闲神、十气来往。其余份此。

凡思注:功成处本属退位,再有兴起、引用之物,不失其贵,八字干支交互往来中若带贵人吉煞,不忌刑、冲。

休囚更入空亡,时乖事退;旺相若兼生合,辐辏权行。

凡休囚之物,本不好了,更入空亡,岂惟生不遇时?纵使乘时,事亦退散不济。若五象旺相,到空犹可;金火旺,入空却好。夫旺相之神,本自当时,若生若合,意见精神权变,福能骈集,可行其志,去就皆不失序。

凡思注:此言“根基”,休囚入空亡,己然福薄,是谓真空真亡,旺相生合则不畏惧,始终福厚。

气已过者欲退藏,翻宜墓绝之地;物方来者将进取,原喜生旺之宫。

如三月甲木气过,理合退藏,惟宜于墓绝之地,乃道合自然也;若临生旺之乡,反主乖戾。方来生旺者,如十二月甲木进气,正月乙木进气,将进方来,宜立生旺之地,为祸、为福尤切。

凡思注:功成者退,将来者进,是为顺应。

休囚有用,发越仍迟;旺相无情,为恶最速。

用神,虽贵有用,生我、助我,或又临天月二德、天乙之类;若不临天时旺相,纵有用,发越迟迟。柱中虽带旺相之神,与我无意,如半吉半凶。一至岁运只扶其凶,然为祸最为猛速。

凡思注:休囚之物虽有用,却应迟,是应坤道柔弱舒缓之内涵,如细水长流。旺相之物,应速,是应乾道刚强迅疾之内涵,如洪泛决堤。

进神执权,至精至当,纳音载贵,宜克宜生。

进神带贵气,柱中第一妙;引煞入内,第一凶。贵气柱中虽吉,情若未切纳音,宜来克我生我,则方为有意,以全其贵之美。若纳音不生克者,室负其贵,与我无统也。

凡思注:进神更甚一筹,不论带吉带凶。纳音带贵气吉物,生我克我皆为宜,若带凶,只宜我克他,不宜他克我。纳音不生不克,则不交涉,贵不喜,凶不忌。

旺神冲气,透用凋枯;恶煞任权,本旬急切。

如丁未,或生夏月得时之际,刊出丑中辛癸、透在柱中为用者,其福气薄,为祸亦轻。恶煞旺相本凶,若同日辰,一旬之内,祸速至重也。贵神本旬,至吉至紧。

凡思注:不唯丁未之刑丑中辛癸,与旺神而对者,多难大用。恶煞与日辰在一旬之内,发祸速重,就如同流氓和日主住同一胡同,其理自明。

金神得势至凶,空亡遇冲必发。

金神本凶,若无火乡所制,又被别处扶起,或旺相皆为得势,至暴至刚,为凶特甚。空亡陷没无用,乃弃物也,遇冲神必然起发,即有用矣。如寅空见申之类是也。

凡思注:金神乃甲、己日见时辰癸酉、乙丑、己巳,甲见癸酉、乙丑更验,喜火制,不喜水旺,制伏最妙,不嫌制过,与七杀不同。吉物落空亡,要察其“真空”与否,若属待用,逢冲而起,若己真空真亡,逢冲亦无用,凶物但落空亡,逢冲即应。

 

刃并元亡金满局,全赖火神;旺相凶煞火焚空,须凭水象。

金乃杀害物命之象,满局金气,兼带凶煞等神刑克者,我不杀害他人,必被人所刺,无火制必验。火若焚炎之象盛者,此等多值火灾,况岁运符合其气,须藉水象既济。

凡思注:五行中金主肃杀,金气重则易伤人,带凶煞更甚,故喜火制。火凭水象理同。

木土气托,以待发明;克冲力停,未分胜负。

木非土则不能栽养,土非木则不能疏通,以待岁运扶其不足,焕发其气,自然益坚。至于润泽、冲克,有胜有负,力停则胜负未分,须观其气而消息之,方可断也。

凡思注:土有栽培之功,木有疏通之能,待时则应,两方相争,相停相近,则胜负难分,要随岁运消涨。

扶持生助,察转养之神;战斗冲争,观坏尽之气。

生助滔滔者,看转养之神,何处为体用之基,为吉凶之兆,而决之战斗、冲争。观坏尽之气,即此为闲退无用之人也。

凡思注:若有生气滋助于我,详察其轻重得失。有争斗者,亦要察何物坏尽无用。

阴干取刃欲分明,支力当权防暗犯。(支力,一云贵力。)

阴干取刃,如丁巳见未、辛人见戌为刃之类。支力当权,如未系贵神,或力重则合午,午冲子来犯未。又如未有力重,能冲起丑字中癸巳之物出来。

凡思注:凡力大力众者,皆可暗冲暗合、虚邀,在象法上相对灵活,但是论格局,则严格要求,唯有符合“向官旺以成功”方可,若乱冲乱邀一气,如三寅冲出申为日主七杀,岂不是“向杀旺以失败”?荒缪之极。

旺神挺立,物莫当前;恶煞满盈,干无停处。

如一位之干,有天时至旺之气,卓然柱中上权,余无牵绾者,其被克之神何敢现露,纵使藏伏,亦莫敢执事也。岁干、日干,遇满局煞刃等恶,自家干主竟无住处,决主不祥,贫夭恶死。

凡思注:此言势大者莫触之。

鬼中在克无去就,冲而遇冲欠倚凭。

克害我者为鬼,倘鬼亦遇鬼来相害,辗转伤克,气极逼我,若更无转制,促死之兆。支神被冲,干神贵气便不安稳,奈何冲神又遇冲激,我家更无倚赖之基,象不立,物亦不成,非祸则夭。

凡思注:此言鬼啸,自身力强可任,反之易凶。

井吞重克皆成祸,二激双冲总不祥。

如甲见二壬为重吞,见二庚为双克。柱中会见冲神,或合处有刑、有害、有克、有破,皆不祥之兆也。

凡思注:此言并吞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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